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4)



[HSH2024C070]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项目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项目
一、合同编号:
赣购2024F001197018
二、合同名称: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SH2024C070
四、项目名称: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省本级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
联系方式:0791-83893857
供应商(乙方):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高港区临港大道176号一幢二层
联系方式:199704193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初审完成,移交审计成果资料至采购人止。(以实际工期为准,延期不再追加施工阶段全过程费)。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金额:2100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GF20150212_8.jpg
GF20150212_13.jpg
GF20150212_3.jpg
GF20150212_9.jpg
中标通知书.jpg
GF20150212_2.jpg
GF20150212_12.jpg
GF20150212_15.jpg
GF20150212_17.jpg
GF20150212_10.jpg
GF20150212_7.jpg
GF20150212_4.jpg
GF20150212_23.jpg
GF20150212_18.jpg
GF20150212_5.jpg
GF20150212_22.jpg
GF20150212_6.jpg
GF20150212_1.jpg
GF20150212_21.jpg
GF20150212_14.jpg
GF20150212_16.jpg
GF20150212_11.jpg
GF20150212_19.jpg
GF20150212_20.jpg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委托人代表”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咨询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咨询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1.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咨询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工作时间或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由双方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1.3合同履行过程中,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规范、定额等发生变化的,双方协商确定执行依据。由此引起造价咨询的服务范围及内容、服务期限、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6.1.4因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合同解除6.2.1委托人与咨询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6.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咨询人将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他人,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2)咨询人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经委托人催告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3)委托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酬金,经咨询人催告后,在28天内仍未支付的,咨询人可以解除合同;(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5)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实际履行或实际履行已无必要。除上述情形外,双方可以根据委托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解除合同的其他条件。6.2.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8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74违约责任..7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7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75.支付…75.1支付货币75.2支付申请75.3支付酬金.7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7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86.1合同变更.86.2合同解除86.3合同终止97.争议解决.97.1协商…97.2调解.97.3仲裁或诉讼98.其他….98.1考察及相关费用98.2奖励..98.3保密98.4联络...10.108.5知识产权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1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1.1语言….11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11.3适用法律..112.委托人的义务….112.1提供资料....11成交通知书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省本级的委托,对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SH2024C070)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赣购2024F001197018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00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招标单位机构(盖章)江西合胜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省本级日期:2024年07月24日日期:2024年07月24日目录第一部分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1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三、服务期限四、质量标准.1五、酬金或计取方式六、合同文件的构成七、词语定义…2八、合同订立..2九、合同生效…2十、合同份数…2第二部分通用条件...3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31.1词语定义.31.2语言..4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41.4适用法律.42.委托人的义务..42.1提供资料..42.2提供工作条件..52.3合理工作时限.52.4委托人代表52.5答复…52.6支付..55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5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6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6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项目咨询人员使用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的,咨询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上述房屋及设备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委托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咨询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4.1.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14天,应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逾期支付天数(自逾期之日起计算)。双方也可在专用条件中另行约定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因咨询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咨询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双方可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及支付方法。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和汇率等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的提交日期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或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人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联络8.4.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4.2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地点、电子邮箱。任何一方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或电子邮箱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8.4.3委托人和咨询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往来函件,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认可往来函件的内容。8.5知识产权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可以为实现本合同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咨询人。委托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咨询人书面同意,委托人不得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咨询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咨询人承担;因委托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导致侵权的,由委托人承担责任。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保密义务并且不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下,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103.1.2项目负责人为履行本合同的权限为: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竣工结算初审审核工作相关事宜。3.1.3委托人要求更换咨询人员的情形还包括: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有关资料的时间:_。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还包括:。3.2.2咨询人向委托人提供咨询成果文件的名称、组成、时间、份数及质量标准:3.2.3咨询人应在收到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经双方协商,本合同约定的造价咨询服务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为:现行的规范、定额以及相关部门颁发的文件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移交的方式为4违约责任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委托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1.24.1.2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4.1.34.1.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4.2.1咨询人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4.2.2咨询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汇率为:1其他约定:5.2支付申请咨询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日期日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122.2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2.2.2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定合理的工作时限。2.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7日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咨询人。2.5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件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件的约定。3.1.2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3.1.4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53.专用条件及附录;4通用条件:5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2024年8月12日。南昌2.订立地点:IIE九、合同生效号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十、合同份数察量目长份,咨询人执贰份。