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传防实验室气体 液氮干冰 二氧化碳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卫生检验检测中心)2024)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传防实验室气体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3600-001
二、合同名称:传防实验室气体合同
三、项目编号:13600
四、项目名称:传防实验室气体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联系方式:13847103586
供应商(乙方):呼和浩特市宜海稀有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路
联系方式:136047144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气体
1(批)
¥4,650.00
¥4,650.00
详见采购公告
合同金额: 4,65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陆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2日至2025年08月11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气体4650.pdf
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
2024年08月13日
采购供货合同甲方: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乙方:呼和浩特市宜海稀有气体有限公司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2024年传防实验室气体公开招采公告、采购项目备案书([2024〕13600号)和乙方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达成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公开招采公告;(二)投标人(乙方)提交的报价单等全部投标文件;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明细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名称、规格和技术参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合计详见供货一览表。1供货一览表名称液氮干冰规格及技术参数要求危险性类别:第2.2类不燃液体;化学分子式N;含量≥90%;无色透明液体。危险性类别:第3.3类有毒气体;固态的二氧化碳,化学性质稳定,无毒无味,不可燃烧。数量40010单位升Kg单价金额合计(元)10元/升4000.0035元/Kg350.00二氧化碳CO2;无色无臭气体;40L/瓶。危险性类别:第3.3类有毒气体;化学分子式:合计:4650.00元2大写:肆仟陆佰伍拾元整瓶150元/瓶300.00注:所有单价和合计币种均为人民币。四、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前提下,2024年传防实验室气体公开招采的中标金额:¥4650.00元(大写:肆仟陆佰伍拾元整)。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要求交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分批供货。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鸿盛工业园区永平路南段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运输方式及要求:根据稀有气体包装运输要求。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交付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王海青13604714453甲方接收货物代表及联系电话:王迎艳15598015866。六、付款时间及供货方账户信息甲方验收全部货物合格后3个月内一次性支付100%货款。乙方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漠南支行2乙方银行帐号:206101201050114661乙方税号:91150105701228470E乙方联系电话:13604714453七、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一)乙方将货物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同时对货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运输条件等进行验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同步对货物质量进行初步验收,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验收记录,作为本项目的履行文件留存。(二)在甲方收到货物7日内,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甲方逾期提出的,视为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质量问题的异议后,应当在7日内负责解决处理。(三)乙方提交的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应在验收记录中明确记载,保留相关的证据,并有权拒绝接受货物,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八、违约规定:(一)乙方必须按时交货,除不可抗力外乙方若延迟交货应付给甲方每天按合同总金额1%算出的违约金。(二)如合同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则乙方应负责包换、包退。(三)如合同货物的数量不齐,则乙方应立即补齐。(四)如甲方更改合同货物的规格或交货地点,则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应由甲方补偿给乙方,并顺延交货期。(五)如果乙方超过交货期限2周依然不能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货款金额全额退还甲方,而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3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合同签署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保存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执一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甲方(公章):内蒙古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公章):呼和浩特市宜海稀有气体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预防医学科学院)甲方法人或授权代理(签字):玉海乙方法人(签字):月日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传防实验室气体 液氮干冰 二氧化碳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