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产品开发采购合同公告(仲巴县人民政府2024)



采购仲巴县特色产品开发项目.合同公告

合同公告

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
GZFCG2024-21230

二、合同名称:
仲巴县特色产品开发协议

三、项目编号:
GZFCG2024-21230

四、项目名称:
仲巴县特色产品开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仲巴县人民政府
地 址: 仲巴县
联 系 方 式: 17789022944
供应商(乙方): 上海麒九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乔松路492号一层8区6室(上海城桥经济开发区)
联 系 方 式: 153823381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仲巴县特色产品开发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 9
主要标的单价: 10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0.1 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06 11: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06 19:24: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仲巴县特色产品设计开发协议.pdf

仲巴县特色产品设计开发协议甲方:仲巴县人民政府九一文乙方:上海麒九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我m海仲巴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上海麒九一文化科技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进行仲巴县特色产品设计开发(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一、合作内容1、甲乙双方合作共进仲巴县特色产品的开发,乙方提供不少于45个SKU的产品设计与开发,并根据甲方需求进行打样;甲方委托乙方率先开发的衍生产品主要为皮包、皮质饰品,牛羊肉零食、预制菜产品,日化香氛产品,文创潮创等内容。随着设计与打样的深入,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由甲方最终确认并另行协议批量生产。2、甲方委托乙方实验用仲巴牛羊皮原材料进行生皮加工并应用,如实验成功,甲方将优先委托乙方进行仲巴县牛羊皮原材料的加工或代销,具体协议另行签订。3、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仲巴品牌与产品的设计、自主开发以及与第三方联名开发的策划与谈判、或协助谈判。二、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1、为保障乙方有效工作,甲方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对接和沟通,以保证需求沟通及时和提高沟通效率。2、甲方应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工作中所需的各类基础资料及咨询,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咨询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甲方已提交乙方认可的资料和咨询,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延期或进行抗辩。3、对乙方提交的通知、计划、制作内容,甲方应在收到送达内容后及时完成审核、修改意见回复或签字确认工作,也可根据工作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以上审核等工作。紧急工作事项请按照双方既定的时间要求给予配合,相应缩短工作任务的批复时间,以保证工作任务按期完成。4、双方应在签字认可的工作计划时间内完成审核、签字认可、回复工作,因延期审核或确认而导致的工作延误由甲方负责。5、乙方所提供之最终工作成果为系列产品,其中,设计成果中仲巴LOGO和仲巴顶层品牌由甲方独有:其他系列产品与相关品牌设计、包括所有联名款产品设计(如有)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及联名品牌方(如有)共有。6、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额度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所支付金额提供足额发票,发票要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7、开发打样与实验期,本地开发所需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原材料与运输成本由甲方承担。批量生产阶段原材料问题另行协议约定。8、甲方需尽力提供甲方能力、渠道内的所有利于本项目开展并发展的资源。9、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阶段工作进度实施监督。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上述工作成果相关的、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配套服务。(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1、乙方应按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策划产品制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产品,并对其负责。2、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甲方提供的相应资料以及甲方确认打样样板。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及项目动态信息。4、甲方提出合理修改意见,乙方应在双方认可工作计划时间内修改提交甲方审核。5、乙方交付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6、乙方所提供之最终工作成果为系列产品,该产品设计、包括所有联名款产品设计的知识产权为甲乙双方及联名品牌方(如有)共有。7、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责任。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项目资料、相关资源及项目的运作策略等属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乙方无关人员、与甲方构成竞争关系的同类型项目或其他有可能对甲方带来不利影响的第三方提供展示、传阅等泄露或公开项目信息的行为。双方共同认可的合理宣传、销售、评奖、合作沟通、招商引资等有利于项目与甲方发展的行为不在此列。8、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根据甲方所支付的金额向甲方出具足额发票,发票要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9、乙方代表甲方进行本项目的设计、开发,以及品牌运营,乙方需尽力提供乙方能力、渠道内的所有利于本项目开展并发展的资源,并积极促成本项目的发展和成功。10、乙方承担其工作人员的劳务及差旅费用,并按照劳动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自有工作人员负责。1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得拖欠第三方的任何费用,如因此致使甲方被牵连或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负责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12、乙方所设计、制作的产品应保证其质量,不得对其产品进行扩大宣传、虚假宣传或虚假介绍。1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解除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不支付后续的费用。1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重大事项,并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提供服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成果负相应的法律责任。15、乙方进行服务时未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政策,致使甲方被追责的,应承担违约责任。16、乙方对设计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确保设计成果的专业性与合法性,由于乙方设计成果文件的错误造成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并对因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损失承担责任。