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ZBJ-20240807010411-018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BJ-20240807010411-0186
二、合同名称:ZBJ-20240807010411-0186
三、项目编号:9934544def414afaa70ed47a68882add
四、项目名称:开展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
联系方式:0451-87979159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
联系方式:5196930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开展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
1(包)
¥190,400.00
¥190,4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规则》《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以及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提供的许可或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名册进行证后监督检查,检查对象为省局许可或核准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40家,并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总计费用19.04万元 验收要求:1.提供《抽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2.组织相关人员验收,3个工作日完成验收,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合同金额: 190,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12月07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09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计划号:黑财购备字[2024]09082号供应商(乙方):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招标编号:HLJGCYC99010100Z20241773821签订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开展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99010100Z20241773821)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开展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开展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1190400.0000190400合计¥19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19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19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19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19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和电梯安装维保单位专项检查。1.编制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工作手册,制定监督抽查具体工作实施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检查人员、检测工具等),开展检查人员专题培训,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2.对生产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抽查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电梯、起重机械制造单位,锅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修理单位,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特种设备生产关键过程质量控制情况、生产的特种设备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情况等。3.对充装单位的证后监督抽查。抽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重点检查鉴定评审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满足资源条件情况、充装关键过程质量控制情况、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充装情况等。4.如果发现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等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处置。5.按时完成规定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量40家,在工作结束后,提供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许可现场《特种设备许可证后监督抽查报告》等相关资料。6.跟踪落实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7.提供对本项目涉及资料进行保密的承诺。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共,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3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4-08-09至2024-12-07。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190400元(大写:壹拾玖万零肆佰元整);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项目完成后,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提供《抽查报告》等相关资料190400102024-12-15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无。(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无。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披露、转让或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条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应于出具全部《特种设备许可证后监督抽查报告》起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纸质签章报告及验收申请,并由甲方指定接收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无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9日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9日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53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1218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安虎贲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宋锐剑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安虎贲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宋锐剑委托代理人:杨茹民委托代理人:张宏鹏电话:0451-87979159电话:51969301电子邮箱:hljscjtsj@126.com电子邮箱:693790212@qq.com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珠江路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大直支行账号:166490840224账号:3500040109008913125账号名称: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账号名称:黑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1500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抽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