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屋面补漏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科技大学2024)



一、合同编号:11N47000871X202425803
二、合同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HY-KJDX2024010
四、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科技大学
地      址:浙江杭州市浙江科技大学
联系方式:0571-85070855
供应商(乙方):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迎宾大道760-764号三楼(尚城公馆)
联系方式:159671104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8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施工工期:详见采购文件项目经理:详见附件执业证书信息: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38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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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AJJZXCS-202400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H海工程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合同编号:AJJZXCS-2024004建设单位:浙江科技大学施工单位: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2024年7月30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需方):浙江科技大学乙方(成交人):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2.工程地点:浙江科技大学安吉校区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正式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从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次日起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元整(¥385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L(¥/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I(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第1页共28页五、项目经理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杨钦承包人项目经理:赵雨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3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科技大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2页共28页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陈羊地址:杭州市留和路318号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迎宾大道772号三楼邮政编码:310023邮政编码:313300法定代表人:陈建孟法定代表人:王涛委托代理人:陈平李金法委托代理人:李金法电话:0571-85070861电话:1305998651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保椒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账号:19030101040006801账号:33050164715209333777合同审核人:d4一=-第3页共28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0L1.1.2.5设计人:名称: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乙级;联系电话:0515-8510206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东台市安丰镇电子商务产业园6-12号o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自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第4页共28页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函及其附录;(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定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4套(不包括竣工图使用的图纸),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天提供,每月20日提交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程例会前提交下周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报告后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6.5条规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金法13059986516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第5页共28页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0.1条规定执行,并同时除材料运输车辆外,其余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场地平面图》及发包人其他相关说明。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外围道路畅通,施工场地道路自行解决,因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不足以承包人开展施工作业的或需要新建的,承包人应自行建设;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条规定执行。4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条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4条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0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但综合单价不调整。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杨钦//15557218806/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555721880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所有发包人赋予的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选用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前七天,由发包人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七天,完成水准点与坐标点双方在施工现场的校验;开工前七天,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第6页共28页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并提交发包人六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十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4赵雨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17202303992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浙233201720230399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18)3590288联系电话:1881486325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皈山乡洛四房村吴家墩自然村13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出勤率按照每月30天,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考勤,出勤率不得低于90%。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项目经理出勤率低于90%,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关部门认可备案,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按以下标准处以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则处以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次。除上述违约责任外,同时酌情扣除履约担保中的项目班子到位保证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第7页共28页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前。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确认签字,生成书面文件。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处以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次/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处以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次/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3.4条规定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随意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照每月30天,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考勤,出勤率不得低于90%。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根据工程需要,如需要由专业厂家施工,则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满足相关I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1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_0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将工程款划入承包人账户,由承包人支付给分包单位。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成工程(含发包人专业分包且已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和设备)成品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包干。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并在工程工竣工验收合格前有效。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分解为:工程质量保证金40%,施工安全保证金30%,工期保证金20%,建造师到位保证金、项目班子内主要成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位保证金10%。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现场全过程协调,负责质量、安全、进度监督,签证及技术服务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依据监理合同,但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第8页共28页书面同意或经发包人签证后,该签证才有效。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L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L电子信箱:L通信地址:1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验收合格。B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1条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条规定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条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发现,承包人按人民币2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扣除相应的措施费。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承包人按人民币5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被媒体曝光,视情节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违约金。第9页共28页用水用电费按结算审计价的1%计取或单独装表按实计量,用水用电费由施工方在结算审计后直接支付给学校。结款40%提供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复印件,3、开工报告复印件,4、有效期内的履约保函复印件,5、电子版发票)结款85%提供材料(1、合同复印件,2、竣工报告复印件,3、档案资料移交表,4、电子版发票)结款100%提供材料(1、合同复印件,2、结算审核书复印件,3、学校账务开具的水电费收据或水电费转账记录,4、学校财务开具的质保金收据或质保金转帐记录,5、电子版发票)退款质保金提供材料(1、合同复印件,2、退保证金申请书,3、质保验收单,4、学校财务开具的质保金收据或质保金转帐记录)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变更实施的唯一依据为发包人和项目管理单位出具的指令,承包人须严格按照指令及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费用、工期等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但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签证确认费用为由提出顺延工期甚至停工。