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档案仓储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2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档案仓储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同编号: 11000024210200076685-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档案仓储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4210200076685-XM001
四、项目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档案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本级)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近园路9号
联系方式: 83827480
供应商(乙方): 中外运(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档案仓储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482.804115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07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4年档案仓储服务合同.pdf
档案仓储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镇近园路9号联系电话:83827170电子邮箱:fybgs@163.com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祖鹏乙方:中外运(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59号联系电话:010-63872400电子邮箱:xutao6@sinotrans.com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强SSINOTRANS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实现,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完成档案仓储服务工作达成以下协议。中国外运第一条服务项目及肉容INOTRANS(一)档案仓储寄存服务1.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专业、安全、整洁的档案储存场所、储存服务及基础设施,用于存储甲方90余万件各类档案材料,具体信息如下:仓储库房坐落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五里店259号,库房编号:2号楼仓2层东及2号楼仓3层东,面积:不少于1600平米。配备专业的档案密集架(不少于1600组,每组规格900cm*550cm*2700cm长*宽*高,每组7层)甲方对档案库房内档案进行日常管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独进入档案库房。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开展档案的装箱、登记、运输、入库等工作。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档案库房的清洁卫生,保证库房防尘、防污染等管理需要。乙方应协助甲方开展档案库房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档案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解决处理。2.档案保管及要求(1)乙方负责提供安全、独立的档案库房。在保管期内,负责维护库房设备设施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确保库房内档案的安全。(2)档案库房建筑结构,应为稳固、耐用、防火等性能良好的建筑材料,墙体应采用砖混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地面应为水泥或环氧地坪等清洁平整地面,保证库房的稳定性和安全性。(3)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霉、防雷、防高温、防尘、防光、防鼠、防虫、防污染的档案存放要求,酒配备必要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存储安全。OPAN(4)档案库房严禁设置在首层、顶层或地下室。库房应满足档案及密集架承重需要(楼面均布活荷载应不小于12KN/m)。(5)档案库房应设置防盗门或门禁,库房内及库区内应设置24小时视频监控设备,视频录像应保存3个月以上备查。库区应安排专职保安24小时巡逻、值守。(6)档案库房应配有完善的气体灭火系统和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并按消防要求定期检SINOTR查更换。(7)档案库房门窗确保有效密封确保防汛防潮、库房内排水通畅,防止积水,配备充足有效的防汛物质。(8)档案库房所在库仓需配备货梯,满足档案出入库需要。(9)档案库房内应配备充足的照明设施,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满足档案查阅需要。(二)档案移库服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协助甲方下架、装箱、运输、上架档案卷宗。1.服务内容(1)按原存储地排架顺序,对档案进行下架装箱,编写箱号,按顺序进行装车运输。(2)车辆到达寄存库房后,按出库装箱顺序对档案进行清点、入库、上架,避免打乱顺序造成清点查找困难。2.服务要求(1)提供档案专用保管箱,大小约为长41cm*宽33cm*高27cm,能够对档案进行装箱保存,确保档案移送过程中的安全。(2)提供档案运输车辆、装(卸)人员及上架人员,完成档案由原存储地出库到寄存库房入库、整理上架全部工作要求。(3)运输车辆为全封闭箱式车辆,避免档案在运转过程中被暴晒、淋雨或丢失。第二条服务期限SINOTRANS服务期限三年,自2024年8月8日至2027年8月7日止第三条服务价格及付款方式中国外运1.服务价格肆佰捌拾贰万捌仟零肆本项目仓储服务费(含税)共计人民币4828041.15元,大写县SINOTRANS拾壹元壹角伍分。2.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交纳半年仓储服务费804673.65元,乙方提供等额服务发票。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仓储服务费804673.5元,乙方提供等额服务发票。支付方式通过银行汇款。3.其他费用乙方首次为甲方提供档案仓储服务,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首次档案移库服务,包括需要寄存档案的下架、装箱、运输、上架等,确保甲方档案安全移入乙方仓储库房管理。103后期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档案移库服务,包括下架、装箱、运输、上架档案卷宗等,按甲方实际使用量结算。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相关费用发票,甲方依照发票金额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4.乙方收款账户除非另有通知,仓储服务费及其他费用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账户名称:中外运(北京)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银行账号:342865480062第四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自行对档案库房内档案进行已常管理RANS2.甲方不得将乙方仓库和配套操作间出租、部分转租或从事非法活动。3.甲方不得在仓库内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对环境有污染的化学物品,严禁储中国外运存违法货物。合库库外禁止长期堆放物品4.甲方不得擅自使用非合同约定范围的场地、(推放时间不得超过4小INOTRANS5.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档案仓库和配套操作间结构。6.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7.甲方业务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如遇甲方人员及联系电话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双方随时处理进出库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对合同约定的仓库和办公场所具有合法经营权。2.乙方应确保存储档案的库房具有档案保管的良好存储环境3.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使用档案库房和办公用房的情况进行监督。4.乙方业务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如遇乙方人员及联系电话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协助甲方解决处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5.乙方协助甲方档案24小时正常出入库。6.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或调整甲方档案存放现况条件,如有需要必须向甲方进行书面说明,并征得甲方同意。7.乙方负责对库房和办公用房的自然损坏进行维修。8.乙方负责档案库房、办公用房所属设施的正常维修、保养。第五条库房维护与消防安全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档案库房和附属用房的自然损坏进行维修。库房和其他设施非正常损坏,要查明原因,因甲方非正常操作导致损坏的,甲方应及时维修,因此导致甲方档案有损,乙方不承担责任。属于乙方原因导致损坏的,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并承担SINOTRANS维修费用。2.乙方负责档案库房、附属用房内所属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保养。包括照明、门窗、档案密集架、视频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设备设施。对超负荷、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设施,应禁止使用。特殊情况,甲方需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有权并对其电器、所建设施的用料标准及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凡未经乙方同意、审核的甲方所建、所用超负荷大功率的电器设备、设施,乙方有权禁止其使用或将其拆除。3.甲乙双方要保证档案库房和附属用房的消防安全通道畅通,符合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遵守乙方发布的关于安全防范及环境卫生等的各项规定。4.