三、工作方式1、为提高操作项目的效率,甲乙方将以“通知”的形式传达项目需求、方案、审核意见等,具体形式为:面对面人手交递、传真、电子邮件、EMS或顺丰快递、QQ、电话、微信、微信工作群等沟通,凡以面谈或口头电话方式进行沟通的情况须在沟通后以文字记录形式发给双方留下达成协议的内容。2、甲乙双方各设立一名专门人员负责工作沟通,以专人之间通知为准:甲方专门人员:彭智:联系方式:18089970400乙方专门人员:边疆;联系方式:15382338108四、费用及付款方式1、本项目设计、研发、打样费用为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元整(¥1330000)。签订合同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壹仟圆整(¥931000)乙方提交所有产品设计经甲方认可后,甲方选择需要打样的项目,甲方再次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万陆千圆整(¥266000);所有样品生产完成、甲方签收完毕并通过验收后,甲方支付尾款人民币拾叁万叁仟圆整。(¥133000)。2、本费用包含以上样品的税费与运费,乙方申请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合规的服务费发票。3、乙方所有设计与样品通过甲方审核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确定开发产品的实际制作预算与生产周期,再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批量生产,批量生产阶段协议另行约定。4、本合同费用不包含项目合作内容以外的其他物料设计制作费用及运费,不包含样品的批量生产费用,此类费用如有增加、须双方商议后另行签订合同。5、本合同费用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以下为乙方账户信息户名:上海麒九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账号:1219343232106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体育场支行五、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说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对乙方的方案提出明确修改意见,或因未及时打款导致工厂延误,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损失由甲方承担。2、如因乙方原因未能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作成果,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延误期间乙方向甲方按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3、甲方因自身设计需要,如需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至少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须在合同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结清合作期内按照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需要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服务费用。六、履约验收1、成果交付地点及形式:物流或快递交付。乙方将经过甲方图片视频确认的样品物流或快递至甲方指定的日喀则市区地址与指定收件人,物流或快递签收后代表甲方已收到2、成果交付时间:根据每项设计甲方确认的时间、加上开发打样的正常工作时间、以及甲方可能要求调整的时间与正常的物流或快递时间,每项产品开发的交付时间不同,原则上项目完成总时长不超过8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加速协作,争取高效完成。3、乙方提供的设计应为甲方认可的方案,各项技术参数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标准与本合同的约定。4、乙方所交设计成果不符合规定或验收不通过的,由乙方负责修改或重做。5、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合同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收。七、保密义务1、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所获得对方的一切资料、信息及相关成果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和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双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将甲乙双方提供的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信息和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应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活动,并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3、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完成后,产品进入宣传与销售阶段,双方皆认同对项目推进有利的宣传与展示、推广方案。宣传计划、销售计划由双方再行协议约定。八、知识产权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甲方的信息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本合同不作为任何知识产权的许可或转让的依据,乙方不得以本合同的任何整体或部分以知识产权作为营利开展任何活动,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损失。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对于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以及基于本合同形成的所有载体方式呈现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任何阶段形成的影像、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等资料均作为甲方内部资料,其全部知识产权和/或其它权益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为本合同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所有损失。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logo设计与仲巴总品牌知识产权由甲方独有,由甲方自行进行知识产权或商标的申报,由甲方承担知识产权或商标的各项申报费用(如有)。5、乙方基于完成本合同工作而形成的所有产品与品牌设计成果资料的版权、专利、著作权、商标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甲方共有,双方共建共享,共同推进产品的宣传与销售工作。双方共有知识产权甲方可与乙方联合申报,费用(如有)双方各承担一半,也可以委托乙方自行申报和运营,乙方自行申报费用由乙方承担。九、其它约定1、甲方可以长期按照乙方提供的成本价批发产品,批发数量受工厂最低起订量限制。2、甲乙双方秉持共建品牌、共享平台的理念,共同促进仲巴品牌的建设和产品的销售。甲方选择乙方作为长期、优选的战略合作伙伴,具体战略合作协议另行签订。3、产品进入批量生产后,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品牌和渠道资源,并支持乙方在乙方自有或合作销售渠道中销售本批次产品。本批次产品作为市场尝试,如有较好反映,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长期品牌用产品开发合作伙伴,给予乙方完整品牌授权与各类资源、渠道支持。并另行签订合作协议。3、甲乙双方皆可将版权共享的设计成果参与各种评价、申请各种补贴。奖金与补贴获得后扣除成本与税金之后甲乙双方平分。4、因地震、火灾、暴雨、疫情等不可抗力或甲、乙双方重大的计划改变,双方可友好协商合约书条款的更改、修订。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6、争议解决: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协商未能解决,双方有权诉诸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7、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以上无正文)甲方:仲巴县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日期:0024.8,6乙方:上海麒九一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签字),日期:202.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色产品开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