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防装备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强制送风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他救面罩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婴儿呼吸袋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ZG-ZWG-2023227-4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G-ZWG-2023227-4

二、合同名称:ZG-ZWG-2023227-4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

三、项目编号:ZG-ZWG-2023227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
联系方式:045151196323
供应商(乙方):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大桥路1号
联系方式:188702607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消防装备
1(项)
¥117,000.00
¥117,000.00
按照文件供货

合同金额: 117,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366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2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ZG-ZWG-2023227-4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合同.doc
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08月09日

合同编号:《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采购计划号:供应商(乙方):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ZG-ZWG-2023227签订时间:2024.2.29签订地点: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供货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JJXFRHZYC240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部96000540002强制送风呼吸器JJXFYLDS-GL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套153000450003空气呼吸器他救面罩JJXFSL-3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个79650513504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友安TZ1.30友安应急安防(清远)有限公司个49460296405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彦权YQ1IMF上海彦权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个4264501917006婴儿呼吸袋JJXFSG-CH38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个9280025200投标总价(元)投标总价(元)投标总价(元)¥3968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3968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3968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3968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3968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39689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陆仟捌佰玖拾元整)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消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的情形,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及其风险(含二次运输等),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乙方负责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集中验收后,二次运输至省内各使用单位。2、验收方式及要求:中标供应商产品生产完毕后按要求提交验收申请,由采购人确定验收时问及地点,采购人组织验收人员对照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和封样样品等对产品的性能、外观、一致性、工具、零配件等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时,乙方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原件,乙方要对所投产品的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真伪性负法律责任,验收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进行查验,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随货物一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时验收。5、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甲方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里方指定地点。双方协商具体时间。3、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在消防局研发的新版装备管理系统上,做好企业注册、装备信息录入、赋码接收、标签安装等工作,交付验收时,乙方所供装备应粘贴编码标签。第七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3、货物保修期:自质保期满后,提供7年免费保修服务。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和期限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2、付款方式:集中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先行向甲方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第九条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2、履约保证金的提交形式:转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能切实发挥履约保证作用的其他形式。但如中标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保函应为金融机构出具的独立保函,该保函需载明:(1)见索即付:(2)收到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即应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最高担保金额:(3)有效期为保函开具之日起至全部货物经采购人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天为止:(4)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如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保函未载明前述内容的,采购人可以拒收该保函,并要求中标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供履约保证金):3.有效期及履约保证金作用:提交之日起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的第366天为止,对于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或其他费用,甲方有权使用履约保证金予以抵扣或追偿:(履约保证金用以确保中标人履行承担采购合同中的所有义务及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对于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如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应向采购人支付,采购人可直接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或直接向出具独立保函的金融机构主张索赔:如违约责任/索赔金额/罚金应向采购人用户支付,则采购人用户有权报告采购人直接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或委托采购人向出具独立保函的金融机构主张索赔。)4.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且在合同签订前。5.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人应于履约保证金期限届满后6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或保函。无论履约保证金、独立保函是否退还,采购人或采购人用户随时都有权对由中标人提供的尚未使用的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库存产品发生的质量问题向中标人主张索赔。第十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3日内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存在质量问题货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交付的装备经屡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在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下三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履行法律程序3、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4、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1%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违约不接收货物或遶约逾期交货超过30天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警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向甲方支付选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未届满前质保金余额充足,质保金不足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时,由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质保期届满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的数额以余额为限。7、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照违约货款额的5%作为违约金8、如乙方发生遗约行为,甲方有权将履约质保金作为违约金直接扣除。9、本条1-7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问接损失,以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因维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验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台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如有需要另行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2月9日乙方(章):九江消防装备有限公司2>24年2月29日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6号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虞家河大桥路1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柳军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小小王女局电话:0451-51196309电话:18870270726电子邮箱:838834037@qq.com电子邮箱:1660817603@qq.com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营开户银行:九江银行三里街支行业部账号:175195268888账号:727060100100000296邮政编码:150000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装备 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 强制送风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他救面罩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婴儿呼吸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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