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发票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各类款项。4、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提供第三方环保检测合格证明及其他竣工验收必须的检测工作,否则不予验收,所有竣工资料必须完整。5、承包人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工程顺利通过验收。6、工程审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竣工资料符合建设单位档案要求并全部齐全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结算书审核费用: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核减/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以上的追加费用【即核减/增追加费=(核减/增额一送审造价*5%)*5%】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在结算审计结束后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或由发包人代扣。7、工程项目涉及到的主要建筑材料进场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才能实施;8、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按期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等规定: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除工作,废渣必须运校外合法处置点,项目结束必须复原复绿。第20页共28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科技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饰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o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实际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第21页共28页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的1.5%。保修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内容。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遇紧急情况需抢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10小时内修复。承包人未在上述指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发生其他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王年月日年月日寿第22页共28页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甲方:浙江科技大学乙方: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二、甲方应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的约定:参见合同约定及当地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五、乙方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第23页共28页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叫制上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木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上。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第24页共28页附件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甲方:浙江科技大学乙方: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使用人代表牵头,建立双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有关费用并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1、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5日内,将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2、乙方按有关规定专项包干使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作他用。3、工地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安全员,做到佩证上岗、动态管理,及时收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技术资料。4、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4)其他要求:5、工地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应用砼硬化,照明电线敷设应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6、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的,应符合衢州市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7、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应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第25页共28页8、乙方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9、遵守土建总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要求。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废弃物、杂物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4)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5)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6)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时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7)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物料。1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2)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物、旧料和其他杂物。(3)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12、乙方应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人员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13、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凌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及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土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责任违约,按约定办法进行经济处理。约定的违责任处理办法:每发现违规一次并查证属实的,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5%的罚款,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五、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有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日年月日第26页共28页附件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业主单位浙江科技大学(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五、七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第七条本合同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第27页共28页附件5:履约承诺书履约承诺书浙江科技大学:为高质量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工作,我公司承诺:1.该工程在投标过程中无出借(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性竞争低价中标的行为。2.该工程由公司直营,无经济责任人挂靠,无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3.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开工建设。4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会变更。5.投标项目经理和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按合同约定常驻现场。6.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7.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律法规,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8.按照规定,加强本项目管理,并根据该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9.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10.严格按照《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11、违反承诺约定者将严格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12、同意本项目对于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承诺单位: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28页共28页合同编号:AJJZXCS-202400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H海工程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合同编号:AJJZXCS-2024004建设单位:浙江科技大学施工单位: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2024年7月30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甲方(需方):浙江科技大学乙方(成交人):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2.工程地点:浙江科技大学安吉校区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工程承包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为准。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正式的开工报告为准。计划竣工日期:从发包人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次日起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含税):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伍仟元整(¥385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L(¥/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I(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_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第1页共28页五、项目经理发包人项目负责人:杨钦承包人项目经理:赵雨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3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浙江科技大学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2页共28页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陈羊地址:杭州市留和路318号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迎宾大道772号三楼邮政编码:310023邮政编码:313300法定代表人:陈建孟法定代表人:王涛委托代理人:陈平李金法委托代理人:李金法电话:0571-85070861电话:13059986516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市保椒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吉人民路绿色支行账号:19030101040006801账号:33050164715209333777合同审核人:d4一=-第3页共28页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有关工程洽商、变更书面协议或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0L1.1.2.5设计人:名称: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市政行业乙级;联系电话:0515-8510206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东台市安丰镇电子商务产业园6-12号o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颁布的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自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和行业质量标准、规范,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第4页共28页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函及其附录;(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定后7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图纸4套(不包括竣工图使用的图纸),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总进度计划在开工前7天提供,每月20日提交下月进度计划,每周工程例会前提交下周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报告后七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6.5条规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七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李金法13059986516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第5页共28页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0.1条规定执行,并同时除材料运输车辆外,其余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场地平面图》及发包人其他相关说明。