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性村庄规划采购合同公告(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



宁县自然资源局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NXZC2023-0047-1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411001JH621026002
项目名称:
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采购项目

采购人:
宁县自然资源局
代理机构:
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7-03
供应商:
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采购项目第二次成交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7-03
合同总金额:
68.925(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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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NXZC2023-0047-01合同编号:NXZC2023-0024-03采购单位:宁县自然资源局供应商: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094甲方:宁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等。1.2国家及地方有关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1.3招标采购需求内容和宁县自然资源局招标代理委托文件及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采购项目合同书等文件。第二条设计深度按照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按照甘肃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5月公布的《甘肃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进行编制。第三条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成果内容结合宁县新庄镇米家沟村、良平镇贾家村、春荣镇昔沟村实际情况和具体需求,因地制宜确定村庄发展方向、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和成果表达形式。3.1规划内容主要包括空间管控底线要求、村庄发展规划、历史文化保护、综合防灾与国土空间整治、近期实施项目及村庄规划编制导则中要求的相关内容等。3.2规划成果1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需结合上位规划及时对村庄规划编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将最终成果汇总提交。待村庄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文本6套、dwg格式规划成果一份、电子光盘2份。第四条项目周期4.1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开始规划编制工作,编制期限60天。4.2本项目分前期筹备与现状调研、初步方案审议、评审成果审查、最终成果提交四个阶段。第五条设计费用及付款方式5.1费用总额:本项目设计费总额为(含地形图测绘费用)¥689250.00元(大写:陆拾捌万玖仟贰佰伍拾元整)5.2付款方式:1.根据项目进度付款。2.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所有合同款项均由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庆阳市境内设立的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西峰分公司开具发票及办理费用收取,以支持当地政府财税收入,具体信息见合同附件(授权委托书)。第六条双方责任6.1甲方责任:6.1.1向乙方提交规划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规划编制。6.1.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全而造成规划设计缺项,乙方不承担责任。26.1.3甲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规划返工且返工的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合同价款的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6.1.4甲方负责组织规划方案论证、评审、技术审查和论证、评审意见的汇总,并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给乙方,乙方承担专家评审费用。6.2乙方责任:6.2.1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6.2.2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6.2.3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6.2.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举办本规划修改方案编制项目草案和成果的评审、展示,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等问题,并配合甲方对执行的规划方案编制进行定期检讨。6.2.5乙方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工作、生活及交通需求,自行解决。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甲方已支付的订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支付设计费。同时,乙方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7.2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37.3乙方对文件及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7.4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至付给甲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7.5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规划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七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三,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保密条款8.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规划方案编制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8.2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第九条其他约定9.1本合同自签字(或签章)及盖章之日起生效。9.2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9.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9.4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项目当地人民法院起诉。9.5本合同一式捌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叁份,乙方叁份,代理机构壹份,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9.6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9.7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9.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宁县自然资源局(盖章):地址:宁县马坪新区国土大厦四楼电话:0934-6622632传真:乙方: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208号(711)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日期:202年月6日法定代表人:的子看日期3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户名:宁县自然资源局账号:开户行:纳税识别号:户名:账号:开户行:纳税识别号:5鉴证方(盖章):甘肃鼎霖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mm地址:电话:日期222年月3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实用性村庄规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