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采购合同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采购物资及服务(服务类)
三、项目编号:JHBH-422800-2024-00954
四、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采购物资及服务(服务类)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
3、联系方式:07188232111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5、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597号
6、联系方式:175710295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洪涝灾害监测调查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498000元
5、合同金额:49.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11月09日;履约地点:湖北省恩施州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4-0093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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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采购物资及服务(服务类)合同2024.8.9.pdf
#idc error#】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采购物资及服务(服务类)。2.项目编号:JHYES-YJJ-2024-019。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0-2024-00936。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监测调查服务,主要服务内容为:(1)编制州级、利川市、建始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历史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复盘推演工作报告(绘制相关县市城区五年、十年、二十年、五十年洪水风险图);(2)编制建始县长梁乡、利川市文斗镇、来凤县百福司镇、鹤峰县燕子镇、咸丰县曲江镇、建始县长梁双河口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算(3)提供2024年、2025年、2026年恩施州极端强降雨监测数据及特性分析报告;(4)协助开展2024年、2025年全州防汛抗旱培训。T9二、标的名称、数量(规模)1.编制州级、利川市、建始县、宣恩县、来凤县、鹤峰县历史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复盘推演工作报告(绘制相关县市城区五年、十年、合二十年、五十年洪水风险图),提交正式成果各5套。2.编制建始县长梁乡、利川市文斗镇、来凤县百福司镇、鹤峰县燕子镇、咸丰县曲江镇、建始县长梁双河口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提交正式成果各5套。3.提供2024年、2025年、2026年恩施州极端强降雨监测数据及特性分析报告各3套。4.协助开展2024年、2025年全州防汛抗旱培训。三、服务质量1.符合省防办关于印发《历史极端强降雨防范应对复盘推演工作报告编制大纲》要求;2.满足下述国家防洪应急预案编制相关技术要求:(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编制大纲》;(4)《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5)《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6)《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7)《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四、合同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1.合同履行时间:合同签订之后90日历天内提交复盘推演工作报告、应急预案和防汛抗旱培训方案,每月10号前提交监测数据及特性分析报告,按甲方要求协助开展2024年、2025年全州防汛抗旱培训。2.服务地点:湖北省恩施州。五、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六、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乙方提交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复盘推演工作报告、应急预案正式成果并提交增值税发票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元整(¥:498000.00)。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定期提交监测数据及特性分析报告、协助开展2024年、2025年全州防汛抗旱培训。七、交付标准、方法和验收方案1.交付标准、方法: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验收方案:甲方组成专家组,按照上述“三、服务质量要求”,对复盘推演工作报告、应急预案正式成果进行验收。理局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和义务:(1)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2)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件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3)甲方负责技术成果审查、上报等相关工作。2.乙方的权力和义务:(1)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技术报告。(2)对技术报告出现的遗漏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3)乙方交付技术报告后,按规定配合甲方组织的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九、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非由乙方原因造成技术报告停、缓编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费用的全额支付。2.乙方的违约责任:(1)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提交相关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费用的万分之二,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其他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3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收取甲方的任何费用。(2)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合同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十、保密条款本合同项目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需要保密的,甲乙双方均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若乙方违反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收取甲方的任何费用。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三、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经双方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等;4.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5.采购文件(含附件、补充文件、图纸等)。十四、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I用: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五、通知与送达1.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双方应通过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六、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正文完,以下为签字部分。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甲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乙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乙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乙方: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签署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么S签署或授权委托代理人:JG炒签署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或授权委托代理人:JG炒签署经办人:经办人:签署经办人:签署经办人:经办人:签署签订日期:2024年8月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9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9日收发件信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收发件信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597号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597号收发件信息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地址:湖北省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收发件信息收件人:向爱萍收件人:向爱萍收发件信息收件人:蒋浩收件人:蒋浩收发件信息收件人:向爱萍收件人:向爱萍收发件信息收件人:蒋浩收件人:蒋浩联系电话:17571029571收件人:向爱萍联系电话:17571029571收件人:向爱萍收发件信息联系电话:18986859190联系电话:18986859190收发件信息联系电话:17571029571收付款信息单位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单位名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收单位名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单位名称: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收付款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支行施州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恩施支行施州分理处付款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天元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天元支行收付款信息银行账号:42001726028058022222银行账号:42001726028058022222信息银行账号:17731301040004648银行账号:17731301040004648收付款信息银行账号:42001726028058022222银行账号:42001726028058022222信息纳税识别号:12420000421956668X纳税识别号:12420000421956668X收付款信息纳税识别号:11422800764136565W纳税识别号:11422800764136565W信息纳税识别号:12420000421956668X纳税识别号:12420000421956668X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