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202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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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ESZCDSS-C-G-240081-HT-2402520
二、合同名称: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ESZCDSS-C-G-240081
四、项目名称: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联系方式:15804775872
供应商(乙方):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大庆路与神农路交叉口科技企业孵化园
联系方式:1864867161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
1(项)
¥809,000.00
¥809,000.00
无
合同金额: 809,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万零玖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20日
履约地点:东胜区第一中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pdf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
2024年08月08日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pdf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乙方: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大庆路与神农路交叉口科技企业孵化园1616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SZCDSS-C-G-240081)的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工程范围: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清单中涉及的所有内容范围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总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玖仟元整,小写¥809000.00元,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在施工过程中已变更估价原则,执行二次报价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调整,施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此价格为综合全费用包干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机械,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支护,施工资料制作移交,竣工移交等工程内所有费用,以工程量的增减来调整合同总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调整应保持综合单价不变。三、工程工期及质量要求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具体以甲方出具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合同工期: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超过合同工期35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具体内容见业主《技术协议》。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质保期外有偿服务。四、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乙方的报价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809000.00元(小写)捌拾万玖仟元整(大写)。六、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按照施工进度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2期:支付比例40%,经审计审定后付至双方确认的审定金额的100%(支付前需提供审定金额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保函期限:外墙涂料为2年,防水5年)工程质保期:外墙涂料2年,防水5年。(二)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在施工过程中已变更估价原则,执行二次报价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调整,施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此价格为综合全费用包干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机械,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支护,施工资料制作移交,竣工移交等工程内所有费用,以工程量的增减来调整合同总价。(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文昌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1050170284000000123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盖章及签字后生效。甲方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国华河南省周口市大庆路与神农路交叉口科技地址:企业孵化园1616室0394-6912666邮编:联系人电子邮件:经办人:联系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文昌大开户银行:道支行帐号41050170284000000123联行行号: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国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成间称签字日期:2024年8月2日签字日期:2024.6.2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同协议书。1.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甲方有权对这样的含糊不清和/或不相一致向乙方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且此类解释具有优先解释效力。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法律/法规2.3本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4套。3.2甲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施工大样图及深化施工图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3.3复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总包合同1.1乙方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后3日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在相关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1.2乙方一旦签署分包合同,即被认为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合同价格细节以外的所有总包合同条款,并同意接受合同中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条款的制约。2、甲方工作1.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5)水平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已提供。(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进场后。炉(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已完成。(8)甲方为本合同范围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如发生此项费用,双方按市场价格确认。3、乙方工作1.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向鸳甲方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按项目部要求。(2)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开工前: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开工前5日内。(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应负责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并服从甲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保证场地清洁卫生,施工垃圾的外运及处理必须满足环保等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不得有任何风险,如有任何风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服从甲方成品保护方面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9)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花名册,至少按月支付现场工人工资,除非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则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工程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相关要求缴纳社保、意外保险等,工资支付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部备案,有不按时支付劳动人员工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0)承包范围内设备、材料、机械、工器具的运输、装卸、保管以及场内搬运。(11)乙方应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临时设施,其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食宿、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办理,并负责进行现场安全及业主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入场教育。特别是应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外来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有关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L2(12)乙方的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水暖工等特殊工种按照住建委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由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甲方审核。(13)除非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在分包合同工期内(包括按规定予以延长的工期),至整体或区段颁发竣工移交证书为止,根据甲方的现场平面布置图,自费为分包工程供应所必要的水、电、照明以及相应的维护,同时承担所有现场办公、宿舍、加工区、实验、临时建筑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水、电费用。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应得的进度款中扣除或乙方根据实际用量的实际费用上交业主管理部门。乙方需配合其他分包的工作,提供接水接电点,和业主相关协调工作。三、工期1、工期延误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业主或甲方要求执行1.2除专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设计图纸的一般变更(不影响主导工序)所引致的工期拖延,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且工期也不得顺延。1.3乙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对整体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各种专业的协调及配合因素,合理组织各种资源,全力配合甲方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工程的进度出现拖延,乙方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监理及甲方代表。