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工程 疏浚工程施工采购合同公告(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2024)



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

公告内容文档

一、合同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38-A

二、合同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

三、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38

四、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

联系人:吴成

联系方式:0395-3551736

2.供应商(乙方):河南天桥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中型

地址:漯河市解放路中段325号

联系人:陈丽丽

联系方式:158039589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69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30日历天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疏浚工程施工
具体为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0日历天
丁伟伟
豫24118194423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8月13日

漯河枯河西支沟汾支上游合同(3).pdf

(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城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承包人(全称):河南天桥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2.工程地点:漯河市召陵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召采磋商采购-2024-38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内容,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总长度8.43km主要治理内容为:河道疏浚8.43km,其中枯河西支沟治理1.83km;汾支治理6.6km(后宋路-宁洛高速);枯河西支沟新建过路涵1座。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1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整(¥690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2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当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经申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经复验合格后支付剩余质保金。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丁伟伟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3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166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以下为签署页)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104773693013U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174568739J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地址:漯河市召陵区解放路325号邮政编码:462000邮政编码:462000法定代表人:常新峰法定代表人:江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395-2624868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104773693013U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174568739J地址:漯河市召陵区滦河路地址:漯河市召陵区解放路325号邮政编码:462000邮政编码:462000法定代表人:常新峰法定代表人:江河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395-26248684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idc error#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监理乙级;联系电话:18903953718: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80号1.1.2.5设计人:名称:河南东方水利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设计乙级联系电话:18103951896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济源市东环路赵礼庄1.1.3工程和设备1.1.3.1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2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1.1.3.3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1.3法律7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行政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及国家标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合格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三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需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组织论证并承担相应费用)、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必须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一周内或开工前七日: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符合监理人要求_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符合监理人要求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8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项目经理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丁伟伟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总监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施工现场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发包人。关于承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双方约定的范围时,合同价格予以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发包人在招标控制价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注:水利工程施工周期不超过一年的材料价格不予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8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人工费、材料价格波动未达到调整幅度要求。(2)施工管理不当带来的人工、机械的窝工,材料使用不当带来的材料浪费等。(3)管理不善带来的管理费越支。(4)经营不善使得经济效益下降。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合同约定工期范围内或因非承包人造成工期延误时,材料价格调整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条约定进行调整。2、由于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人工费、材料费不予调整。3、人工费及材料价格调整依据为漯河市发布的施工同期人工费指导价和材料价格信息。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9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招标时约定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同支付节点周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L。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当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2.经申报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经复验合格后支付剩余质保金。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L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收到相关资料后7天内。20(3)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日内完成。(4)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1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30日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捌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双方约定。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2个月。水表质保期为6年,电池质保期为6年,含8年流量资费。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款:(2)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22(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5)其他扣留方式:(6)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款执行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以下达开工通知为准。(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23(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7)其他:。(8)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或国家标准的;3、承包人违约后,发包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承包方应在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合同而不履行者。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依据发包人制定的施工企业及现场管理办法确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无。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24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漯河市召陵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起诉。25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漯河市召陵区水利局承包人(全称):河南天桥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漯河市召陵区枯河西支沟及汾支上游段治理工程全部合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施工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保修期为1年:其他约定: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该工程在保修期限内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的,我公司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因该工程施工质量缺陷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我方应当向被损害方依法给予赔偿。2、因管理单位使用不当或者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我方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如业主指示我方修复,我方将积极配合,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26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施工单位在接到整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整修。施工单位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建设单位可委托其他人员整修,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4、因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也可以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双方另行协商。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治理工程 疏浚工程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