甲方协助乙方负责档案库房和附属用房的安全和消防工作,乙方应确保库区及档案库房和附属用房的安全,由于乙方操作不当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殃及到乙方其他部位或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遵守乙方关于库房安全防范的各项规定,由于甲方操作不当或违反乙方安全管理规定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如殃及到乙方其他部位或第三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负赔偿责任。5.甲方需要在乙方提供的库房内增加其他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加装照明灯、空调、监控设备、分割库房等),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申请并附加施工方案,经乙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1.合同未到期,如有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2.提前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需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提出时间距合同期满时间计算,距合同到期一年之内的支付三个月仓储服务费总额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应承担后续终止合同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下架、运输等费用。因不可抗力或另一方违约而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形除外。3.如果合同到期后一方不再与另一方续约,需在合同到期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按1个月的仓储费作为违约金赔偿对方。因走政府采购流程,乙方未中标的情形INORANS除外。如乙方未中标,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档案移转工作,为甲方档案移转提供便利,不得阻扰甲方档案移库工作开展,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如乙方首次中标并为甲方提供档案仓储服务,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首次档案移库服务,包括需要寄存档案的下架、装箱、运输、上架等,确保甲方档案安全移入乙方仓储库房管理。上述移库服务应在甲方上一合同期满前完成,未按时完成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在原库房超期存储产生的费用,并每天按总仓储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5.甲方逾期未支付仓储服务费用,则视为违约。每天按应付未付费用的万分之五比例支付违约金。对甲方已欠仓储费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继续追讨甲方所欠仓储服务费。6.因乙方档案库房保管条件未达合同要求,致使甲方档案无法移入乙方档案库房保管的,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库房未安装好密集架、监控、消防设施等,甲方有权不交纳档案未移入期间的仓储服务费,或要求乙方退还已缴纳但未提供服务的费用,退还服务费用按日仓储费计算,待甲方档案移入后开始计算档案仓储服务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服务违约金,每天按总仓储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三比例支付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提供服务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仓储期间,双方要配合对方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合同约定的安全责任的,或可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危害对方利益的,检查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责任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对于严重威胁对方利益且多次督促仍不整改的,对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因此带来的损失由责任方进行赔偿。双方无需依照第五条第2款承担责任。8.双方约定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第七条不可抗力1.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赔偿责任。不可抗力是指INOTRANS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传染病、瘟疫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后10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房一方,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或采取合理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对损失扩大的部分承担责任。2.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本合同的义务履行期限可随情况的发展相应推迟。如不能履行义务超过20个工作日,履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证,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3.如与国家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政策为准,双方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征地,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为甲方档案提供同等条件的仓储环境,相关的档案移库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金提出合同终止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档案库房及附属用房腾退时间,已支付的档案仓储服务费,乙方应按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未提供服务的月数,按月退还甲方仓储服务费,不足一月的按一月退还。如须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承担甲方档案移到新库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档案下架、运输、上架等。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补充1.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须在合同终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库房内物品及办公设施清理成初始状态,并将库内余物搬离库房及办公用房。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全部搬离,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在余物未全部搬出前,仍应交纳档案仓储服务费。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争议解决及其他事项INOTRANS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方、乙方加盖企业公章(包包括骑缝章)时生效(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盖章签字页SINOTHAANN有京)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外运(北京有限公司乙方:111专Y6/际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uu日期:0024.6.6日期:202486附件一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为充分体现守法和诚信的原则,防止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双方在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乙方郑重作出以下廉洁承诺:1.本廉洁承诺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乙方参加采购(合作)活动均遵循守法和诚信的原则,不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3.乙方保持对工作人员进行廉洁从业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意识。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馈赠现金、卡券和贵重礼品等财物。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购置、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提供度INOTRANS假、旅游、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及报销当、支付应由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支付的费用。6.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7.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须遵守国家和甲方保密规定,不利用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业务渠道为本人或者他人从事牟利活动,不以何方式泄漏所接触或知悉的商业秘密。8.乙方坚持实事求是,不在经营活动中弄虚作假;不假公济、化公为私,不侵害国家、SNRANS院方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9.乙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当乙方人员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1)解除与乙方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2)视乙方违约情节轻重,暂停今后乙方作为供应商的资格。10.本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自合同签订之日即生效。甲方: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乙方:中外运(北京)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wy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强日期:024.8-6日期:2028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档案仓储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