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
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910002023020003601_001_001
二、合同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91000202302000360
四、采购项目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烟台开发区黄河路158号
联系方式:0535-6107398
供应商(乙方):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芝罘区建设路6号
联系方式:1379117365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工程设计服务
详见合同
1
10
1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09-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合同.pdf
规划局设计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合同编号:SDGP3706910002023020003601_001计划编号:37069100021000120230044采购人: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采购人(全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应商(全称):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项目(SDGP370691000202302000360)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2.供货地点: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供货内容和范围:。二、供货期2023年9月26日。三、质量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捌仟陆佰元(¥358,6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3年9月26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黄渤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烟台开发区黄河路158号住所:烟台市芝罘区建设路6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5-6107398,电话:18660588859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泉支行账号:,账号:0307012010000120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1.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1.5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1.6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1.6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2)具体调价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2.6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2.8其他质量要求:。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3.2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3日内提出,供应商24小时内负责处理。4.3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预付款6.1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6.2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7.货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7.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7.3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7.4其他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8.合同变更8.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9.双方责任9.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联系电话:。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9.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9.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9.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9.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9.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9.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9.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9.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9.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9.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10.违约与赔偿10.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0.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0.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0.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0.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10.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0.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11.不可抗力11.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1.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1.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1.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2.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3.争议解决13.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4.其他14.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14.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4.4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14.5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附件: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S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烟台黄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计人(全称):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烟台黄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工程设计及有关事项协商·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烟台黄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3.工程内容及规模:机场连接线、西宁路两条主要路段两侧绿化、潮水立交中心绿地,其中机场连接线段全长约2.3km,西宁路段全长约2km。本次设计范围为建设用地指标线内区域,面积约4万平方米。4.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潮水机场连接线、西宁路5.工程投资估算:6.工程进度安排: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工程主要技术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二、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1.工程设计范围:2.工程设计阶段: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附件1。三、工程设计周期设计周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四、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1.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结算时不再调整2.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358600元;(大写)叁拾伍万捌仟陆佰元,税率为:6%。1五、发包人代表与设计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曲永业设计人项目负责人:栾杰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通用合同条款;(3)中标通知书(如果有);(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发包人要求;(6)技术标准;(7)发包人提供的上…阶段图纸(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计依据,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设计人承诺按照法律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烟台黄海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_签订。心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A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2023926,2023926十二、合同份数乙双劳各执三份,禾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本合同式八份分中心各一份发包人:烟台黄海新区自然设计人:山东圣凯建筑设计咨询资源和规划局(盖章)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电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7060226563464X6地址:烟台市芝鼎建设路6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64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翟一鸣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栾杰电话:0535-6285196话:0535-6285196福传真:传真:0535-6241894电子信箱:电子信箱:联警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账号:197580396810001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GF-2015-0209)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1.1.1合同1.1.1.8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1.4技术标准1.4.1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1.4.2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A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虫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投标函及其附录:6)招标文件:7)发包人要求:8)技术标准:9)其他合同文件。