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
一、合同编号:XQSZC2024-001
二、合同名称: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项目编号:XQSZC2024-001
四、项目名称: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冶金大道81号
联系方式:13609145187
供应商(乙方):陕西开元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付 3 号西电产业园 A 座 508 室
联系方式:1502919301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1(项)
¥540,000.00
¥540,000.00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合同金额: 5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4月17日
履约地点:三原高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3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8月12日
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地点: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甲方: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陕西开元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了月7日HI1甲方:三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乙方:陕西开元景观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付3号西电产业园A座508室法定代表人:胡志明统一信用代码:91610000681563334C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共同执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1.2服务范围: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分析、项目建设方案、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不可避让性、湿地公园概况、评价区域自然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对湿地公园影响分析与评价、控制及减轻工程影响的措施与建议、生态保护与恢复方案及投资估算表、湿地公园评价区域种子植物名录、湿地公园评价区域脊椎动物名录、野生动物样线调查记录表、植物样方调查记录表、现地调查照片等。第二条资料及成果2.1甲方应当在乙方进行服务前向乙方提供编制文件所必需的相关00090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具体资料以及2提交日期如下: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1本项目相关数据1工作开始前2各相关单位相关上报文件1工作开始前2.2乙方向委托人对所提供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序号成果名称份数1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纸质版)102三原高新区创新大道北段(二期)项目对三原清峪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电子版)1第三条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开发3.1合同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元)。该费用包括乙方编制本合同约定的成果文件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会务费等。:220r3.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总金额60%,乙方成果经相关专家评审通过,乙方提交通过后的成果文件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价款。3.3甲方在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第四条双方责任264.1甲方责任34.1.1甲方应向乙方明确所涉及项目的具体范围、界限和内容,并提供文件编制的相关资料。4.1.2.因甲方原因导致编制工作量增加和(或)编制周期延长时,由此增加的费用甲乙双方协商,设计周期顺延。4.1.3甲方应遵照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若甲方支付进度推迟,则设计周期顺延。4.2乙方责任4.2.1.乙方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本合同约定项目的需求,按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并负责通过评审。4.2.2.因乙方原因导致编制工作量增加或编制周期延长时,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周期延长的责任。4.2.3.乙方应当在甲方提供全部所需编制资料后30日内完成成果文件的编制并通过评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N第五条其他DIN5.1由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5.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成果文件的编制以及评审,否则每迟延一日,则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中扣除;如延迟超过30日,则工t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5.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成果文件如未通过评审,视为乙方无法履行4本合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5.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作为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6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代理单位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生效日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付3号西电产业园A座508室电话:电话:029-68582777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29904413710101年月日年月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