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结算审计采购合同公告(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4)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合同编号:
2022BFFBZ01146-25116

合同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2022BFFBZ01146

项目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00MA2N9LG346

中标人(乙方):
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66624495X6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附件:

新起点转账.pdf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新起点.pdf
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pdf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合同编号:
2022BFFBZ01146-25114

合同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2022BFFBZ01146

项目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合同甲方编号:
91340100MA2N9LG346

中标人(乙方):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0774992381U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7月21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25日

代理机构: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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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pdf
华普转账.pdf
工程结算审计合同-华普.pdf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2022BFFBZ01146

标段编号:
2022BFFBZ01146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续签

实际履约期限变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730
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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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7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8-13

附件: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
2022BFFBZ01146

标段编号:
2022BFFBZ01146

招标人(甲方):
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人(乙方):
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合同续签

实际履约期限变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730
1095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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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4-08-13

附件:

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合同委托人(甲方)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咨询人(乙方)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合肥市签订日期:2022年07月21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甲方):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咨询人(乙方):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廊甲方就委托乙方提供审计服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同专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开展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自建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复核、控制价复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及其他造价咨询101服务,委托乙方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审核等(含甲供主材用量的审核);1.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1.3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1.4每半年出具一份阶段性总结报告,说明承担项目审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1.5乙方需配合甲方工作及要求,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核对、答复。1.6会同甲方、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对合同内外工程等进行必须的现场查勘。1.7乙方遵循依法审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注册造价师执业规则》实施工程审核工作;1.8在整个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服从甲方安排,就委托事项和要求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1.9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审核过程中获悉的商业机密;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1.10乙方委派参与审计的造价工程师须在甲方的陪同下,前往现场进行审计,参与审计的造价工程师不得与施工单位等有任何联系,审计所需的材料集中由甲方负责提供。1.11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咨询事务。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2年期满甲方可视情况续签1年;合同期满后,如有已委托审计的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3.质量标准2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要求。4.计费标准4.1中标费率:50%。4.2最终工程结算审计费用=造价咨询基准价×50%,其中:造价咨询基准价参照标准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有关费用标准计算得出。4.3工程结算审核费用的基本收费与核减额收费不同时计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计其一;不计取核增费用:无计时收费。4.4预算编制项目费用:审定预算价×费率×50%,其中,费率参照标准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相关规定。4.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项目费用:工程项目中标价×费率×50%,其中,费率参照标准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相关规定。4.6按基本收费标准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4.7本项目无任何延期费用补偿。4.8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义务等支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之外的咨询服务相关费用、为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而进行的辅助性工作或重复性工作也已经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费。4.9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中,暂停审计及退审项目暂不结算费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不予认可,提起法律诉讼的项目,以最终判决结果作为结算依据。5项目分配原则及处理5.1在合同期内,结算审计项目任务由甲方进行分配,乙方承担结算审计项目约占本项目预算金额的50%。5.2原则上,同一综合管廊土建项目和设备安装项目的结算审计任务由同一个乙方实施。5.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及时补足。5.4当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给予分配项目,同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处理。36.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专用条款及附录;通用条款;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8.乙方项目负责人:钱以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173400005218,手机:14705607868。9.合同订立订立时间:2022年07月21日。订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备案之日起生效。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伍份,乙方执伍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视都城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语言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协议书1.2.2中标通知书1.2.3招标文件及答疑1.2.4本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2.5本合同通用条款1.2.6技术标准和要求1.2.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2.8其他合同文件。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如因审计服务范围发生较大调整或者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审计工作量减少的,甲方有权减少相应的审计费用:乙方实际审计工作量增加的,非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审计费用不得增加。2.2组织配合乙方的审核人员现场踏勘。2.3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有权调整审计服务内容以及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2.4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审计成果文件,每份报告不少于四份(报告需装订成册,甲方仅提供一份原件,其余需乙方自行复印)。乙方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5资格印章。2.5甲方现场审计代表或授权人员可以与乙方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有权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审计项目组工作进展情况,有权依照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进度及重点内容进行质量控制。2.6为乙方提供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2.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2.8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审计服务费用。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3.2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审计所需的必要资料。3.3要求甲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4乙方组建的项目组成员应当具备完成甲方委托项目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职业背景、职称等,具体要求如下: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建或者安装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3.5乙方指定项目组成员钱以军为项目负责人,并作为项目组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总体负责。