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外围道路畅通,施工场地道路自行解决,因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不足以承包人开展施工作业的或需要新建的,承包人应自行建设;所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1条规定执行。4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2条规定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11.4条规定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0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但综合单价不调整。2.发包人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配备发包人代表,同时配备1-2名相关人员到岗履职。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姓名:杨钦//15557218806/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1555721880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人行使所有发包人赋予的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七天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除选用通用合同条款第2.4.2条规定外,开工前七天,由发包人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开工前七天,完成水准点与坐标点双方在施工现场的校验;开工前七天,完成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第6页共28页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附光盘(含影像资料、图片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有关施工资料的要求,并提交发包人六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前十天。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验收资料后,认为工程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有权不组织竣工验收,直至工程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或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若工程验收时,竣工验收资料尚不完整,或不完全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承包人仍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存档备案要求的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等,并有义务配合发包人将该些资料存档备案,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4赵雨辰: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浙2332017202303992建造师执业印章号:浙233201720230399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浙建安B(2018)3590288联系电话:1881486325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浙江省安吉县皈山乡洛四房村吴家墩自然村13号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出勤率按照每月30天,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考勤,出勤率不得低于90%。重要施工工序或环节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必须到场。项目经理出勤率低于90%,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2000元/天支付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报相关部门认可备案,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按以下标准处以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则处以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次。除上述违约责任外,同时酌情扣除履约担保中的项目班子到位保证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违约金1万元人民币。第7页共28页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前。3.3.2承包人需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继任人员的数量、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的约定:需征得发包人同意,并确认签字,生成书面文件。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技术负责人处以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次/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处以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次/人。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第3.3.4条规定执行。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施工期间不准随意更换,特殊情况要求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按照每月30天,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考勤,出勤率不得低于90%。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未经发包人同意一律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根据工程需要,如需要由专业厂家施工,则分包单位的资质必须满足相关I管理规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且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1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_0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发包人将工程款划入承包人账户,由承包人支付给分包单位。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成工程(含发包人专业分包且已移交给承包人的工程和设备)成品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包干。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1%。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并在工程工竣工验收合格前有效。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分解为:工程质量保证金40%,施工安全保证金30%,工期保证金20%,建造师到位保证金、项目班子内主要成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到位保证金10%。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现场全过程协调,负责质量、安全、进度监督,签证及技术服务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实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依据监理合同,但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用材、追加工程款、经济补偿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发包人第8页共28页书面同意或经发包人签证后,该签证才有效。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L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L电子信箱:L通信地址:1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验收合格。B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1条规定执行。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条规定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条规定执行。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省、市及地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发包人或监理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发现,承包人按人民币2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扣除相应的措施费。被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承包人按人民币5万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被媒体曝光,视情节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万元至10万元违约金。第9页共28页用水用电费按结算审计价的1%计取或单独装表按实计量,用水用电费由施工方在结算审计后直接支付给学校。结款40%提供材料(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2、合同复印件,3、开工报告复印件,4、有效期内的履约保函复印件,5、电子版发票)结款85%提供材料(1、合同复印件,2、竣工报告复印件,3、档案资料移交表,4、电子版发票)结款100%提供材料(1、合同复印件,2、结算审核书复印件,3、学校账务开具的水电费收据或水电费转账记录,4、学校财务开具的质保金收据或质保金转帐记录,5、电子版发票)退款质保金提供材料(1、合同复印件,2、退保证金申请书,3、质保验收单,4、学校财务开具的质保金收据或质保金转帐记录)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等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变更实施的唯一依据为发包人和项目管理单位出具的指令,承包人须严格按照指令及设计变更要求施工,否则由此产生的质量、费用、工期等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但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未签证确认费用为由提出顺延工期甚至停工。3、如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发票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相符,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各类款项。4、工程竣工验收前,承包人应提供第三方环保检测合格证明及其他竣工验收必须的检测工作,否则不予验收,所有竣工资料必须完整。5、承包人必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工程顺利通过验收。6、工程审计: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竣工资料符合建设单位档案要求并全部齐全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行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结算。结算书审核费用:基本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核减/增额超过送审造价5%以上的追加费用【即核减/增追加费=(核减/增额一送审造价*5%)*5%】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在结算审计结束后直接支付给审计单位或由发包人代扣。