天通卫星电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871101000013907287
五、合同编号:11N7516906632024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天通卫星电话服务
详见附件
项
1.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艾斯买提拉·拜克尔
联系电话:13619986679
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红其拉甫路02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运行维护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5169066320243001).pdf
合同编号:11N75169066320243001采购单位(甲方):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服务单位(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地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第二期)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天通卫星电话服务--品牌:1项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1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壹仟元整二、付款方式三、服务条款一、基础业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1部卫星电话卡业务,资费为1000元/年,国内通话1500分钟,国内短信5条,费用期限为办卡当日起生效,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以上业务以实时出费为准)2、后续如需开通以上相同业务,资费标准按照此合同资费统一执行。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优质服务。2、确保甲方通信畅通:若发生障碍,应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业务服务标准》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排除。3、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相关资费标准调整,乙方将相应调整本合同的收费标准。但应提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4、向甲方提供“中国电信”集团客户一站式服务,并指定客户经理负责受理、办理甲方所有电信业务,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征求甲方对电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形成有效的服务措施。5、“中国电信”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10000号三、违约责任1/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账号:账号:301234100902219913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向乙方退还合同期内享受的所有优惠费用,并且赔偿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投入的资金。乙方擅自终止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甲方如逾期支付各项通信费用,则每日按欠费金额的3%计算,向乙方支付滞纳金。3、乙方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排除故障,则应扣减甲方的相关资费。4、由于不可抗力,而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四、其它事项1、每项业务自开通日起,甲方应在30日内付清该项业务一年的业务使用费。2、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意见可拟为本合同的附件。3、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资料披漏给任何人。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加盖单位印章之后生效。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期年。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分行营业部账号:,账号:301234100902219913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天通卫星电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