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采购合同公告(翁源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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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WY2024-11

合同名称: 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子包三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2-06 22:04:00

采购人名称: 翁源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一、合同编号

WY2024-11

二、合同名称

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子包三

三、项目编号

WY2024-11

四、项目名称

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翁源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三楼
联系方式:0751-2860006
供应商(乙方): 韶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烟敦街金东大厦802-803房
联系方式:189023496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子包三
1(项)
195,000.00
195,000.00

合同金额: 195,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玖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24日至2027年12月24日
履约地点:翁源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7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翁源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08月07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229-2024-00325项目编号:WY2024-11项目名称: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子包三签订地点:韶关市翁源县第1页共9页里方:翁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乙方:韶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烟敦街金东大厦802-803房根据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政务外网接入服务:1.1提供节点数10个,由甲方指定县直单位、镇政府节点清单。1.2路由器配置不少于2个10G光口、1个1G光口和16个1G电口,满配光模块。1.3交换容量≥100Gbps,包转发率≥100Mpps。1.4满足一网多平面技术架构,支持SRv6,支持FlexE或信道化子接口网络切片服务能力,支持SRv6业务承载在切片上。1.5支持随流逐包的性能检测技术。1.6设备能够被翁源县政务外网网络业务编排系统统一纳管。第2页共9页1.7接入线路带宽要求100Mbps-1000Mbps,甲方根据接入单位宽带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各单位政务外网使用需求。1.8乙方所搭建的专用网络双上连接至县级骨干网,提供汇聚路由器,以及由汇聚路由器上连至县骨干网络的2条专用线路,专用线路带宽接入至甲方指定的设备,此专用线路月度忙时平均带宽使用率不得超过线路带宽的70%,如超过则乙方需对线路进行提速(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外收取)。2.互联网带宽服务:2.1提供每月带宽不低于300Mbps且上下行对等的互联网专线带宽服务,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网络服务带宽可按需调整。2.2支持IPv4/IPv6流量承载。2.3提供总防护量≥出口总带宽10倍DDoS攻击流量清洗服务。2.4提供临时提速至当月服务带宽的双倍,累计提速天数不低于21天。2.5按需提供24位互联网IPV4地址(不少于2段24位互联网IPv4地址)及1个48位互联网IPv6地址,后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2.6提供该互联网出口所发布的地址的全量DDoS防护。2.7要求提供独享带宽的Internet接入,线路直接接到甲方指定的核心骨干节点上。要求在相应的服务期内,该电路独占上下行承诺速率须C恒定且对称,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提供Internet接入的组网拓扑图。提供光纤线路备份冗余。2.8接入光纤要求符合ITU-T的G.652标准。2.9在服务期间,乙方须提供一次迁移服务,将线路迁移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迁移服务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外收取)。乙方须制定详细的业务迁移、割接及回退方案,在确保业务的平滑过渡的前提下,完成互联网线路的迁移工作。第3页共9页2.10要求所提供的IPv4地址段与IPv6地址段需加入到乙方高路由优先级VIP地址组中,提供高优先级的网络访问服务。2.11项目服务期内,乙方应保障互联网带宽服务的年度服务可用率W99.95%。2.12线路的信号衰减、干扰等符合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2.13要求详细说明乙方端数据节点骨干路由设备的包交换能力、设备型号。2.14要求提供在互联网网络安全问题上的解决方案。2.15项目服务期内,要求提供每年度不少于两次的重大保障期间对互联网专线带宽的临时扩容(临时扩容服务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外收取),扩容后带宽为当月服务带宽的双倍,每次持续时间不低于21天。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3.2.甲方义务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第4页共9页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3.2.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2.3.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3.2.4.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咨询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3.2.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3.3乙方权利3.3.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3.3.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3.3.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3.4乙方义务务3.4.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3.4.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3.4.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1653.4.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3.4.5.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3.4.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第5页共9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以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3.4.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3.4.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3.4.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3.4.10.乙方应配合甲方指定的政务外网网络运营中心做好相关网络运维、优化和保障工作。3.4.11.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3.4.12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4.13.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3.4.14乙方对所投资的电路和设备拥有所有权。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第6页共9页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涉有的所有软硬件的采购、安装、部署、测试工作,经第三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后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中的各项服务,服务期36个月。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每服务满3个月,服务质量合格,并在甲方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当期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3.以上付款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六、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7.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7页共9页7.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7.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1.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8页共9页11.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2.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2.2.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翁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代表:年富作合实曾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场油乙方(盖章):韶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输市库试T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日:2乙方开户名称: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银行帐号:2005022209024522551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市风采支行乙方开户银行、账号等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第9页共9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229-2024-00325项目编号:WY2024-11项目名称: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子包三签订地点:韶关市翁源县第1页共9页里方:翁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乙方:韶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解放路烟敦街金东大厦802-803房根据翁源县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标段二(县直单位、镇政府政务外网接入服务和互联网出口带宽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政务外网接入服务:1.1提供节点数10个,由甲方指定县直单位、镇政府节点清单。1.2路由器配置不少于2个10G光口、1个1G光口和16个1G电口,满配光模块。1.3交换容量≥100Gbps,包转发率≥100Mpps。1.4满足一网多平面技术架构,支持SRv6,支持FlexE或信道化子接口网络切片服务能力,支持SRv6业务承载在切片上。1.5支持随流逐包的性能检测技术。