报告有关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进度或竣工出现拖延的原因。甲方据此向业主做出汇报,和业主共同做出判断,提出改进方法,乙方应尊重业主和甲方的意见,但不免除乙方的责任。1.4由于甲方或设计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延期报告,甲方项目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增加。乙方不履行或不按期限履行报告及确认程序,视为工期未受影响,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四、质量与安全1、质量检查与验收1.双方关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合格且符合业主要求。2、安全施工2.1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各项安全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书的内容。2.2乙方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为了保护工程、公众的安全和方便以及其他原因,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为邻近地区的单位、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需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当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应当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工程师审查。甲方还应当按照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要分级进行,并形成交底记录。工程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总交底,施工中针对特殊的防护设施要有专项安全交底;2.3乙方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甲方所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火灾问题的隐患。2.4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乙方应当为现场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负责阻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现场内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公众和其他人员及其财产不受现场内上述行为的危害。2.5乙方的雇员、劳务人员应执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在施工中严格遵照并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的流程。乙方应采用教育、验收、技术交底、监控等措施充分保障其雇员、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1.1本合同价款采用(1)种方式确定。(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整内容如下:(2)(a)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增量已执行二次报价总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若有增项执行内蒙古最新定额人材机部分,材料执行三方市场询价或另附采购发票为依据定价。(3)(b)若施工时施工图纸及施工图纸以外所发生变更,结算费用予以调整;(4)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工程量确认2.1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或按项目部要求提交3、合同价款的支付201003.1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一)付款时间:1期:支付比例60%,按照施工进度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2期:支付比例40%经审计审定后付至双方确认的审定金额的100%;付款条件:需提供审定金额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保函期限:外墙涂料为2年,防水5年)工程质保期:外墙涂料2年,防水5年七、竣工结算及移交1、竣工结算及移交1.1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双方应签署达成一致的工程结算书,并按照结算书的约定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1.2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4天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1.3结算书必须经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办理结算时,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经甲方技经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4本工程按照第1.1条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全面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移交工作。在办理本工程竣工移交前,乙方还应当按照甲方的指令,从现场撤除其经甲方批准的且不属于建设工程主体附件的所有的临时设施、机械、材料和工程设备、人员,经甲方同意的用于保修和办理移交目的(不得妨碍业主使用已完工程)的除外。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撤除上述临时设施等的时间,否则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合同份数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成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乙方: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大庆路与神农路交叉口科技企业孵化园1616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SZCDSS-C-G-240081)的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工程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工程范围:3号、4号教学楼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清单中涉及的所有内容范围详见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总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万玖仟元整,小写¥809000.00元,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在施工过程中已变更估价原则,执行二次报价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调整,施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此价格为综合全费用包干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机械,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支护,施工资料制作移交,竣工移交等工程内所有费用,以工程量的增减来调整合同总价。合同执行过程中,税率调整应保持综合单价不变。三、工程工期及质量要求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具体以甲方出具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合同工期:从开工日至项目通过初步验收不超过合同工期35天。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具体内容见业主《技术协议》。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质保期外有偿服务。四、合同文件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3、乙方的报价书;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7、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施设备、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809000.00元(小写)捌拾万玖仟元整(大写)。六、付款时间及条件(一)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60%,按照施工进度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2期:支付比例40%,经审计审定后付至双方确认的审定金额的100%(支付前需提供审定金额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保函期限:外墙涂料为2年,防水5年)工程质保期:外墙涂料2年,防水5年。(二)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9%。在施工过程中已变更估价原则,执行二次报价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调整,施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此价格为综合全费用包干包工包料,包括施工,机械,材料,安全文明施工,支护,施工资料制作移交,竣工移交等工程内所有费用,以工程量的增减来调整合同总价。(三)乙方账户信息乙方名称: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文昌大道支行银行账号:41050170284000000123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乙方向甲方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甲方的所有义务,并与甲方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十一、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盖章及签字后生效。甲方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第一中学河南鼎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国华河南省周口市大庆路与神农路交叉口科技地址:企业孵化园1616室0394-6912666邮编:联系人电子邮件:经办人:联系电话: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文昌大开户银行:道支行帐号41050170284000000123联行行号: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国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成间称签字日期:2024年8月2日签字日期:2024.6.2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同协议书。1.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甲方有权对这样的含糊不清和/或不相一致向乙方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和校正,且此类解释具有优先解释效力。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法律/法规2.3本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提供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无3、图纸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4套。3.2甲方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费用承担:甲方负责施工大样图及深化施工图的设计,费用由甲方承担。3.3复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总包合同1.1乙方在收到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设计修改通知等任何性质的合同文件时,应仔细研读,如有任何错误、遗漏、矛盾或模糊,应在收到后3日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在相关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付诸实施前依合同进行相应的更正、报批或确认,一旦相关合同中的任何部分付诸实施。