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智能化试点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 智能人脸门锁 智能门锁具 智能门锁 智能 智能门锁设备采购合同公告(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枣阳市公租房智能化试点(碧桂园、金科观天下)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枣阳市公租房智能化试点(碧桂园、金科观天下)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2、地址:枣阳市前进路
3、联系方式:13172206009
4、供应商(乙方):浙江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5、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茶亭庵村李花桥村
6、联系方式:1535511832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枣阳市公租房智能化试点(碧桂园金科观天下)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台
4、主要标的单价:521260元
5、合同金额:52.12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9月17日;履约地点:枣阳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4-0048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0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8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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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公租房智能化试点(碧桂园、金科观天下)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docx
合同编号:合同书项目名称:枣阳市公租房智能化试点(碧桂园、金科观天下)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甲方(采购人):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乙方(成交供应商):浙江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枣阳市前进路75号签订日期:2024年8月1日1/9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拟定,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枣阳市公租房智能化试点(碧桂园、金科观天下)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2.项目编号:4206832024060000993.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683-2024-00488二、标的名称、功能、数量商产品名称功能参数数量智能人脸门锁一、智能门锁具备的硬件参数(1)开锁方式:人脸、蓝牙、二代身份证、密码、门禁卡、机械钥匙;(2)在人脸、刷卡、密码等开门方式下以及电池缺电状态下均有语音及灯光提示;(3)人脸检测识别方式:3D结构光识别(4)人脸用户数量:支持100个(5)通讯方式:联网模组BLE5.0,NB-1OT:(6)智能门锁与系统通过网络连接并受系统的控制,智能门锁自带NB-OT通讯功能。每一套智能门锁都在系统上具有唯一的编号。(7)输入电压:6V-9V(8)电机工作时间:正常工作200毫秒,低电压220毫秒(9)电源类型:标称7.4V可充电锂电池:智能门锁采用单节可充电锂电池供电。(10)平均工作电流143-2/9五、产品包装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的保护方式进行包装,应使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甲方指定的收货地址。由于包装不适当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及其它与本合同项下产品有关的任何单证和资料。六、合同价款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伍拾贰万壹仟贰佰陆拾圆整(即人民币计521260元);2.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市场变化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总报价为“交钥匙”价。甲方在支付此金额后,不再因本合同支付任何其它费用。\三七、资金支付方式及安排本次项目按优化营商环境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中标企业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50%。合同签订日起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额50%(260630元)预付款。门锁、设备、平台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后,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剩余50%(260630元)。收款账户由甲方支付至乙方提供指定账户。八、违约责任1.本合同一经生效,非因法定或双方约定事由,不得轻易解除或变更。双方应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守约方因主张合理债6/9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二、合同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01.合同书;2.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W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竞争性磋商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2.双方履行完各自权利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3.本合同规定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十四、其它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副本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枣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乙方:浙江久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牌)t单位地址:枣阳市前进路75号单位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茶亭庵村李花桥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邱荣锋联系人:张凯玥电话:13177206009电话:1535511832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支行8/93果at*·05果39058001040012471330212MA28276U1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租房智能化试点智能锁、监控显示屏等设备 智能人脸门锁 智能门锁具 智能门锁 智能 智能门锁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