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聊城市财信东卓置业有限公司2024)
君澜项目工程监理合同公示
项目名称
君澜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
XLCJSGC-2024-129
合同订立信息
发包人
聊城市财信东卓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胡经理(13666388948)
地址
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滦河路南、庐山路西裕昌聊城国际金融中心A区5号楼6层0601室
承包人
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177号(当代国际广场核心商务区2#商办楼2幢1210号)
联系方式
0635-7100850
合同价款
1501132.00元
订立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合同期限
施工阶段(暂定 2024 年 8 月 10 日- 2027 年 9 月 11 日)+保修阶段
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8日
附件
君澜监理合同(盖章).pdf
(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聊城市财信东卓置业有限公司监理人(全称):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君澜项目工程监理;2.工程地点: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河路以南、中华路以东;3.工程规模:项目拟建设5栋17层住宅楼、5栋10/11层住宅楼以及9栋6层住宅楼,三栋配套公建楼,总建筑面积178706.24平方米,其中车库面积32000平方米,储藏室面积面积21792.81平方米,地下会所2530平方米,地上面积122383.43平方米。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张雨,身份证号码:******************,注册号:37002146,联系方式:13863548939。五、签约酬金本合同暂定签约酬金(大写):壹佰伍拾万壹仟壹佰叁拾贰元整(¥1501132.00元),其中不含税酬金¥1416162.26元,税金¥84969.74元,增值税税率6%。计费原则:本项目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为8.40元/平方米。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已包含了监理人的节假日费用、夜间加班费用、相关政府备案费用、税费等所有费用,工程延期不再追加监理费,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内。综合单价为一次性包死价。竣工后结算监理酬金时,以图审建筑面积为准,但综合单价不做调整,结算时按照图审建筑面积据实结算。其他配套工程、工程结算及质保期属于跟踪服务,不再支付费用。六、期限监理期限为:施工阶段(暂定2024年8月10日-2027年9月11日)+保修阶段。有效工期为项目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保修阶段期满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如出现工程拖延,视工程进度情况配备人员,监理费不再计取,直至整体项目竣工交付)。监理开始进场工作的日期以委托人正式通知为准。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8月8日。2.订立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贰份,代理公司壹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话:17663507979,电话:0635-7100868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地址:聊城市东昌东路177号道滦河路南、庐山路西裕昌聊城国际金融中心A区5号楼6层0601室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聊城市中支行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聊城兴华支行银行账号:1611002109200303063银行账号:467324000180810000202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8.2通知委托人的指定送达地址:君澜项目部监理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监理人的送达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昌东路177号财智大厦13层电子邮箱送达地址:sdlctzjl@163.com;8.3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有权根据合理需要使用本合同项下监理人编制的文件。9.补充条款9.1质量要求9.1.1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及聊城市财信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程管理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标准,项目应参照《山东省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实施市级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项目试点。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交验合格,保证至少一栋楼获得“山东省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9.1.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要求,达到“聊城市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按照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要求创建“无废工地”,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争创“智慧工地”一星级标准。9.2监理服务的基本要求9.2.1监理人应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工作,监理人不得转让或挂靠监理业务。9.2.2监理人应按照供应商员组建项目部,确保监理人员能够根据工程进展及时到位,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得擅自变更调换;对于不合格的监理人员,应在接到委托人要求后5日内予以调换到位。监理人必须保证调换后的人员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更换后的人员不符合要求视为违约更换,监理人应按缺勤向委托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9.2.3合同签订后严格执行合同中关于人员配置要求,委托人对监理单位人员配备、资料整理、旁站、考勤、过程监控情况等每半年进行履约评估。