3.6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如确需变更,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3.7项目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3.8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工作,乙方作为专业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甲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而免除或减轻。3.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审计工作转委托给其他人办理。3.10乙方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3.1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管理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保证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全面性,确保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可供甲方提交国资委等监督管理部门使用,亦可供甲方内部管理参考使用。3.12乙方应按要求保管从甲方获取的材料,在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乙方需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完整移交、返还甲方。64违约责任4.1甲方的违约责任4.1.1甲方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双方协商。4.1.2甲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双方协商。4.1.3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不执行。4.2乙方的违约责任4.2.1乙方在合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甲方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评审结果造成甲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2)乙方不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未按服务要求履行职责,或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评审报告的;(3)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4)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受委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6)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被造价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8)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9)拒绝接受甲方跟踪核查的;(10)不按要求整理及保管评审资料的;(11)复审项目误差率超出3%。4.2.2延期交付报告的,每逾期一天,扣除服务费用200元/天(经甲方同意延期交付报告的除外)。4.2.3复审项目,误差率超过3%(含)在原标准基础上视情扣减50%-100%咨询费用。且今后3年内不得再参与甲方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4.2.4乙方不按规定程序审核或出具虚假、依据不足的审核报告,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全部经济损失。4.2.5乙方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存在因涉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资料,给咨询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未付咨询费用及追回已支付的费用,追究其法律责任。4.2.6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服务期间若发生乙方违规违纪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75.支付付款方式:按单个项目支付结算审计费用,结算审计工作结束,由乙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相应的结算审计费用。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6.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6.1生效6.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备案之日起生效。6.2变更、解除6.2.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6.2.2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2)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3)未按本合同约定达成审计目标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或未能按时完成审计报告且甲方未同意变更完成时间的;(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政策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后果的;(5)不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未按服务要求履行职责;(6)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7)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8)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9)被审计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10)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11)不按要求整理及保管审计资料的;(12)擅自转让审计服务项目的;(1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以外,擅自披露、泄露甲方保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6.3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约定书的权利和义务终止(1)甲方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2)甲乙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3)合同的服务期届满,但服务期届满时尚有未完成的审计项目除外。6.4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有关审计服务费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8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不执行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本项目产生纠纷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担保费、公证费、保全费等费用。8通知及送达8.1甲乙双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03号万科金色名郡A座3210-3214、3230-3232室。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甲乙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甲方送达地址需变更时应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向乙方进行通知;乙方送达地址需变更时应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向甲方进行通知。在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时,甲乙双方送达地址变更应及时向仲裁机构、法院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甲乙双方未按前述要求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已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8.2其他约定L。9.补充条款9.1乙方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及相应9的软件、硬件支持,负责所有因为咨询服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9.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咨询服务并出具书面成果文书。特殊项目另行商定完成时间,服务费用不变。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原因。9.3乙方完成服务后,应按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9.4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复核、审计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9.5针对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不予认可的审计项目,甲方要求乙方给出不同口径的审计结果,以供决策时,乙方不得拒绝,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9.6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5万元。9.7.乙方不按本招标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赔)。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审计小组超过2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9.8.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乙方需要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现场常驻人员并由甲方进行考勤,每人每缺勤一天,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累计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9.9.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9.10.乙方不及时提交报告(包括月结算审核报告)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服务费用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9.11.乙方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审计费,同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12.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全额赔偿损失。9.13.因乙方服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审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损失价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9.14.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熟悉各个专业工程的实施范围和设计图纸。否则,由此造成的失职,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连续出现2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9.1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立即补救更正,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09.1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决算审核报告,甲方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结果与审核结果误差超过±3%,除扣减剩余的跟踪审计费用外,乙方还需承担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9.17.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存在严重失误的,乙方需承担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连续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9.18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委托服务或终止合同。