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排污口整治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51号
3、联系方式:8810819
4、供应商(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5、地址:湖北武汉
6、联系方式:138861160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647500元
5、合同金额:64.75(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12月20日;履约地点:荆州市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4-0016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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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合同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7月0日#idc error#第一部分合同书本合同由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与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另一方商定并签署。甲方因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编号:JZSJ-202406-FS016)而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了乙方以金额¥6475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以下简称“合同金额”)提供上述项目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合同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投标文件2.合同书3.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5.价格清单6.合同附件7招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8.投标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及其他补充资料三、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为准。除非另有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以及经双方同意纳入合同的会议纪要、备忘录、来往函件及其他文件,也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四、考虑到甲方将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接受甲方的项目管理。五、考虑到乙方提供的服务并接受甲方的项目管理,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七、服务及要求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提供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八、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1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信c授权代表: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51号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光大道特1号电话:0716-8128359电话:027-87586571传真:0716-8128359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信c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园林路51号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光大道特1号电话:0716-8128359电话:027-87586571传真:0716-81283592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1.1“合同”系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合同双方)己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及相关文件的协议。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的履行合同义务时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1.3“货物”系指本合同项下乙方负责提供的主要仪器设备备件、耗材及备机等。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乙方应承担的有关服务工作。1.5“甲方”和“用户”系指通过招标采购,代表用户接受合同服务,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的单位。1.6“乙方”系指中标后提供服务的经济实体。1.7“现场”系指甲方委托乙方需要整治验收的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1.8“验收”系指甲方及甲方委托方依据技术规定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所依据的程序和条件。1.9“天”指自然天。2项目名称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4合同范围里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服务范围包括:根据《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对荆州市范围内2150个入江(河、湖)排污口销号现场核查,组织对2150个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进行验收,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排污口的录入工作。35权利和义务5.1甲方应根据《湖北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验收销号指导意见》,对荆州市范围内2150个入江(河、湖)排污口销号现场核查,组织对2150个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进行验收,并协助采购人完成排污口的录入工作。5.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出明确的服务要求,以便乙方能够开展工作,如果乙方向甲方提出配合完成项目工作的合理请求,甲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给予协助。甲方保留书面要求乙方变更、增加或减少服务范围、实施人员和日程安排的权利。5.3乙方应当按项目工作各阶段的交付物要求,向甲方提交项目实施的各项成果,按工作任务所规定的内容、进度及提交文档等交付物,并对其内容负责。5.4乙方指定至少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或一名专职的项目经理作为乙方现场总代表,协助甲方人员解决可能出现的技术问题。如果甲方认为在工作现场的乙方任何成员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外指派合乎甲方要求的人员。5.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组主要成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需经过甲方同意。5.6乙方应保证整个项目的整体实施效果达到项目工作的总体目标,对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总体责任。5.7乙方应服从、配合甲方及甲方指定人员的工作指示。6付款条件6.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特殊条款”中有规定。7技术资料及知识产权7.1知识产权归属(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以及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专利、秘密信息、技术资料和文件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经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的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通用科学技术方法除外。(2)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和许可有关的技术成果、秘密信息、技术资料、文件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除本项目服务需要之外,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商业性地利用上述资料和技术。7.2禁止对第三方造成侵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成果及服务过程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乙方需要使用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应当在使用前合法的获得使用该等知识产权的许可,并在获得许可后7日内将相关协议及许可文件复印件报甲方备案。乙方为本合同履行之目的使用自身或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3乙方保证4乙方保证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能够合法地使用其提供的成果。如果任何第三人因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使用成果向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提出有关知识产权的任何索赔、要求停止使用、要求支付费用、诉讼、仲裁或其它不利于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之行为,乙方应当自费为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进行处理,并保证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能够正常使用成果,由此给甲方及其授权的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补偿、诉讼费、仲裁费用、律师费、甲方的其他损失等)。7.4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不因本合同的到期而失效。8保密8.1任何一方对其在合同缔结和履行过程中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上述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非因披露方过错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或合同终止之日起三年,以较晚的时间为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8.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确需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应由乙方与其签订不低于本合同保密条款要求的保密协议并限于履行合同必要的范围。8.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得复制、使用、许可他人使用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文件和资料。在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一切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资料包括全部复制文件返还。9不可抗力9.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则可适当延长履约期限。9.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传真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争议解决1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2在争议解决期间,本合同无争议的条款应继续履行。11违约责任11.1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违约金。11.2乙方提供成果延期的,迟延一日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乙方提供成果存在瑕疵的,应第一时间修改完善,否则视为迟延履行合同。乙方提供成果存在弄虚作假、提供成果存在缺陷无法整改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违约金。5#idc error#第三部分合同特殊条款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合同特殊条款未列明的适用合同一般条款。1定义1.1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1.2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2权利和义务2.1乙方需为本项目配备至少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本项目的专职项目经理,负责此项目的日常运作,沟通协调。2.2乙方应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和车辆保障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2.3在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期间,在合同约束范围内乙方拥有管理自主权;不能以任何形式外包合同规定的任务。不论何时,乙方无权将招标人的任何资产进行对外投资、合作、经济担保及资产抵押。