1.2乙方一旦签署分包合同,即被认为已经全面了解和理解了合同价格细节以外的所有总包合同条款,并同意接受合同中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条款的制约。2、甲方工作1.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4)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已完成。(5)水平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已提供。(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进场后。炉(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已完成。(8)甲方为本合同范围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如发生此项费用,双方按市场价格确认。3、乙方工作1.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乙方向鸳甲方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按项目部要求。(2)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开工前:甲方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开工前5日内。(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无。(4)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5)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乙方应负责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文明施工工作,并服从甲方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保证场地清洁卫生,施工垃圾的外运及处理必须满足环保等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不得有任何风险,如有任何风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8)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应负责合同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服从甲方成品保护方面的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9)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工人花名册,至少按月支付现场工人工资,除非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则工人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工程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按相关要求缴纳社保、意外保险等,工资支付情况及时上报项目部备案,有不按时支付劳动人员工资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10)承包范围内设备、材料、机械、工器具的运输、装卸、保管以及场内搬运。(11)乙方应自行解决生产生活所需临时设施,其雇佣的所有雇员、劳务人员,包括他们的食宿、报酬、保险、交通和各种证件办理,并负责进行现场安全及业主和甲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的入场教育。特别是应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外来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有关诸如暂住证、务工证、市场进入许可证等一切所需证件。L2(12)乙方的架子工、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信号工、水暖工等特殊工种按照住建委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文件规定需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具有符合要求的由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或换发的“特殊工种临时操作证”,并在相应操作人员进场前报送甲方审核。(13)除非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乙方应在分包合同工期内(包括按规定予以延长的工期),至整体或区段颁发竣工移交证书为止,根据甲方的现场平面布置图,自费为分包工程供应所必要的水、电、照明以及相应的维护,同时承担所有现场办公、宿舍、加工区、实验、临时建筑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水、电费用。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从乙方应得的进度款中扣除或乙方根据实际用量的实际费用上交业主管理部门。乙方需配合其他分包的工作,提供接水接电点,和业主相关协调工作。三、工期1、工期延误1.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业主或甲方要求执行1.2除专用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外,设计图纸的一般变更(不影响主导工序)所引致的工期拖延,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且工期也不得顺延。1.3乙方的施工进度满足甲方对整体工程的进度和工期要求,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各种专业的协调及配合因素,合理组织各种资源,全力配合甲方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工程的进度出现拖延,乙方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监理及甲方代表。报告有关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进度或竣工出现拖延的原因。甲方据此向业主做出汇报,和业主共同做出判断,提出改进方法,乙方应尊重业主和甲方的意见,但不免除乙方的责任。1.4由于甲方或设计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在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书面延期报告,甲方项目经理视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工期顺延,但费用不增加。乙方不履行或不按期限履行报告及确认程序,视为工期未受影响,合同约定的工期不予顺延。四、质量与安全1、质量检查与验收1.双方关于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合格且符合业主要求。2、安全施工2.1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各项安全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协议书的内容。2.2乙方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工程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为了保护工程、公众的安全和方便以及其他原因,提供并保证照明、防护、围栏、警告信号和看守;为邻近地区的单位、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需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等;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当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他危险品的管理,以及对爆破作业和地下工程施工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发放安全工作手册和劳动保护用具;应当制定应对灾害的紧急预案,报送工程师审查。甲方还应当按照预案做好安全检查,配置必要的救助物资和器材,切实保护好现场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交底要分级进行,并形成交底记录。工程开工前要进行安全总交底,施工中针对特殊的防护设施要有专项安全交底;2.3乙方在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甲方所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注意防火,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火灾问题的隐患。2.4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乙方应当为现场保卫提供足够的保安人员及相应的设施,负责阻止与本工程无关的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现场,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现场内发生任何违法、暴乱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保护工程周围公众和其他人员及其财产不受现场内上述行为的危害。2.5乙方的雇员、劳务人员应执行甲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程序,在施工中严格遵照并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的流程。乙方应采用教育、验收、技术交底、监控等措施充分保障其雇员、劳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五、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1.1本合同价款采用(1)种方式确定。(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整内容如下:(2)(a)若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增量已执行二次报价总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若有增项执行内蒙古最新定额人材机部分,材料执行三方市场询价或另附采购发票为依据定价。(3)(b)若施工时施工图纸及施工图纸以外所发生变更,结算费用予以调整;(4)1.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2、工程量确认2.1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或按项目部要求提交3、合同价款的支付201003.1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一)付款时间:1期:支付比例60%,按照施工进度付款,工程全部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60%;2期:支付比例40%经审计审定后付至双方确认的审定金额的100%;付款条件:需提供审定金额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保金,保函期限:外墙涂料为2年,防水5年)工程质保期:外墙涂料2年,防水5年七、竣工结算及移交1、竣工结算及移交1.1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双方应签署达成一致的工程结算书,并按照结算书的约定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1.2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条款的规定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资料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补充提交;如果乙方在收到此类通知后14天内仍未提交,甲方可直接按照其认为应当支付的竣工结算金额,向乙方开具竣工结算书。1.3结算书必须经过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甲方办理结算时,必须由项目经理签字后,经甲方技经管理部门审核并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4本工程按照第1.1条规定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即表明工程具备移交条件,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给甲方,并全面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移交工作。在办理本工程竣工移交前,乙方还应当按照甲方的指令,从现场撤除其经甲方批准的且不属于建设工程主体附件的所有的临时设施、机械、材料和工程设备、人员,经甲方同意的用于保修和办理移交目的(不得妨碍业主使用已完工程)的除外。届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撤除上述临时设施等的时间,否则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合同份数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成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墙涂料及防水提升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