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网建设规划采购合同公告(白山市水务局2024)
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
合同名称:
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合同备案
项目编号:
zjg202406038
项目名称:
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
采购人(甲方):
白山市水务局
采购人(乙方):
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地域:
市本级
所属行业:
合同金额:
3590000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08
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08
合同附件:
附件: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合同扫描件(1).pdf
口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委托方(甲方):白山市水务局受托方(乙方):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7月25日签订地点吉林省白山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品雪填写说明、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口以技术服务合同白山市水务局委托方(甲方):白山市浑江区团结路2号住所地:张凯法定代表人:刘佳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8343946699白山市浑江区团结路2号通讯地址:传真电话:0439-3594191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长春市工农大路800号马军法定代表人崔笑庚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7704302886通讯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800号电话:0431-85092353传真电子信箱:1口根据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吉水规计函[2024]12号)和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县级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指南》的通知(吉水规计函[2024]23号),要求加快编制全省市、县级水网建设规划。白山市水务局(采购人名称)为实施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项目,已接受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人名称)对该项目投标。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编制完成《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报告。2.技术服务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1)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报告编制:基础资料收集、整理;规划基础、总体要求;完善水资源配置与保障网络体系、筑牢防洪减灾网络体系、构建水生态保护网络体系、建设数字孪生水网体系、强化水网法治体制机制管理、重大行动与重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投资匡算与实施安排、保障措施等章节编制。2)按照咨询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形成报批本;3)负责与相关方沟通。3.技术服务的方式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长春市、白山市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期起1年3.技术服务进度: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规划报告送审稿,审查后1个月内完成报告报批本。210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技术成果满足相关法律规范等要求。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壹年。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为乙方提供规划所需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规划文件。2.其他: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工作上的便利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报酬总额为:根据中标金额,技术服务费总额为¥359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玖万元整)2.技术服务报酬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生效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1077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柒万柒仟元整);(2)完成规划报告送审稿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1795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伍仟元整);(3)完成规划报告报批本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718000元,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长影支行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800号帐号:083593120100304004388税号:9122000012394935583可口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1.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双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2.设计、科研成果(含重要的设计中间成果)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提供给第三方。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无1.无2.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完成白山市水网建设规划报告,配合业主完成规划的咨询、修改完善及批复工作。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行业相关规范。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组织人员对本项目的成果进行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甲、双)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乙、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4为合同总额的5%。2._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5%。若5%违约金不足,乙方负责支付包含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刘佳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崔笑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无1.方变更为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005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长春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标准和规范:水利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规范。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5口711(盖章)甲方:白山市水务局流(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乙方: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司(盖章)01010000(签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年月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网建设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