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食品安全抽检采购合同公告(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宣恩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第二标包)
三、项目编号:HBSX(F)-24028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宣恩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地址: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贡水路18号
3、联系方式:0718-5831293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5、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武大园路武大航域二区B2栋1楼、3楼、4楼、5楼、9楼
6、联系方式:027-884120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食品安全抽检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247200元
5、合同金额:24.72(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履约地点:宣恩县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5-2024-0052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6-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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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包.pdf
#idc error#w合同说明u1.本合同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制定,旨在加强对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2.本合同书由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甲方)和项目受托方负责人(简称乙方)共同签订。3.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4.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5.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2项目委托单位(甲方):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湖北省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2号电话:0718-5831293项目承担单位(乙方):单位名称: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武大园路武大航域二区B2栋1楼、3楼、4楼、5楼、9楼单位开户名: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武汉东湖高科支行银行账号:567781707303电话:027-88412073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一、合作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2024年度宣恩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抽检依据: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2、《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结合《2024年度宣恩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完成抽检任务。如抽检方案有变化,最终以甲方的指导意见为准。二、服务费用结算方式乙方以单价:陆佰元/批次(人民币)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约41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具体任务数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委派,任务完成后据实结算。款项在乙方完成检测任务3N并由甲方验收合格之后,乙方提供费用明细表及发票,双方确认后,由甲方支付乙方的检测费用,所有费用在2024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结清。三、乙方承担的任务及工作要求(一)检测食品种类和检测项目:在乙方资质范围内的,应检测甲方抽检的全部食品种类和检测项目。不在乙方资质范围内的食品种类或部分检测项目,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并向甲方推荐具备资质的其他检测机构,在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交由其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甲方允许乙方在检测项目无适用的检测方法时,对该项目的检测方法进行方法偏离。(二)抽检对象:宣恩县(三)抽检要求:依据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规定的相关要求,由乙方完成抽检样品的采集、确认以及检验工作,按时上报检验结果和检验报告,并对检测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抽检150批次。其中水果类不得少于50批次,畜禽水产类不得少于25批次。(四)检测结果:食品检测结果严格依据被检食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相关部委有关规定,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进行判定,并出具抽检报告。所有监督抽检和食品专项抽检结果均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相关要求报送,并完成国抽任务大平台的上传工作。(五)抽检工作总结:在完成的宣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4抽检及专项抽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行业发展以及本单位承担相关食品检验工作的情况,由乙方对所抽检的食品品种进行全面的质量安全状况分析,形成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总结分析报告,提出监管建议。(六)抽检及出报告时间安排:一般情况下,乙方需在甲方提出监督抽检或专项抽检任务后的7日内完成样品抽样工作,在监督抽检或专项抽检的样品到达实验室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供提交检测报告、分析报告以及抽检汇总表等文件。如有任何一方因特殊情况影响了抽样和出报验告时间,需提前48小时告知另一方,除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项目执行推迟外。(七)项目验收方式:采用资料审阅的方式,乙方按甲方要求按季度推进抽检工作,出具检测报告,每月定时报送抽检结果,一年终对全年抽检数据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总结分析,并编写分析报告报送甲方进行审查验收。四、甲方承担的义务(一)负责工作任务的下达和资金的及时拨付。(二)在抽检工作中为乙方提供有效的协助,保障抽检工作的顺利进行。(三)协助提供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涉及的企业标准。(四)对乙方的监督抽检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五)对乙方完成任务情况进行督查。5d(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督抽检工作有关纪律要求。五、乙方承担的义务(一)确保具备所承担监督抽检任务涉及食品以及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和相关资质(非标准检验方法除外),能够对检验结论进行准确判定。(二)具备保证完成监督抽检任务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技术人员等工作条件。(三)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指定抽样地点、抽检单位类型的样品采集工作。(四)拥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保证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数据上报工作。(五)如实上报样品信息、检验结果、检验报告和监督抽检工作总结报告。认真总结和分析抽检工作,并对检验工作负责,确保所承担的抽样、检验等相关工作科学、公正、准确。检验过程中发现被检样品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或检验出现明显异常情况的(如食品中检出三聚氰胺等、检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重要安全问题、以及其他重大异常情况等)应当在发现问题并确认无误后24小时内将问题或有关情况及时向甲方报告。(六)严格遵守甲方关于监督抽检工作各环节的时间进度安排,及时将检验报告和规定的材料及有关情况报送甲方。对于无6法按时上报的情况要事先向甲方书面说明情况。(七)接受甲方对监督抽检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督抽检工作有关纪律要求。(1)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不得以承担监督抽检任务的名义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单位承揽业务;在承担监督抽检任务期间,不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同类食品的有偿服务协议及其它与本单位利益相关的工作;(3)不得接受被抽检企业的馈赠,不发生利用监督抽检工工作牟取利益的其它行为;(4)开展监督抽检工作,不得收取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费用;(5)不得以各种形式利用监督抽检结果参与有偿活动,不开展食品推荐、评比活动,不向受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发放监督抽检合格证书或牌匾;(6)遵守保密纪律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单位、人员以及公众透露任何与检测任务、检测结果有关的信息。六、违约责任1.乙方如出现以任何形式泄露监督抽检信息以及数据的行7为,甲方将终止委托工作,停止拨付经费,乙方需退回已拨付费用,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2.乙方如出现出具虚假、错误检测数据和结论的,将扣除相应的承检费用;由于虚假、错误检测数据和结论,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造成损失的,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3.乙方未按时完成承检工作,并未向甲方提出合理说明的,甲方有权拒付项目款或要求受托方退还相关经费。4.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七、合同从204年6月1号开始生效,2024年2月30号终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文件。补充签订的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服务期满经甲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合同。甲方:宣恩县市场监督乙方: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IK行管理局有限公司>HjLAL熊美王伟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单位盖章)(单位盖章)2024年6月7日204年6月7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食品安全抽检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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