1.6设备能够被翁源县政务外网网络业务编排系统统一纳管。第2页共9页1.7接入线路带宽要求100Mbps-1000Mbps,甲方根据接入单位宽带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满足各单位政务外网使用需求。1.8乙方所搭建的专用网络双上连接至县级骨干网,提供汇聚路由器,以及由汇聚路由器上连至县骨干网络的2条专用线路,专用线路带宽接入至甲方指定的设备,此专用线路月度忙时平均带宽使用率不得超过线路带宽的70%,如超过则乙方需对线路进行提速(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外收取)。2.互联网带宽服务:2.1提供每月带宽不低于300Mbps且上下行对等的互联网专线带宽服务,在服务提供过程中,网络服务带宽可按需调整。2.2支持IPv4/IPv6流量承载。2.3提供总防护量≥出口总带宽10倍DDoS攻击流量清洗服务。2.4提供临时提速至当月服务带宽的双倍,累计提速天数不低于21天。2.5按需提供24位互联网IPV4地址(不少于2段24位互联网IPv4地址)及1个48位互联网IPv6地址,后期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整。2.6提供该互联网出口所发布的地址的全量DDoS防护。2.7要求提供独享带宽的Internet接入,线路直接接到甲方指定的核心骨干节点上。要求在相应的服务期内,该电路独占上下行承诺速率须C恒定且对称,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提供Internet接入的组网拓扑图。提供光纤线路备份冗余。2.8接入光纤要求符合ITU-T的G.652标准。2.9在服务期间,乙方须提供一次迁移服务,将线路迁移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迁移服务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外收取)。乙方须制定详细的业务迁移、割接及回退方案,在确保业务的平滑过渡的前提下,完成互联网线路的迁移工作。第3页共9页2.10要求所提供的IPv4地址段与IPv6地址段需加入到乙方高路由优先级VIP地址组中,提供高优先级的网络访问服务。2.11项目服务期内,乙方应保障互联网带宽服务的年度服务可用率W99.95%。2.12线路的信号衰减、干扰等符合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2.13要求详细说明乙方端数据节点骨干路由设备的包交换能力、设备型号。2.14要求提供在互联网网络安全问题上的解决方案。2.15项目服务期内,要求提供每年度不少于两次的重大保障期间对互联网专线带宽的临时扩容(临时扩容服务费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得另外收取),扩容后带宽为当月服务带宽的双倍,每次持续时间不低于21天。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3.1.1.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服务进行监管的权利。3.1.2.甲方有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的建设、运维、管理、安全、质量、服务状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的权利。3.1.3.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3.1.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被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罚,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权利。3.1.5.法律、法规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3.2.甲方义务3.2.1.依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乙方及时获得本项目需要的合理、合法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成立项目协调小组或安排专人负责配合乙方开展服务,协调乙方与相关单位的工作关系,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运营维护以及提供本项目所需水、电、服务场地、信息第4页共9页和数据等相关事宜;对委托给乙方运维的政务信息系统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取得合法授权(如有)。3.2.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2.3.及时审核并确认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进度报告等。3.2.4.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甲方应当将授予咨询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及时通知乙方。3.2.5.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3.3乙方权利3.3.1.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金额的权利。3.3.2.如果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履约的,则乙方有权和甲方就有关事宜进行沟通,如经甲方确认确属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且乙方已为避免此种情形采取必要的措施,则甲方出具相应的书面文件,确认不得以此作为对乙方考核不达标的依据,并不得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3.3.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3.4乙方义务务3.4.1.按照本合同约定(包括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完成本项目。3.4.2.接受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本项目的监管、评估考核等。3.4.3.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对本合同的履行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协商解决,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各方的损失扩大。1653.4.4.如政府审计部门或政府审计部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需对涉及本合同的事项进行审计时,乙方应按照政府审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支持、协助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跟踪审计单位开展工作。3.4.5.加强对驻场人员管理,遵守甲方工作管理要求,接受工作指导和统一安排。3.4.6.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没有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正当权益。如有第三方指控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第5页共9页犯了该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乙方应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或进行妥善处理,并承担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等)。如乙方不为甲方辩护或不进行妥善处理,甲方可自行处理,对于甲方与第三方达成的和解协议或法院、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以及甲方自行处理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乙方同意全部承担,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减相应金额或另行向乙方进行追偿。3.4.7.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的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乙方应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3.4.8.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或者按照本合同约定需要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与项目相关的数据迁移、资料移交等工作。3.4.9.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咨询监理单位,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咨询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完成相关配合工作。3.4.10.乙方应配合甲方指定的政务外网网络运营中心做好相关网络运维、优化和保障工作。3.4.11.若甲方在其他合同中为本项目指定第三方验收测评机构,测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规模(功能点评估)、功能、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3.4.12乙方应对其履行本合同所雇佣、安排的全部人员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由于乙方或乙方人员原因在甲方办公场所内及其毗邻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4.13.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3.4.14乙方对所投资的电路和设备拥有所有权。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第6页共9页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所涉有的所有软硬件的采购、安装、部署、测试工作,经第三方监理单位和甲方确认后向甲方提供本项目中的各项服务,服务期36个月。五、付款方式由甲方按下列程序付款:1.每服务满3个月,服务质量合格,并在甲方年度财政预算下达后,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当期服务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3.以上付款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审查的时间及预算下达的时间,如因政府财政支付管理流程导致的支付延期,支付期限自动顺延,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六、保密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7.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第7页共9页7.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7.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7.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依照以下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7.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1.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8页共9页11.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十二、合同生效12.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12.2.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翁源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代表:年富作合实曾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场油乙方(盖章):韶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输市库试T代表:签订日期:2024年7月24日:2乙方开户名称:关市新明业电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银行帐号:2005022209024522551乙方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韶关市风采支行乙方开户银行、账号等如有变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