9.2.4监理人员配置数量及资格最低要求配置如下:阶段人员组成总监专监监理员施工准备与桩基施工112土方及地下结构施工阶段114主体及装修施工阶段124工程竣工及验收阶段112注:本表中的周期仅为各阶段的估计持续时间与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偏差,该偏差由监理企业予以必要的考虑。9.3考勤制度9.3.1有效施工日期间,对项目部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进行考勤。监理班子所有成员(含人防监理人员)也参与本考勤系统管理。9.3.2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人员每月考勤天数均不低于25天。除了满足每月合格考勤天数外,项目总监(总监代表)其余施工日不到场也需提前向委托人驻场代表请假并征得同意。9.3.3监理项目部考勤人员,每月合格考勤天数不足规定天数的:项目总监每不足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人,其余人员每不足一天支付违约金500元/天/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当月出勤率不足60%或累积两个月项目部考勤违约金超过1万元/月的,委托人有权终止监理合同,并扣除监理费,同时报建设工程招标办等部门按该监理人的“不良投标行为”进行处理。9.3.4考勤设备由监理人购置,放置在建设单位办公区内,每天按时上下班考勤。如有损坏,监理人自行购置。9.4例会制度9.4.1每周召开工程例会,监理人员应准时参加每周的监理例会,参加人员应按时签到,不准迟到、早退。参加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9.4.2如若确有事情不能参加会议者,监理人员需提前1小时向委托人所管辖现场工程师请假,总监理工程师向委托人项目主管请假,事先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委托人同意而不到会者每次承担违约金100元,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9.4.3会议结束后,监理人应编写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会议纪要应在开会后次日下午5时由施工各方认可后签发。如不能按时间要求下发每次承担违约金500元。9.5其他要求9.5.1不得与本工程的承包商、设备制造商或材料供应商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营管理或隶属管理,未经委托人批准,不得向本工程的承包商推荐材料或设备供应商。9.5.2凡夜间施工期间(含土方施工),必须确保监理人员值班。9.5.3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该项目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监理人负有连带责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度内,上述情况出现第一次支付违约金5万元,出现第二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出现第三次监理人需更换监理负责人,监理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出现第四次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9.5.4应于每月30日前向委托人提供工程进展、工程成本分析、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映工程进展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协助提出解决办法,监督落实;须有效地采取措施,就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投资等方面进行预先控制,并及时对以上各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向委托人提供预警信息。9.5.5有权要求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建商(含物料、设备供应商)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有为委托人经济技术秘密保密的义务和责任。9.5.6项目完成后,监理人应将本项目涉及的全部资料(资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图纸、视听资料等)交还给委托人,由委托人统一处理。9.5.7监理人必须为施工现场内的监理人员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监理人对其自有人员的安全保险自行负责。监理人监理人员在委托人工作期间内产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全部由监理人自行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9.5.8当工程实际进度落后于施工总进度计划7天(包括7天)以上,监理人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以保证工期,并上报委托人现场工程师。9.5.9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冬、雨季施工方案,监理单位应编制冬、雨季监理方案,并上报现场工程师进行审核。9.5.10对施工单位的违规操作,监理人必须采取措施制止。监理人下发的《监理通知》和《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应报送委托人现场工程师留存一份。9.5.11发生工程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工程变更的实际费用和工期做出签暑意见,不得走形式,如证实和实际不相符的,应承担相关责任和包赔委托人的损失。9.5.12监理人应保证委托人所使用的服务成果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委托人支付全部报酬后,监理人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所形成的方案报告及其他全部成果归委托人所有。9.5.13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监理人应先向委托人提出建议,然后由委托人考虑后向设计单位提出,其他单位不得直接和设计单位联系变更事宜。9.5.14委托人提出终止合同后,监理人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对所有资料和相关事项进行移交,否则委托人有权不予结算应支付监理人的剩余监理费用。9.5.15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10.