2.4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关于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3付款方式和条件3.1本合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共计¥647500.00(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乙方在收到甲方每一笔付款之前,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3.2乙方收款信息账户名称: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武汉三阳支行银行账号:0504014210013825银行行号:3055210050403.3具体付款方式如下: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323750元,大写:叁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作为预付款,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6%税率的发票后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72.于2024年12月月底,甲方应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人民币:323750元,大写:叁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同等金额的6%税率的发票后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4质量保证乙方需认真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做好相应记录。做好量值溯源、日常质量控制、成效审核、异常数据的审核与检验及质量控制、资料整理等工作。8附件1: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根据421000-2024-00166号政府项目备案书的要求,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编号:JZSJ-202406-FS016)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2024年07月01日经评审小组评审、采购人确认,决定贵公司为本项目的成交人。成交内容: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小写:647500.00元)请贵公司在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履行合同。采购人(盖章):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士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182710061002024年07月05日9附件2:保密协议鉴于:乙方在实施甲方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的过程中,获知了甲方的相关保密信息,为了保障甲方的保密信息及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保密协议。一、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指甲方为本项目向乙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确认应该保密的书面及口头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保密信息;上述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为本项目而准备的通过公共渠道无法获得的信息、报告、分析、研究文件或其他形式的信息。二、保密信息只能被用于为实现本项目的有关事宜所进行的工作,不能被用于任何其他用途。除去因项目实施需要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内可以向有关人员提供相关保密信息并切实保证保密信息的安全,乙方在没有甲方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新闻媒介、非盈利性质组织、公司、个人披露或提供该保密消息。并且应当采取一切法律或其他手段避免该保密信息的披露。本协议所称甲方书面批准是指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其书面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许可。三、乙方在经甲方书面批准向下列人员披露或提供保密信息时应严格遵循“为项目工作所必须”的原则,并仅在必要的范围内披露。(一)乙方内部为参与本项目而必须获得该信息以便进行有关工作和提供有关意见的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雇员。(二)当甲方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向所属人员披露信息时,有义务告知乙方所属人员对有关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并告知所属人员对保密信息的任何其他非本协议所允许的使用将具有重大损害性,因此务必杜绝。四、在乙方或其他任何通过乙方而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和机构依照法律被迫披露此保密信息的情况下,乙方必须在此保密信息被披露之前,以急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通知有关各方采取保护措施或其他相应对策,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其依照法律而被迫披露的保密信息。此外,-披露方人员只得就所问及的问题进行答复,不得超过问题的探询范围。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切实保证其任何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本项目的任何内容,除非法律有特别要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保证其任何人不得通过新闻媒体、广告或其他任何形式作任何有关本项目的公开声明。六、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的任何人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携带、电子邮件等方式)送出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新闻媒介、非盈利性组织、公司、个人。一经甲方要求,所有的书面保密信息包括复印件应立即归还甲方。七、如果乙方或通过乙方知晓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或机构因故意或过失违反上述的协议,给甲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赔偿额为所造成损失金额的双倍,如无法计算损失金额,应按相应合同额的双倍进行赔偿。10八、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的各项附件及双方在协议执行的过程中签署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全协议的任何变更,仅限以书面形式经各方签字方为有效,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修改或终止本协议的执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署正式文件宣布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才能被终止。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三年。(在合同一般条款8.1中已做描述,保密期限为三年)九、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如产生纠纷应充分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为项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项目合同一并签订。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授权代表: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古。授权代表:11附件3:服务承诺一、服务响应承诺本单位郑重承诺: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对于采购方的提出问题后将在30分钟进行响应,并在完成标准工作之外可以完成采购人其他事项的工作安排。承诺人(盖公章):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12二、售后服务承诺一、服务内容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的售后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数据分析和报告为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提供详细的报告,包括项目的整体情况、问题分析和解决方案等。2.解决问题和答疑解惑对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决,并提供专业的答疑解惑服务,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3.维护数据完整性及时对数据进行更新、备份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避免数据丢失和损坏。4.培训和指导为客户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指导,包括软件操作、数据采集和分析方法等,帮助客户更好地使用和理解项目。5.技术支持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解答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二、服务流程1.接受服务申请客户通过电话、邮件或在线提交售后服务申请。2.确定服务需求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服务需求和问题,确定服务的内容和范围。3.分析解决方案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问题,进行数据分析和问题分析,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4.提供报告将数据分析的结果进行整理和归纳,生成详细的报告,向客户提供分析结果和解决方案。5.解决问题针对客户提出的问题,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指导,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6.数据维护对项目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137.培训和指导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客户更好地使用和理解项目。8.技术支持在项目进行期间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解答客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三、服务保障1.专业人员为项目提供专业的服务团队,包括数据分析师、技术支持人员等,确保服务的质量和效果。2.及时响应对于客户的服务申请和问题解决需求,进行及时的响应和处理,确保客户的满意度3.数据保密严格遵守相关的数据保密法规和规范,确保项目中收集到的数据的保密性和安全性。4.售后问卷调查对客户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和收集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的质量。5.长期跟踪对项目的售后服务进行长期跟踪和维护,帮助客户解决后续的问题和需求。承诺人(盖公章):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14附件4:廉政合同为做好反腐倡廉,保证工程运行管理高效优质,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根据国家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廉政建设的规定,本项目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就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荆州市入江(河、湖)排污口整治验收(项目名称)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除法律认为的商业机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也不得索要和接受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也不得在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报销任何应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15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也不得接受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5.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任何与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提供方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建议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9授权代表:皮妮授权代表:日期:20217.10日期:207Y730甲方:荆州市生态环境局乙方:湖北正东电子仪器有限责任公司9皮妮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日期:20217.10日期:207Y730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排污口整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