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榆中县民政局2024)
一、合同编号: 501001JH620123020
二、合同名称: 榆中县民政局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501001JH620123020
四、项目名称: 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榆中县民政局
地 址: 无
联系方式:无
供应商(乙方):兰州依养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无
联系方式:无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 71.2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开始日期:2024-08-01;履约截止日期:2025-07-31;计划验收日期:;履约地点:榆中县;首付款金额:5万元;首付款截止时间:2024-08-10;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详见合同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附件:
20240808150405793lz.pdf
20240808150405793lz.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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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项目(2包)编号:501001JH620123020-2招标单位:榆中县民政局中标单位:兰州依养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泰博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二零二四年八月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项目(2包)采购合同合同编号:501001JH620123020-2甲方:榆中县民政局乙方:兰州依养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双方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采购项目(2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金额及服务标准合同金额:大写:柒拾壹万贰千元整;小写:71.2万元备注:报价应包括所有费用。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照护服务按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GB/T43153-2023)开展,人员增减情况随时进行动态管理服务和自愿接受养老照护服务执行,根据养老照护服务人次、数量进行计算,标准为每人每月93.8元(每月服务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长不少于1小时)。4二、服务期限及地点1、服务期限为:1年(需国家政策文件支持)。本合同自2024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22、服务地点:榆中县城关镇、和平镇、贡井镇、定远镇、连搭镇、新营乡、园子乡、青城镇、中连川乡、小康营乡区域内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按照兰州市“幸福兰州·为老驿站”居家养老综合管理平台生成的服务数据为结算依据,按照上月实际服务对象每人每月93.8元标准先行支付80%服务费用,剩余20%服务费用每半年根据评估结果一次性支付。如评估后服务满意率低于90%,乙方重新服务不满意Y对象,同时,扣除剩余10%服务费。如评估后服务满意率低于85%,乙方重新服务不满意对象,同时扣除剩余20%服务费;如评估后服务满意率低于80%,终止合同。四、服务人员要求1.具备养老护理员资格,持《养老护理员资格证》和《健康证》上岗服务。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照护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3.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4.服务人员必须经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5.对服务人员服务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五、服务要求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1、助餐服务(1)助餐主要分为上门送餐及上门做餐。3(2)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行业标准。(3)提供膳食服务应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老年人需求、地域特点、民族、宗教习惯制定菜谱,为老年人提供营养丰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饮食。(4)送餐应及时,饮食应保温、保鲜、密闭、防止细菌滋生,提供符合保温、保鲜要求的设备及运输工具,保证及时、准确、安全地将餐饮5送达。送餐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5)提供膳食服务应获得卫生许可证,膳食服务人员应持有健康证,膳食服务可转介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提供。(6)助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2、助浴服务(1)助浴主要分为上门助浴和外出助浴。(2)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安全措施到位后,助浴协助到位。(3)助浴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协助采取相应防护措施。2010(4)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5)外出助浴应选择有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或有公用沐浴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3、助洁服务(1)助洁主要包括整洁居室(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和清洁4灶具。(2)墙壁:无尘土、开关盒等表面洁净。(3)门及框:触摸光滑、有光泽,门沿上无尘土。(4)地面:木地板洁净,瓷砖无尘土有光泽。(5)玻璃:目视无水痕、无手印、无污渍、光亮洁净。(6)厨房:无明显污渍、不锈钢灶具光亮洁净、地面无死角、无遗漏。1(7)卫生间:洁具洁净光亮、地面无死角、无遗漏、无异味。(8)清洁灶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洁净,必要的进行定期消毒处理。(9)每月不少于2次。4、助医服务(1)协助监护人陪送老年人到医院就医或代为取药。(2)遵照医嘱,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服用药品。(3)按照监护人要求提供约定内服务,必要时可提供相关信息或转介服务。(4)协助老年人采取适当舒适的体位,协助进行肢体被动运动。L(5)协助老年人转移至床头、床边,协助下床,协助坐轮椅,利用移位板,徒手搬运、器具搬运,协助老年人使用拐杖、步行器、支架、轮椅。5、保健康复服务(1)由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生理、心理和营养健康咨询。5(2)提供适合老年人身体功能康复的理疗项目。(3)老年人日常健康数据监测和指导。(4)每月不少于2次。6、文化娱乐服务(1)协助老年人开展各种类型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内容包括书法、绘画、棋牌、唱歌、戏曲、趣味活动以及健身运动等等。(2)所有活动遵守安全、自愿原则,满足老年人身体和精神健康的条件和需求。(3)每月不少于2次。7、代购服务(1)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代购物品,代缴费用等服务。气理,(2)服务范围:包括为老年人代购生活必需品或陪同购物,代领各种物品,代缴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等日常费用,服务人员应准确记录购买的品种,清点钱物,按照约定购物,做到当面清点并签字。(3)提供代办服务时应保护老年人的隐私,不向他人谈论老年人的8171(家庭情况或财务情况。8、紧急救援服务(1)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以防意外发生。(2)应急处理:在老人生病、受伤或遇到其他紧急情况时,及时提供紧急救助服务,保障老人的安全和健康。6(3)应急联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24小时应急联系服务,确保老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联系到相关部门或人员,求助援助。这种服务可以通过电话、短信、APP等多种方式实现,确保老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得到帮助。(4)医疗急救服务:老年人在发生意外、生病或其他急病时,需要得到及时的医疗急救服务。助急服务可以为老人提供医疗急救电话医院急救指南等信息,帮助老人及时就医,提高生存率和康复机会。9.其他服务。服务满意度:提供服务完成率100%,经济困难老年人满意率W90%以上。采购人(榆中县民政局)将对服务机构的服务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服务不达标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视情节扣减相应资金,情节严重的将终止合同。采购人(榆中县民政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项目评估,评估费用由乙方支付。六、违约责任1.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给予对方合同价款10%的经济赔偿。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102.乙方受雇养老服务人员在履行职务中因方法不当,给养老服务工作中造成单位或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尽职责,对甲方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全年服务费的20%承担违约责任;74.乙方作为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的劳动报酬、待遇,如乙方未按时发放导致相关人员无法向甲方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服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榆中J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乙方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委托其他机构开展,如有此种行为,甲方按乙方违约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T八、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和双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资料、图纸、数据、文案以及与业务有关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复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向另一方赔付因泄密造成的损失。九、合同的生效8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招标代理机构执一份。十、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后自行终止,但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双方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及义务。2、在合同期内,上一级民政、财政等部门因政策变化及调整等原因,不予购买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照护服务项目,本合同将自行终止;如资金发生变化(增加或核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签订补充合同。十一、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仅限于“榆中县民政局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照护服务项目”合作之约定;如果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之外的服务,乙方将和甲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榆中县人民法院起诉。9甲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法人或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日期:2年8月日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18919179817日期024年8月1日代理机构名称(公章):采购项目负责人:爱3签字日期:22年8月1日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