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面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榆林市星元医院(榆林市第四医院)2024)



一、合同编号:SXRY-2024-016

二、合同名称: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SXRY-2024-016

四、项目名称: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林市星元医院
地址:榆林市人民西路33号
联系方式:18991099262
供应商(乙方):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驼峰路东阳光住宅小区1号楼1单元2楼
联系方式:155960619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林市星元医院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
1(项)
¥500,216.41
¥500,216.41
拆除工程、砌体工程、水电改造、室内装饰等

合同金额: 500,216.41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零贰佰壹拾陆元肆角壹分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3日至2024年10月03日
履约地点:榆林市西人民路3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施工合同(餐厅及餐饮西侧院面改造).pdf
榆林市星元医院
2024年08月08日

榆林市星元医院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榆林市星元医院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榆林市星元医院发包人:榆林市星元医院承包人: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8月3日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榆林市星元医院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榆林市星元医院2、工程名称:榆林市星元医院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3、工程内容:拆除工程,土建改造、装饰,给排水改造,电气改造,外墙真石漆,室外地面施工等。4、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5、总工期60天。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定价为(人民币)500216.41元,金额大写:伍拾万零贰佰壹拾陆元肆角壹分(人民币)。此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费、安装费、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第二条甲方义务(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将准确的联络地址及通讯方式提供给乙方,以备甲、乙双方执行此合同过程中业务联系之用。(2)负责协调施工队正常施工过程中与其他科室之间的关系。(3)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乙方报审材料和验收,甲方负责工程过程中的进场材料验收,配合好竣工验收及结算等工作。第三条乙方义务第1页共9页(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2)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和其他原因造成本施工人员和施工以外人员工伤和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3)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规定,做到不污染环境,不扰民。(4)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防火条例,由于施工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6)工程竣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甲方委托他人进行其他施工项目造成交叉施工除外)。(8)严格执行国家、本市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9)乙方在施工期无条件要配合设备安装和其他施工单位。恒:酒第四条工工程变更(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签署《工程变更签证单》后开始施工,明确调整的价款及工期的相应增减。(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施工负责人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无效。第2页共9页(3)工程增项或变更,在不影响施工计划的前提下,不顺延工期。第五条材料供应(1)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前拿样品让甲方确认,进场时应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不符合样品及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立即给予更换,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和返工的,乙方应负责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2)由乙方购买的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如需变更,双方须先填写《工作联系单》或《认价单》,确认品牌及价格后,乙方方可购买,任何口头承诺无效。(3)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供应料延误或发生质量问题、规格差异造成工期延误以及给工程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4)如甲方指定材料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退、换货以及整修并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5)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并将全部款项交乙方。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人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确认过的材料,乙方将材料已进场,甲方在要求更换确认的材料,甲方负责承担材料运输费、搬运费。凡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如发生上述问题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第3页共9页第六条工期延误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约定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或安装电器等而影响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七条工程验收与结算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各部分项目工程及工程量。乙方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单价及工艺以报价单上文字说明为准;完工结算工程量以招标清单和变更签证单为准。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国家相关规定建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前三日,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通知单,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十五日内进行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同802单,验收合格后十日内双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2、工程中期验收或竣工验收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三日内进行验收,如果甲方即不参加验收又不在上述是内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甲方认可该期工程验收。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第4页共9页4、结算时按招投标的计价方式计取。7、合同价款调整:(1)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定,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2)主要材料、设备按以下原则调整:当涨跌幅较大时,其超出全部材料价以差价形式调整总价。调整材料价格的主张由受益方及时提出申请,协商确认,逾期不调整。第八条工程款支付1、本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支付;2、工程款结算与支付方式、时间和比例:按进度已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合同价的90%,剩余的工程款待决算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总价的97%;剩余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到后一次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设3、质保金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要求完成后支付,如乙方在质保期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叫其他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专第九条工程保修001本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进入保修期,具体保修内容和期限详见后附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十条有有关具体规定1、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确定项目组骨干工作人员第5页共9页名单,特别是项目经理;除特殊情况,不得中途更换;在特殊情况下,在与甲方协调同意后,方可以进行人员调换。具体名单:乙方项目经理:郝茂森联系电话:17795960618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中任一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20%赔付对方违约金。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4、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中期款、尾款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6、对经过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不得交付使用,属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并承担治理造用成的全部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059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2、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解决不当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②,作为本合同的约定。①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6页共9页②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附则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榆林市星元医院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生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榆阳区西人民路33号地址:榆阳区驼峰路东阳光住宅小区1号楼1单元2楼开户银行:农行榆林分行人民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高新区支行中账号:26091601040000056账号:26091501040008366第7页共9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榆林市星元医院承包人:榆林市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保证榆林市星元医院餐厅及餐厅西侧院面改造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工程中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其余土建工程保修期为两年。防水工程为五年;(2)电器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二年;(3)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三年。(5)其他约定:本工程其他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第8页共9页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款的3%。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在本工程质量保修二年期满(防水部分五年期满)后无质量缺陷问题,发包人于25天内剩余保修金一次性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订。承包人(公章):发包人(公章):1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主12024年五月3日202年五月3日第9页共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院面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