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水环境治理服务 水环境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告(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2024)



马群环保办水环境治理服务

合同编号
JSZC-320113-QZDG-C2024-0002001

合同名称
马群街道水环境治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SZC-320113-QZDG-C2024-0002

项目名称
马群环保办水环境治理服务

合同签订日期
2024-05-10

采购人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机关)

供应商
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南京勤泽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8-12

合同总金额
49.6万元

马群街道水环境治理服务项目(1).pdf

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项目名称:马群街道水环境治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马群办事处服务单位: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1月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政府采购计划号:PLAN-XM-000066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栖霞区人民供应商:(以下称乙方)南京优那特测绘政府马群办事处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黄马路10号住所地:南京市栖霞区科创路1号路金港二期07幢1001、10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本次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服务内容:水环境治理。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为肆拾玖万陆仟元(小写496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款在乙方“分项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2、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第三条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即2024年1月29日至2025年1月28日。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承诺/服务承诺;(3)成交结果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采购文件各项要求,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无第八条交付使用和验收江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文件规定及甲方要求的天数内完成服务项目。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及要同专求乙方给予赔偿。201053、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九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①合同签订后,按半年支付合同款,服务期满半年且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工作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②服务期满一年后提交完整检测资料并达到验收要求后付清余款。(若有扣除款项,扣除后付清);③乙方需同时提供等正式发票。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拒付款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4、乙方所交付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款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实施。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价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6、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相关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8、乙方无故迟交当月检测报告,每逾期1天,甲方扣除合同总额1‰费用,用章以此类推。如乙方无故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098730到达乙方时生效。9、乙方交付的当月检测报告出现质量问题1处扣合同总额5%费用,出现3处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一并承担甲方组织验收产生的相关费用。10、乙方若超3次不能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时间及时到达现场并按甲方要求就行检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1、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采购人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还将其拉入“信用中国”失信单位名单。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四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单位执壹份,壹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存本管代表人:代表人:1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环境治理服务 水环境治理服务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