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竞速联赛赛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汾市体育局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89885220241

二、合同名称: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992024CDY00201
四、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汾市体育局
地 址:体育中街101号
联系方式:2155533
供应商(乙方):浙江比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创苑路800号7楼701室
联系方式:158881640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97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提供赛事策划、竞赛组织、活动宣传、后勤接待、场地搭建等服务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活动结束服务标准:满足行业相关标准

2.合同金额(元):97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0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采购合同(11NMB189885220241).pdf

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合同合同编号:11NMB189885220241甲方:临汾市体育局乙方:浙江比翼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根据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1410992024CDY00201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无人机竞速联赛(临汾站)赛事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九州公园第二条服务范围及要求:(一)服务范围:(1)赛事申办:赛事申办费用及负责协助举办地上级主管部门及体育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并上报主办单位。(2)竞赛服务:1.赛事前期筹备(赛事前期的调研、选址、规划及报批);2.媒体宣传与报道(宣传内容制定与执行、赛事直播);3.赛事整体设计(赛事整体VI设计和规划);4.竞赛组织和管理(竞赛组织与执行、仲裁、裁判、技术人员管理、场地布置及搭建、赛事相关物料租赁及制作、赛道设计与搭建、赛事器材及技术支持、赛事服务系统);5.后勤保障(志愿者餐费、证件及奖状管理、秩序册、赛事保险、赛事执赛工作人员差旅和住宿、赛事期间饮用水);6.仪式活动(赛事开闭幕式组织策划)。(二)服务要求满足行业相关标准。第三条合同委托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赛事活动结束。第四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一)合同金额:根据《单一来源文件》的采购结果和乙方承诺,合同总金额为(大写)玖拾柒万元人民币(小写:970000.00元);(二)结算方式:赛事活动服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即玖拾柒万元人民币(小写:970000.00元),支付前,乙方应开具相应发票。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获取乙方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需的基础工作条件;3、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委托服务期内的任何时候,乙方保证服务质量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严重负偏离服务质量标准,无法满足甲方需求,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制定并执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保证甲乙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甲方的设备设施(如有)的完好无损,如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发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六条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除为履行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第七条履约验收1、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2、乙方在赛事活动期间无重大过错,无重伤、亡人事故。3、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并按照采购需求进行验收确认。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违约服务款项0.5%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累计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在乙方服务工作范围内,如因工作未达到服务标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或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4、甲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5、任意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给守约方的经济损失。第九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结束后1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十条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期。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均未提出新的意向,合同自行终止。合作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停止协议,否则应负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就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乙方因故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7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时,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或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起诉或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成交通知书2、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说明文件)楼日本合同的签署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账开户银行:电地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甲方(章):,4、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3、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文件),期:号:话:址:年月日,地账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电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乙方(章):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创苑路800号7,号:63010122000893449,话:0574-650816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无人机竞速联赛赛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