本合同附件10.1监理工作人员名单10.2廉洁合作协议书10.3监理单位履约评估表监理工作人员名单名称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职称从业证号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张雨47本科房屋建筑总监高级工程师37002146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姜兆勇41本科房屋建筑专监工程师37012162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马强40大专房屋建筑专监工程师37017969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注册造价工程师陈谦51大专安装投资控制岗高级工程师建[造]02370003405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注册造价工程师郭建伟40本科土木建筑投资控制岗高级工程师建[造]11193700019161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注册安全工程师胡军科50本科安全安全管理高级工程师19220299480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监理员孙培超34大专房屋建筑监理员工程师PP20140508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监理员史鸿运26大专房屋建筑监理员/PP20180082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监理员李秋峰60大专房屋建筑监理员/PP20140458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监理员孙爱玲35大专房屋建筑监理员工程师PP20140372详见投标文件简历表廉洁合作协议书委托人(甲方):聊城市财信东卓置业有限公司监理人(乙方):山东天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于2024年8月8日签署了君澜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一、委托人责任1.委托人有责任向监理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2.委托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3.委托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监理人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4.委托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委托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委托人单位领导。5.委托人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委托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6.对于监理人举报委托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委托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二.监理人责任1.监理人应保证监理人有关人员了解委托人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监理人不得为达到交易目的而诱使委托人单位人员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达成不正当利益分成,不得邀请委托人单位人员参加带有娱乐性质的宴席。3.监理人承诺与委托人单位人员保持正常业务交往,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赠送委托人单位人员实物、现金或礼券。4.监理人单位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监理人人员任何向委托人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委托人单位领导。5.监理人不得接受委托人单位人员口头强行指定或更换品牌、供应商等个人行为。6.监理人有责任接受委托人对监理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并承诺合作期间积极配合委托人单位关于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而开展的调查,积极提供资料,接受质询。7.监理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委托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委托人单位领导举报;如监理人向委托人人员行贿,或委托人人员向监理人索贿,监理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委托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外,监理人承诺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委托人有权没收监理人单位的行贿款物,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8.如因监理人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委托人的人员,被检查机关立案查处的,委托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由监理人负责赔偿。9.监理人单位如违反本协议书之规定,委托人单位有权对监理人单位相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款项由委托人单位处置;监理单位如涉嫌违反本协议书之规定,应积极配合委托人单位相关部门的调查,同时委托人单位有权决定在调查结果出具前暂时终止合同履约付款;监理人单位如违反本协议书之规定,委托人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其他方面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委托人(委托人)(章):,监理人(监理人)(章):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监理单位履约评估表项目名称:,监理单位名称:评分部门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扣分理由(必填项)项目部1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满足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要求满足要求8-10项目部1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满足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要求基本满足要求2-7项目部1各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满足合同约定及项目建设要求不能满足要求0-1项目部2监理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资料完整性、准确,无错误及漏项8-10项目部2监理资料完整性、准确性资料基本完整性、准确,基本无错误及漏项3-7项目部2监理资料完整性、准确性错误及漏项较多0-2项目部2监理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发现有造假现象0项目部3所有施工材料的进场检验及时参加,无缺席3项目部3所有施工材料的进场检验基本及时参加,无缺席2项目部3所有施工材料的进场检验参加不及时,有缺席0-1项目部4材料设备进场见证取样复检的及时性、