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绘本采购合同公告(红安县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HAC2024116
二、合同名称:2024年红安县教育局幼儿绘本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HAC2024116
四、项目名称:2024年红安县教育局幼儿绘本采购项目HAC2024116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红安县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
2、地址: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19号
3、联系方式:07138382306
4、供应商(乙方):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发展大道33号
6、联系方式: 138864236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红安县教育局幼儿绘本采购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件
3、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文件
4、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文件
5、合同金额:86.823387(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详见合同文件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红采计备【2024】XM110号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2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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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安县政府采购合同P过合同.pdf
红安县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红安县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红安县教育局幼儿绘本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2024年红安县教育局幼儿绘本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C2024116)招标采购结果,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服务要求等,详见附件“投标报价明细清单”(共计货物29750册)第二条合同总价款该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大写)人民币捌拾陆万捌仟贰佰叁拾叁元捌角柒分(¥:868233.87元)。合同签订后预付款50%(¥:434116.935元)待项目验收后,拨付合同总价的95%:保留5%质保金:待质保期一年后且无质量问题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是全部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培训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采购需求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为准。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购货物和服务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法律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四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产品质量、性能要求。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甲方交付货物,本合同交付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乙方对货物进行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组织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出具验收报告,如超过10个工作日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交付图书的数量及质量均符合要求。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服务质保期后的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七条款项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付款方式:本合同不支付预付款,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通知乙方递交款项支付的相关资料(税务发票、付款申请等),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付款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应付款项。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向甲方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图书。乙方所交付图书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因此而产生的运费等实际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付图书。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当以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3、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应当以未支付货款部分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逾期付素的过玉。4、乙方向曰十货物日,甲方应当提供收货的必要协助,包括向甲方提供具工也=,确定收货负责人等。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或者拒绝乙万护供收货必要协助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交货的,视为乙方按期完成交货义务,乙方不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甲方应当向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包括运费等在内的全部损失。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交付完成货物,乙方暂为保管期间,该批图书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5、甲、乙双方均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如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守约方因维权而支出的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第十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的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壹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监管机构留存壹份。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红安县教育装备与信息技术中心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91420000698024732C】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13886423000,电话:027-5926756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城帐号:,华路支行单位地址:红安县城南大道原帐号:3202004509200043114经信局办公楼,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研口区长风路29号年2024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幼儿绘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