7、工程项目涉及到的主要建筑材料进场后需经甲方验收合格才能实施;8、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按期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等规定: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垃圾清除工作,废渣必须运校外合法处置点,项目结束必须复原复绿。第20页共28页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浙江科技大学承包人(全称):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伍年;3装饰装修工程为贰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贰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o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实际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第21页共28页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的1.5%。保修范围为本工程所有内容。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遇紧急情况需抢修的,应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10小时内修复。承包人未在上述指定期限内派人维修或发生其他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情形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王年月日年月日寿第22页共28页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甲方:浙江科技大学乙方: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按《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如下:一、甲方在施工开始前向乙方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乙方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其相关文件报甲方备案。二、甲方应督促乙方开展安全达标活动,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乙方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甲方负责组织对乙方安全规范作业、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考核;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集体、个人应给予表彰和物资奖励。对乙方及有关人员发出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甲方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甲方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一次性经济的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约定扣除。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的约定:参见合同约定及当地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五、乙方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标(99)79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编号JGJ59-99)的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乙方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七、乙方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奖惩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第23页共28页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乙方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乙方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叫制上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甲方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甲方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甲方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木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上。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第24页共28页附件3: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文明施工责任协议书甲方:浙江科技大学乙方: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名称:2024年安吉校区屋面补漏项目为认真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现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明确在文明施工和文明施工管理中的各自职责,并签订如下协议。一、双方同意在在工程管理和工程建设中必须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一致,“方便人民生活,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服务的宗旨。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文明施工。二、双方要认真贯彻“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实施,地**府监督”的文明施工原则。现场由甲方使用人代表牵头,建立双方共同参与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协调工作,争创文明工地。甲方按合同有关要求,及时拨付有关费用并按市有关创建文明工地的规定,组织、指导、检查、考核、和开展选评工作,创建活动的实施由乙方负责。三、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1、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文明施工实施方案,在开工前5日内,将文明施工实施方案报甲方备案。2、乙方按有关规定专项包干使用文明施工费,不得挪作他用。3、工地应设置专职文明施工安全员,做到佩证上岗、动态管理,及时收集、记录、整理、管理台帐等技术资料。4、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并达到下列要求:(1)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隔。(2)施工区域内应设置能保证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和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类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4)其他要求:5、工地民工宿舍应符合卫生要求和居住条件,地面应用砼硬化,照明电线敷设应符合规范,不得任意拉线接电。宿舍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男女混杂居住及居住与施工无关的人员。6、施工现场设有食堂的,应符合衢州市职工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并配备冷冻、冷藏设备,其位置应远离厕所、垃圾容器等污染源,炊事员应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岗位培训合格证。施工现场应设置茶桶、保障茶水供应。7、建筑垃圾和其他散体物料装运应实行车辆密闭式运输,冲洗干净后出场,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抛、洒、滴、漏。第25页共28页8、乙方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工地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重点部位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9、遵守土建总承包人的现场管理要求。10、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遵守下列规定:(1)完善技术和操作管理规程,确保防汛设施和地下管线通畅、安全。(2)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3)设置各种防护设施,防止施工中废弃物、杂物影响周围环境,伤害过往行人。(4)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控制工地污染。(5)控制夜间施工作业,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事先向环保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6)运用其他有效方式,减少施工时对市容、绿化和环境的不良影响。(7)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使用人力车、三轮车向场外运输建筑垃圾、废土、物料。11、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施工中产生的各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严禁随意倾倒在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空旷地带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内。(2)施工中不得随意丢弃废物、旧料和其他杂物。(3)施工中应注意清理施工场地,做到随做随清。12、乙方应确保工地出入口和道路的畅通、安全。施工中造成沿线单位、人员的出入口障碍和道路交通堵塞,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13、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立即疏凌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及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甲方对乙方开展创建文明土地的工作要经常性地给予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对乙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有权对乙方责任违约,按约定办法进行经济处理。约定的违责任处理办法:每发现违规一次并查证属实的,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合同总价0.5%的罚款,且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五、因乙方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被地**府有关部门查获而受到的经济处罚,以及由此而使甲方受到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六、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正式签约后有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日年月日第26页共28页附件4: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业主单位浙江科技大学(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和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第三条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第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五、七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第七条本合同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第27页共28页附件5:履约承诺书履约承诺书浙江科技大学:为高质量做好工程建设施工工作,我公司承诺:1.该工程在投标过程中无出借(租)资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恶性竞争低价中标的行为。2.该工程由公司直营,无经济责任人挂靠,无转包和非法分包行为。3.中标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施工合同、进场、开工建设。4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全员到岗,未经批准不会变更。5.投标项目经理和管理班子主要成员按合同约定常驻现场。6.严格履行合同,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7.严格执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法律法规,不发生违法乱纪行为。8.按照规定,加强本项目管理,并根据该项目需要在资金、设备和技术等方面给予保证。9.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积极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工作。10.严格按照《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11、违反承诺约定者将严格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和承担法律责任。12、同意本项目对于资金监管的相关约定。承诺单位:浙江立新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28页共2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补漏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