真实性及时、真实3项目部4材料设备进场见证取样复检的及时性、真实性基本及时、真实1-2项目部4材料设备进场见证取样复检的及时性、真实性不及时、不真实0项目部5施工过程是否有旁站记录旁站记录完整3项目部5施工过程是否有旁站记录旁站记录基本完整1-2项目部5施工过程是否有旁站记录缺少或资料造假0项目部6已完工序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及时验收3项目部6已完工序是否进行质量验收基本及时验收1-2项目部6已完工序是否进行质量验收不及时验收0项目部7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情况及时检查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3项目部7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情况基本及时检查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1-2项目部7检查施工单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情况不及时检查并提出有效整改措施0项目部8是否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到位,无安全隐患3项目部8是否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基本到位,基本无安全隐患1-2项目部8是否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0项目部9检查施工单位安全员、特种及时检查,检查到位3项目部9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基本及时检查,基本检查到位1-2项目部9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不及时检查,检查不到位0项目部10监理对甲方配合度评估(监理方管控能力、人员素质、责任心、工作态度、人员配置)积极配合5-6项目部10监理对甲方配合度评估(监理方管控能力、人员素质、责任心、工作态度、人员配置)基本配合2-4项目部10监理对甲方配合度评估(监理方管控能力、人员素质、责任心、工作态度、人员配置)配合较差0-1项目部11监理组织监理例会情况组织及时有效4-5项目部11监理组织监理例会情况组织基本及时有效2-3项目部11监理组织监理例会情况组织较差1项目部11监理组织监理例会情况未组织监理例会0项目部12项目总监的技术能力图纸会审及过程施工中,提出合理化建议2-3项目部12项目总监的技术能力图纸会审及过程施工中,很明显的低级错误未及时提出0-1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出现监理人员行贿、受贿事件本次不得分小计得分及评分人(项目经理签字)小计得分及评分人(项目经理签字)小计得分及评分人(项目经理签字)550评分部门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得分扣分理由(必填项)品质部1对重点施工节点的施工交底(包括但不限于商砼、钢筋绑扎、内外墙抹灰及其他各分包项)及时全面交底4-5品质部1对重点施工节点的施工交底(包括但不限于商砼、钢筋绑扎、内外墙抹灰及其他各分包项)基本及时全面交底2-3品质部1对重点施工节点的施工交底(包括但不限于商砼、钢筋绑扎、内外墙抹灰及其他各分包项)不及时全面交底1品质部1对重点施工节点的施工交底(包括但不限于商砼、钢筋绑扎、内外墙抹灰及其他各分包项)出现三项及以上未交底0品质部2监理规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及交底到每个监理人员的书面记录记录完整6-7品质部2监理规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及交底到每个监理人员的书面记录记录基本完整2-5品质部2监理规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及交底到每个监理人员的书面记录记录不完整1品质部2监理规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以及交底到每个监理人员的书面记录发现造假现象0品质部3工程监理周报/月报完整性准确完整6-7品质部3工程监理周报/月报完整性基本准确完整2-5品质部3工程监理周报/月报完整性不准确完整0-1品质部4资料分类归档管理,重要资料有专门保存办法保存完好,无缺失4-5品质部4资料分类归档管理,重要资料有专门保存办法基本保存完好,无缺失2-3品质部4资料分类归档管理,重要资料有专门保存办法保存欠妥,出现缺失1品质部4资料分类归档管理,重要资料有专门保存办法重要资料缺失0品质部6文件、图纸发放目录齐全,有签收记录齐全3品质部6文件、图纸发放目录齐全,有签收记录基本齐全1-2品质部6文件、图纸发放目录齐全,有签收记录不齐全0品质部7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和复试报告及时、齐全齐全3品质部7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和复试报告及时、齐全基本齐全1-2品质部7建筑材料质量合格证书和复试报告及时、齐全不齐全0品质部8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的记录及时齐全齐全2品质部8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的记录及时齐全缺少一项此项不得分0品质部9检查记录: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安全验收合格,启用证书齐全3品质部9检查记录: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安全验收合格,启用证书基本齐全1-2品质部9检查记录:垂直运输机械、外脚手架安全验收合格,启用证书不齐全0品质部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出现监理人员行贿、受贿事件本次不得分0品质部评分人(签字)评分人(签字)不齐全35评分部门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满分扣分理由(必填项)招采合约部1监理单位配合程度(包括:合同签订、相关批价等手续办理)积极配合8-1010招采合约部1监理单位配合程度(包括:合同签订、相关批价等手续办理)基本配合4-710招采合约部1监理单位配合程度(包括:合同签订、相关批价等手续办理)配合较差0-310招采合约部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是否有监理人员发生行贿、受贿事件出现监理人员行贿、受贿事件本次不得分招采合约部招采负责人(签字)招采负责人(签字)1010合计合计合计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备注:1.履约评估得分对供应商和我司非常重要,请打分人员高度重视,一定以事实为依据,真实体现供应商履约评估情况。若发现因人情分导致结果偏离实际,我部将上报运营中心,对打分人员或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责。2.如该单位出现人员上访等事件,未有效解决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该供应商当次履约评估为0分;如供应商积极有效解决人员上访等相关问题且未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当次履约评估最终得分按实际得分减10分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