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JSZC-321192-CSDL-C2024-0025001
二、合同名称: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1192-CSDL-C2024-0025
四、项目名称: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江市姚桥镇中心路12号
联系方式:13805282592
供应商(乙方):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189215926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次规划编制单元为姚桥镇中心镇区、石桥、华山、儒里4个城镇单元,面积共801.45 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665.22 公顷。编制成果包括规划背景以及上位规划解读;基础分析与研究;重难点分析及形成编制思路;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规划目标与定位、规划规模、布局结构、建设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城市控制线、城市设计、街区管控等内容。
联系方式:18921592633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0000.00元
合同金额:15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2月
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10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12 14:12:57
九、其他补充事宜:
规划设计合同.pdf
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设计方(乙方):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江苏省镇江市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项目名称: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C2024-0025甲方:(买方)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乙方:(卖方)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及产品内容1.1项目(产品)名称:镇江经开区姚桥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1.2项目服务内容:本次规划编制单元为姚桥镇中心镇区、石桥、华山、儒里4个城镇单元,面积共801.45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内面积665.22公顷。编制成果包括规划背景以及上位规划解读;基础分析与研究;重难点分析及形成编制思路;主要规划内容,包括规划目标与定位、规划规模、布局结构、建设用地布局、综合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综合防灾、城市控制线、城市设计、街区管控等内容。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壹佰伍拾万__(¥:1500000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五、产权担保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六、履约保证金6.4履约保证金收取:无6.4.1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允许中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6.4.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履约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6.4.3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本合同履行结束后由甲方退还。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八、服务期限8.1服务期限:12个月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9.1交付期:2024年12月31日前9.2交付方式:设计方交付研究成果10套及相应成果的电子文件1份9.3交付地点:镇江市十、货款支付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10.3甲方付款方式:1、本项目乙方无需甲方支付预付款;2、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且完成专家评审会审查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40%;3、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且取得批复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4、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三年且成果完成省厅入库备案后,付清余款。十一、税费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或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12.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质量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修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包括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未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未取得批复、未完成备案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2.3如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天内到达甲方现场。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或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三、调试和验收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或产品依据磋商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3.2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或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或产品交甲方。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4.1乙方应在服务或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或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3乙方在服务或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5服务或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或产品已送达。十五、违约责任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5.2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5.3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诉讼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镇江市姚桥镇。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单位盖章):镇江市姚桥镇人民政府地址:电话: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99号电话:0511-85036215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8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