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采购合同公告(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



 

 

 

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时间: 2024-08-08

一、合同编号:Z1300002417872001-2 二、合同名称: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码:HB2024053060010009 四、项目名称: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本级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05号 联系方式:孙怡芳 供应商:河北繁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65号汇景国际1-2-2404 联系方式:尹婷0311-898655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 规格型号: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988000 合同金额:1988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2024-08-08 八、合同公告2024-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包2: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政府采购合同(1)

 

  发布时间:
2024-08-08      采购人: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包2: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需方):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供方):河北繁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24年7月10日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包2: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合同包编号:Z1300002417872001-2)招标结果和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包2:推动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内容:(一)服务的目标进一步拓展海外合作交流培养渠道,加强河北高新技术企业与欧洲、东南亚、中东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的交流合作,协助省科技厅开展河北高科技企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加强在科技人才交流培养、海外项目合作、技术转移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依托海外优势资源,以高等院校、海外企业、科研院所为支撑,开展河北高科技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企业出海,围绕产业链“强链、学补链、延链”重大科技需求,从海外引入技术项目,到河北落地生根,在创新合作中探寻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之道。(二)服务的内容1.收集和发布海外技术项目。2.组织开展科技领域管理及技术人才培训或引才引智与国际交流会议(活动)o3.促成企业完成签约,引进各类外国专家、技术、项目。4.协助省科技厅开展高科技企业国际合作和交流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5.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三)服务的要求本服务供给应符合国家标准。且确保各项要求如下:1.收集和发布海外技术项目80个,外国专家信息30个,涵盖机器人、空天信息、人工智能算力、氢能、新能源电池、先进装备、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领域。收集外国人才信息类型,包括外国人才的个人背景(包括外国人才的姓名、国籍等基本信息)、教育背景(所获学位、毕业院校)、专业领域(研究方向、专长技能);职业经历,包括当前和过去的工作单位、担任职务、工作职责及相关项目经验;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的荣誉奖项;国际交流经历,包括与其他国家的合作项目、国际会议的参与经历、跨国研究团队的工作经验;合作意向,他们对合作的兴趣和意向,包括希望参与的合作项目类型、合作模式(如联合研究、技术转让、专家讲座等)。收集外国的项目信息类型;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实施单位、主要参与方、项目周期;项目内容,包括项目的具体内容和研究领域(如技术开发、市场调研、应用试验)、涉及的技术和方法、预期成果;合作模式,包括合作的形式(如科研合作、技术转移、学术交流)、合作方式(如联合实验、数据共享、人才交流);资金信息,包括项目的资金来源、资助机构、资助金额、预算分配情况;成果展示,包括项目已取得的主要成果、案例分析、技术突破、应用实例。2.组织开展科技领域管理及技术人才培训或引才引智与国际交流会议(活动)12场,含一场大型国际会议,邀请参与活动或培训的企业人员数量100以上;同时在国(境)外组织2场,主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隐形冠军企业跃升工程”“中欧(河北)企业综合服务中心”“科技企业出海计划”“京津冀企业协同发展““外国专家河北行”活动等主题活动。3.促成13家企业完成签约,引进各类外国专家、技术、项目,重点协助河北企业引进质量管理领域的外国专家和国际项目,并为签约企业提供一对一对接以及定制化的国际交流服务。4.协助省科技厅开展高科技企业国际合作和交流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工作。5.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第二条服务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服务期内,若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导致服务内容、服务主体等发生变化,需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可延长服务期限)。第三条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小写:¥1,988,000.00元)合同价格应包括:合同履行期内提供合格标的服务的全部费用(含税)第四条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第五条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1.乙方需要按照购买项目所规定的技术要求,确保服务质量。2.乙方需要在甲方提出的服务期限内完成服务内容。3.合同执行期结束后,甲方组织相关专家根据技术服务要求进行验收。*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不能提供合同规定服务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合同相应服务价款7。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对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经协商乙方可按甲方同意的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与合同不符事宜。K第七条不可抗力有东1.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A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2.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经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A种方式解决。A、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监督和管理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第十条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责任由过错方承担。第十一条附则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发包人(甲方):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承包人(乙方):河北繁引科技有限公司之研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体育街支行帐号:01471600001314行号:313121006476固定电话:0311-86252369固定电话:0311-89865577日期:2024年8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推动国际合作中心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