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测绘采购合同公告(石渠县乡村振兴局2024)
一、合同编号:N5133322024000009-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3322024000009
四、项目名称: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渠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德吉西街3号
联系方式:0836-8623571
供应商(乙方):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399号附1号(自然编号282号)
联系方式:188804711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石渠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
1(批)
¥1,526,000.00
¥1,526,000.00
/
合同金额: 1,5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29日至2025年03月28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目-苏泰.pdf
石渠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08月08日
建设工程测绘合同工程名称: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目工程地点石渠县合同编号N5133322024000009测绘证书等级:乙级委托方石渠县乡村振兴局承揽方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工程名称: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目石渠县工程地点合同编号N5133322024000009乙级测绘证书等级:委托方石渠县乡村振兴局承揽方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Z-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方(甲方):石渠县乡村振兴局承揽方(乙方):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测绘范围:石渠县乡村振兴局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目第二条测绘内容: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①《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②《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③《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④《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2007;《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2008;⑦《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第四条测绘工程费:本项目测绘费用为152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第五条甲方的义务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和提出技术要求。2.应当负责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协助配合乙方作业人员的工作。第六条乙方的义务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技术要求(或现场具备测量条件)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按合同工期确保测绘项目完成(甲方提前7天发通知)3.乙方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工作后,应向甲方提供2份成果报告。第七条测绘项目完成阶段工期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始工作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成果。第八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第九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签订合同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30%,即4578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柒仟捌佰元整)。进场前,甲方向乙方付合同额的30%,即13734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柒仟叁佰肆拾元整)。提交成果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款30%,即41202.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贰佰零贰元整)。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10%,即4120.2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贰拾元贰角整)。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1.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50%;完成工作量超过50%时,则甲方应支付工程总价款的100%。2.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同时工期顺延。3.甲方未按期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延误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1‰计算,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3.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责任。4.乙方转包本合同标的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的转包方能生效。乙方擅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第十二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十三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四条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协议,双方同意就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第十六条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以下无正文委托方单位地址:承方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399号附1号(自编号282号)委托方税号:承方税号:91510104MA6CF3HE1B委托方电话:承方电话:委托方开户银行:承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犨七支行委托方银行帐号:承方银行号:51050147900800002910委托方委托方单位名称:(盖章)石渠县乡村振兴局承揽古单亿名称:(盖章)四用苏泰助测设计有限公司委托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李晓梅委托方年月日年月日R2024/3/1809:47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N5133322024000009四川苏泰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石渠县乡村振兴局于2024年02月26日就2024年建设工程测绘采购项且(项目编号:N5133322024000009)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合同包号合同包1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合同包一中标(成交)金额(元)1,526,000.00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合计金额(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年02月29日局https://gpx.zfcg.scsczt.cn/all-portal/gpx-gpx/#/gpx/procedureFile/8a69c6f68ce98eb8018d4151abd35c48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设工程测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