本合同式捌份县去律效力,其中委同委托人益咨询人:(盖章)签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际d。马海(签字)签约代表:签字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91321202063273567U住所住所:泰州市高港区临港大道176号一幢2层账号:账号:384060300018150603846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泰州海陵支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225300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853652241@qq.com22.2提供工作条件112.3委托人代表.112.4答复….113.咨询人的义务....11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11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12.12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124违约责任....12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2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12.125.支付.....5.1支付货币.12.125.2支付申请.135.3支付酬金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36.1合同变更.13.136.2合同解除.7.争议解决…13137.1调解..7.2仲裁或诉讼.138其他....13.138.1考察及相关费用8.2奖励.138.3保密..148.4联络.....148.5知识产权...149.补充条款...14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15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16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名称数量面积、型号及规格提供时间无以下空白..E三AI18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第一次项目主体竣工验收后20%第二次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20%第三次提交结算审核初审定稿报告后实际审计服务费的70%减去已累计支付中标价的40%第四次结算审核终审定稿后30%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6.1合同变更6.1.1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本合同履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6.1.2工程规模、服务范围及内容的变化等导致咨询人的工作量增减时,服务酬金的调整方法:按照附表A相应的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6.2合同解除6.2.1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还包括:6.2.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双方约定损失的分担如下:7争议解决7.1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进行调解。7.2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南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上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支付:。8.2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13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17附录D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18审计人员廉洁从审承诺书.19..附录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名称份数提供时间备注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1份纸版/电子版招标文件1份纸版/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纸版/电子版中标通知书1份纸版经确认的竣工图(签章齐全)1份纸版和电子版图纸会审记录1份纸版经确认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1份纸版经确认的工作联系单1份纸版经确认的工程签证单、定价单1份纸版其他相关资料以下空白17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咨询人(全称):盈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西侧为扬帆路,东侧为学正路,北侧为弘德三路,南侧为百鸣路。3.工程规模::4项目概况:合同价为93089768.78元(大写:玖仟叁佰零捌万玖仟柒佰陆拾捌元柒角捌分)。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自筹6其他:无。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成“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实训楼”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项目清标结果复核、竣工结算审核初审工作。在项目竣工后按学校要求提供跟踪审计报告;结算审核初审完成后,提交结算审核初审报告。三、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初审完成,移交审计成果资料至学校止。(以实际工期为准,延期不再追加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四、质量标准五、酬金或计取方式计取方式:按照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赣价协(2015)9号)文件乘以12.89%计算计取服务酬金,且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IGF—2015-0212合同编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附录B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服务阶段成果文件名称成果文件组成提交时间份数质量标准决策阶段决策阶段决策阶段设计阶段设计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发承包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实施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审核初稿电子表格版四十五日内1竣工阶段成果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核对完后五个工作日内8竣工阶段其他服务注:初稿提交时间为:委托方提交完整资料后四十五日内:定稿提交时间为:委托方认可调整稿后五个工作日内;另如本项目需经财政审核,则不包含财政审核时间。166.2.4合同解除后,委托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咨询人支付已完成部分的咨询服务酬金。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的分担按照合理分担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件中自行约定。除不可抗力外因非咨询人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其损失由委托人承担。因咨询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合同解除,按照违约责任处理。6.2.5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6.3合同终止除合同解除外,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终止:(1)咨询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咨询人结清并支付酬金;(3)咨询人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交还。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日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考察及相关费用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咨询人经委托人同意进行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另行支付。差旅费及相关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2奖励对于咨询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3保密9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协议书;(2)专用条款;(3)通用条款1.3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规定的有关造价咨询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法规。2.委托人的义务2.1提供资料委托人按照附录C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资料的时间为:L。2.2提供工作条件2.2.1项目咨询人员使用附录D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支付使用费的标准为:2.3委托人代表委托人派驻项目负责人:邓志辉2.4答复委托人同意在五个工作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咨询人的义务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派驻项目负责人:徐永根派驻项目土建一级造价师:杨艳芬庄亚欢派驻项目安装一级造价师:陈益艳派驻项目其他审计人员:11(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件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现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应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并相应增加服务酬金。3.2.3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者异议给予书面答复。3.2.5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2.6咨询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转包承接的造价咨询服务业务。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咨询人应在专用条件内与委托人协商明确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咨询服务需要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工作依据,但不得违反国家及工程所在地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咨询人应自行配备本条所述的技术标准、规范、定额等相关资料。必须由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应在附录C中载明。需要委托人协助才能获得的资料,委托人应予以协助。68.3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咨询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1第三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8.4联络8.4.1任何一方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决定等,均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送达对方指定的接收人和送达地点。8.5知识产权委托人提供给咨询人的图纸、委托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委托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咨询人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编制的成果文件,其著作权属于委托人双方将履行本合同形成的有关成果文件用于企业宣传、申报奖项以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须遵守以下约定:9.补充条款(1)收费标准: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中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费率按中标费率执行;竣工结算初审审核费根据实际送审工程造价和核减额情况计算,若初审最终核减额不足初审定案金额5%,则根据实际核减情况计算核减收费,若初审最终核减额超出初审定案金额5%,则超出部分的基本收费和核减收费由施工单位承担,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同期支付,费率均按中标费率执行。学校实际承担本项目审计服务费用不超过中标价。(2)验收标准:出具初审报告后累计支付至实际审计服务费的70%,若初审定案金额与终审定案金额误差率在5%以内(不含5%),则采学校支付实际审计服务费余款(实际审计服务费总额的30%);若超过5%则学校扣除实际审计服务费总额的20%,再支付剩余实际审计服务费余款(实际审计服务费总额的10%)。14附录A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赣价协(2015)9号)费率‰序号咨询项目咨询项目收费基数分档累积计费标准(万元)分档累积计费标准(万元)分档累积计费标准(万元)分档累积计费标准(万元)分档累积计费标准(万元)分档累积计费标准(万元)序号咨询项目咨询项目收费基数200以内200-500500-10001000-30003000-60006000-100001竣工结算审核基本收费送审工程造价4.54.34.13.93.73.51竣工结算审核核减另收费核减额6%6%6%6%6%6%2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投资额141312111091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教实训楼全过程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