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采购合同公告(济源新愚公城乡发展有限公司2024)



项目名称
济源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那些年小镇民俗博物馆EPC总承包

合同编号
JGZJ-工程-2023061001001
合同金额
3.24216E7元

招标人
济源新愚公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河南沁园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订立日期
2024-08-09
合同期限
360日历天

附件:
合同-那些年小镇民俗博物馆EPC总承包7.13.doc
合同-那些年小镇民俗博物馆EPC总承包7.13.pdf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一般约定,第2条发包人,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承包人,1第5条设计,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施工,第8条工期和进度,第9条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第17条不可抗力,第18条保险,第19条索赔,第20条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不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款。在编写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3.对于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未列出的通用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合同当事人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以同一条款号增加相关条款的内容。二、《示范文本》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三、《示范文本》的性质《示范文本》为推荐使用的非强制性使用文本。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订立时间九、订立地点十、合同生效十一、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和解释1.2语言文字1.3法律1.4标准和规范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7联络1.8严禁贿赂11.9化石、文物1.10知识产权1.11保密1.12《发包人要求》和基础资料中的错误1.13责任限制1.1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第2条发包人2.1遵守法律2.2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2.3提供基础资料2.4办理许可和批准2.5支付合同价款2.6现场管理配合2.7其他义务第3条发包人的管理3.1发包人代表3.2发包人人员3.3工程师3.4任命和授权3.5指示3.6商定或确定3.7会议第4条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4.4承包人人员4.5分包4.6联合体4.7承包人现场查勘4.8不可预见的困难4.9工程质量管理第5条设计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2承包人文件审查5.3培训5.4竣工文件5.5操作和维修手册5.6承包人文件错误第6条材料、工程设备6.1实施方法6.2材料和工程设备6.3样品6.4质量检查6.5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6.6缺陷和修补第7条施工7.1交通运输7.2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3现场合作7.4测量放线7.5现场劳动用工7.6安全文明施工7.7职业健康7.8环境保护7.9临时性公用设施7.10现场安保7.11工程照管第8条工期和进度8.1开始工作8.2竣工日期8.3项目实施计划8.4项目进度计划8.5进度报告8.6提前预警8.7工期延误8.8工期提前8.9暂停工作8.10复工第9条竣工试验9.1竣工试验的义务9.2延误的试验9.3重新试验9.4未能通过竣工试验第10条验收和工程接收10.1竣工验收10.2单位/区段工程的验收10.3工程的接收10.4接收证书10.5竣工退场第11条缺陷责任与保修11.1工程保修的原则11.2缺陷责任期11.3缺陷调查11.4缺陷修复后的进一步试验11.5承包人出入权11.6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11.7保修责任第12条竣工后试验12.1竣工后试验的程序12.2延误的试验12.3重新试验12.4未能通过竣工后试验第13条变更与调整13.1发包人变更权13.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3.3变更程序13.4暂估价13.5暂列金额13.6计日工13.7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3.8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第14条合同价格与支付14.1合同价格形式14.2预付款14.3工程进度款14.4付款计划表14.5竣工结算14.6质量保证金14.7最终结清第15条违约15.1发包人违约15.2承包人违约15.3第三人造成的违约第16条合同解除16.1由发包人解除合同16.2由承包人解除合同16.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第17条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定义保险单的条件: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8.5.4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20条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评审机构:/。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20.3.2争议的避免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20.3.3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一方违约引发的争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执行费等)由违约方承担。第21条其他(1)发包人需负责承担文堪和地勘并承担其费用。(2)承包方需为发包方及监理单位提供办公场所,并配备办公用品,费用由承包方承担。(3)出现工程转包、工期违约、施工质量不达标、负面影响等情况,除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外,发包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本工程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环保标准要求,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环保通报、处罚等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处罚1000元/次。(5)本工程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安全生产要求,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通报、处罚等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处罚1000元/次。(6)承包人在《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期内须派驻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质保期的日常质量保证和维护。免费为发包方提供日常维护及质保的人员培训。(7)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必须经集团公司风控部及第三方造价公司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付款支付依据。上述审核主体无权对本合同确认的计价依据、计价方式等作出调整,如无法达成审核确认意见超过30日,承包人有权主张合同解除,并就已产生的工作量进行结算。第2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时双方协商解决。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发包人要求》一、工程范围1、工程地址:济源市思礼镇2、项目概况:民俗博物馆5座,占地9.8亩,主要包括老物件、照相馆电影院及手工作坊建设等。二、时间要求1、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三、技术要求1、招标范围:济源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那些年小镇民俗博物馆的勘察、设计、施工等。2、勘察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并形成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工程勘察报告。3、设计要求: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以及施工、验收、移交过程的配合服务等。4、施工要求: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招标人。4、设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5、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6、技术标准和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四、竣工验收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按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竣工验收报告应有发包人、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等签字盖章。五、移交及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将项目完整移交至发包人,移交结束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六、文件要求1、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2、沟通计划。3、风险管理计划。4、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5、其他承包人文件。七、其他要求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济源新愚公城乡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河南沁园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济源市乡村振兴建设项目(一期)-那些年小镇民俗博物馆EPC总承包(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所承包施工的所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7.1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2其他项目工程保修期限未尽事宜:发生时按现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如在工程同一位置经维修后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承包人除及时进行维修外,发包人有权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对承包人处以2000元的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使用了不符合施工合同及规范要求的虚假、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受上述质量保修期的限制。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发包人:济源新愚公城乡发展有承包人(牵头人):河南沁园春限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98号财政914190013302079444金融局7楼711,地址:济源市北海街道东高庄商务楼303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91-6731688电话:电子信箱:qycgcfwyxgs@126.com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开户银行:司济源文化城支行账号:账号:249436739738承包人(成员二):中晔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3MA9FWMK418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豫鼎大厦九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71-55615571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支行账号:25337450979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EPC总承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