1.6联络1.6.1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_3_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和设计人联系信息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通知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另行通知4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另行通知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另行通知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通知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另行通知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另行通知1.8保密保密期限:永久2.发包人2.1发包人一般义务2.1.3发包人其它义务:无2.1.4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2)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有权提前10天向设计人提出书面通知,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合同终止之前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发包人与设计人结算已完成工作量的费用。发包人付清合同款后,发包人可使用已交付的图纸以继续进行本项目规划,相关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如设计人无故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解除或终止的,设计人需按合同总额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交付合同终止之前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并返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用。3)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设计费。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5)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及劳动保护装备。6)发包人应在设计人完成每一阶段设计成果并提交发包人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意见。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衣姓名:身份证号:职务:5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发包人工程师应代表发包人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贵、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对发包人负责。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3天书面通知设计人。2.3发包人决定2.3.2发包人应在7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3.设计人3.1设计人·般义务3.1.1设计阶段由设计人负责报相应审查机构完成方案审查等。国家省市规定的各方面许可证、各项手续等均由设计人负责办理,如需发包人配合的,应当由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发包人予以配合。3.1.3设让人其他义务: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部门的设让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负贵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3.2项目负责人3.2.1项目负责人姓名:栾杰执业资格及等级:注册证书号:联系电话:0535-6285196电子信箱:86245165@qq.com通信地址:烟台市芝采区建设路6号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设计人全面履行对发包人的合同3.2.2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贵人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3.2.3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15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均山设计人负责。3.3设计人人员63.3.1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设计人应在投标时,向发包人提交设计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的报告。3.3.3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贵任:_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贵任和损失均由设计人负责。3.4设计分包3.4.1设计分包的·般约定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4.2设计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4.3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3.4.4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3.5联合体3.5.4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4.工程设计要求4.1工程设计一般要求4.1.1对发包人的要求4.1.1.1发包人应当遵守法律和技术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设计人违反法律和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工程设计,降低工程质量。4.1.1.2发包人要求进行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钢材用量、混凝士用量等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应当符合有关工程设计标准的要求,且应当在工程设计开始前书面向设计人提出,经发包人与设计人协商-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作为本合同附件。4.1.1.3发包人应当严格遵守主要技术指标控制的前提条件,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的,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4.1.2对设计人的要求4.1.2.1设计人应当按法律和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发包人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有关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有问题的,设计人应当及时通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确认。4.1.2.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设计人完成设计工作所应遵守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均应视为在基准7H期适用的版本。基准日期之后,前述版本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新的法律以及技术标准实施的,设计人应就推荐性标准向发包人提出遵守新标准的建议,对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应当遵照执行。因发包人采纳设计人的建议或遵守基准日期后新的强制性的规定或标准,导致增加设计费用和(或)设计周期延长的,由发包人承担。4.1.2.3设计人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专业技术协调要求,合理确定基础类型、结构体系、结构布置、使用荷载及综合管线等。4.1.2.4设计人应当严格执行其双方书面确认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山于设计人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文件超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设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1.2.5设计人在工程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及适应性,满足质量、安全、节能、环保等要求。4.2工程设计保证措施4.2.1发包人的保证措施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各项工作。4.2.2设计人的保证措施设计人应做好工程设计的质量与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4.3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4.3.3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本合同相应设计阶段的规定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效的相关规定。4.3.4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5.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5.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5.1.1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设计方案进度计划于设计人取得中标通知书的第二且提供,初步设计进度计划于设计人设计方案通过规划部门项审会的第二且提供。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设计方案进度计划应包括:提交发包人审查时间、提交规划部门审批时间、必要的沟通修改时间和通过规划部门项审会时间。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各专业开始设计时间、提交相应图审机构审查时间、必要的沟通答复时间和交付设计成果时间。15.1.2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8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收到修订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5.3工程设计进度延误5.3.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无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_3_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3_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5.5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5.5.2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无6.工程设计文件交付6.1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6.1.2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发送甲方邮箱7.工程设计文件审查7.1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7天。7.2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3_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7.3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具体时间由设计人根据设计进度计划自行安排。8.施工现场配合服务8.1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协助设计人协调施工项目组,如需设计人常驻工地,需提供住所、餐饮及人工费8.2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7日_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9.合同价款与支付: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方案设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30%,施工图设计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55%且不超过当年的支付额度,施工图定案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项目竣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公公10.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10.1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公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7_天内,予以书面答复。911.专业责任与保险设计人雷(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12.知识产权12.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且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2.2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在发包人付清合同款后归发包人所有(署名权除外)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米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且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2.3.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山设计人承担。13.违约责任13.1如发包人未能及时提供设计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设计人的设计周期相应后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3.2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设计费,如逾期支付,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13.3如设计人不能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交设计成果(因征地原因影响地质勘探除外),则每逾期一天,应按照设计费总额的日千分之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当期或后期应付款中扣除。如因此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影响工程进度的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进行赔偿。逾期超过15天,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届时设计人须退还发包人已付款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3.4如设计人的设计成果不符合合同及设计任务书中图纸深度,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限期整改,若设计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设计人解除合同,且未支付的设计费不再支付。1A1013.5如设计人泄露发包人相关文件资料或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应返还已收到的设计费,并赔偿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13.6如设计人不按发包人的要求派设计人员参加交底会议或赴施工现场解决相关设计、选材等技术问题,不参加各项工程验收,施工中发现设计中存在的不合理、不适用问题不进行修改的,设计人违反本条款前述任意约定,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同时发包人也有权拒绝支付剩余设计费。13.7如因设计人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造成发包人施工工期拖延或施工质量问题或其他损失,设计人应按设计费总额的100%支付违约金,且除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返还全部设计费,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3.8本合同生效后,如设计人无理由解除合同按设计费总额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3.9…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另·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因此给己方造成的损失。13.10若设计人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设计人需按签约合同价的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交付合同终止之前各阶段的设计成果,且无权主张已完成工作量的设计费。13.11因发包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发包人需按签约合同价的20%向设计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已经完成并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成果的设计费,未完成的部分不再支付设计费用。14.不可抗力14.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5.合同解除15.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90天。15.4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天内。16.争议解决16.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查16.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1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6.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16.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烟台市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开发区_人民法院起诉。17.其他(如果没有,填“无”)17.1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结束为止。17.2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设计人应及时积极配合。17.3设计人应依据项H设计合同的规定,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和协调,按时完成合同规定的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投资,满足项目设计限额指标,为建设各方提供优良的设计服务。17.4承担方案设计及其后续设计服务的设计人,若采购人(发包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应按其要求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概算,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且修改费用、编制费用已包括在设计费总额中。17.5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分标段进行施工招标的,则设计人应按其要求分别提交招标项目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满足采购人的招标需要。17.6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17.7补充条款1、设计人对交付的成果中出现的错误或遗漏,应负贵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不应另取费用,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设计人负责赔偿发包人。2、在任何设计阶段,发包人提出的合同范围内的合理意见,设计人应给予配合、回馈意见和作相应设计修订。如设计人在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发包人又无理由提出作重大修改的要求,则费用和修1改完成时间双方协商。3、设计人未知会发包人或其全权代表,且未得到书面认可时;不得就己获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做出任何重大修改。如设计人未获发包人书面认可,擅自就已获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做出重大修改,因而延误工期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设计人应负贵赔偿。4、设计人从发包人处接受的任何技术、文件、软件及协议内容应为发包人机密,设计人不得向第12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所有损失5、设计人不得在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允许的前提下将本.工程设计转包他人或设计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支付设计费,发包人已支付的费用,设计人应全额退回给发包人,同时,设计人应支付发包人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6、一切费用应于设计人完成各分段工作且经发包人确认及设计人提出付费申请并提供具有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后,发包人按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和金额,以人民币付款至设计人指定银行账户。7、出现以下情形之…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发包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不能免除设计人因此所需支付的违约金:(1)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设计要求,经发包人提出后,未能在15日内整改的;(2)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设计成果,任一阶段逾期超过15天的;如因以上原因导致合同解除,设计人应当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切损失。8、发包人有权在付清设计人己完成的设计工作的相关合同设计费后在本项目上使用有关设计成果,但若设计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发包人无需付款的,则设计成果归属不受前款约定影响,发包人直接享有该设计成果所有权。发包人享有完全使用权及著作权等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宣传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改编权等其他权利。未经发包人事先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擅自将设计成果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将本合同各阶段设计成果及设计过程中有关图则文件资料用于其他项目。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提升施工图设计 工程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