10.保密10.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10.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10.3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10.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10.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10.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10.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合同项下的审计工作而查阅、摘抄、复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1110.8若本合同项下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中规定的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下,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10.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负责消除影响。10.10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10.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12合同附件: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的合同要求,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13(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投诉联系部门: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551-65887956。(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15日期: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职务)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姓名:姓名: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日期:日期:15合同附件:项目组成人员表项目组成人员表序号姓名本项目任职执业证书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备注序号姓名本项目任职证书名称级别注册证号备注1钱以军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111734000052182王亮土建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193400090703张亚明土建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二级建【造】212034000013244曹铭安装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一级建【造】142034000008575陈祥安装专业人员注册造价师二级建【造】2420340000161516可什:復约木证金特单履约保证金转账回单中信银行客户回单CHINACITICBANK业务类型:二代支付交易日期:20220629付款人名称名称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名称合肥市你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付款人账号账号7326810182600080102款人账号58100154700000023付款人开户行名开户行名中信银行合肥财富广场支行款人开户行名上海清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文行付款人开户行号开户行号732681款人开户行号310361000095币种及金额:币种及金额:币种及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RMB50,000.00其他信息其他信息摘要或附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履約保证金合回单专用章7ASD0B0050BAB21E摘要或附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履約保证金合回单专用章7ASD0B0050BAB21E摘要或附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履約保证金合回单专用章7ASD0B0050BAB21E摘要或附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履約保证金合回单专用章7ASD0B0050BAB21E摘要或附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履約保证金合回单专用章7ASD0B0050BAB21E核心流水号:SC311637549475出产交条力依备,可中信行超htte://.ctttgbank/en其,电子单可室艺打,盆发进范17中标通知书公共项目管理有资源交易集团项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司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资源交集团项目管理上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HFZTB-GC-2022-006694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你公司于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BZ01146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50%)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李顺达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29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66223831#idc error#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合同委托人(甲方):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咨询人(乙方)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合肥市签订日期:702了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合同委托人(甲方):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咨询人(乙方):安徵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合肥市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甲方):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咨询人(乙方):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甲方就委托乙方提供审计服务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台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开展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自建项1的工程量清单复核、控制价复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及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乙方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结算、竣工结算报告的编制、审核等(含甲供主材用量的审核):1.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1.3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1.4每半年出具一份阶段性总结报告,说明承担项目审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1.5乙方需配合甲方工作及要求,对甲方所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核对、答复。1.6会同甲方、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对合同内外工程等进行必须的现场查勘。1.7乙方遵循依法审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注册造价师执业规则》实施工程审核工作:1.8在整个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服从甲方安排,就委托事项和要求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审核工作,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贵;1.9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审核过程中获悉的商业机密: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任何资料、文件、数据,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方提供或透露。1.10乙方委派参与审计的造价工程师须在甲方的陪同下,前往现场进行审计,参与审计的造价工程师不得与施工单位等有任何联系,审计所需的材料集中由甲方负责提供。1.11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咨询事务。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2年期满甲方可视情况续签1年;合同期满后,如有已委托审计的项目未完成的,直至项目完成为止。3.质量标准2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的要求。4.计费标准4.1中标费率:50%。4.2最终工程结算审计费用=造价咨询基准价×50%,其中:造价咨询基准价参照标准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有关费用标准计算得出。4.3工程结算审核费用的基本收费与核减额收费不同时计取,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计其:不计取核增费用:无计时收费。4.4预算编制项目费用:审定预算价×费率×50%,其中,费率参照标准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相关规定。4.5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和审核项目费用:工程项目中标价×费率×50%,其中,费率参照标准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相关规定。4.6按基本收费标准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4.7本项目无任何延期费用补偿。4.8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责任、义务等支出。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之外的咨询服务相关费用、为完成造价咨询服务工作而进行的辅助性工作或重复性工作也已经包含在内,不再单独计费。4.9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中,暂停审计及退审项目暂不结算费用。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不予认可,提起法律诉讼的项目,以最终判决结果作为结算依据。5.项目分配原则及处理:5.1在合同期内,结算审计项目任务由甲方进行分配,乙方承担结算审计项目约占本项目预算金额的50%。5.2原则上,同一综合管廊土建项目和设备安装项目的结算审计任务由同一个乙方实施。5.3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及时补足。5.4当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给予分配项目,同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处理。36.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专用条款及附录;通用条款;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台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7.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8.乙方项目负责人:李顺达,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建[造]11093400005865,手机:13956978057。9.合同订立7月2订立时间:2022年日订立地点:合10.合同生效0226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有限公司11.合同份数I老执伍本合同一式壹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伍份,X我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住所:住所:束2L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订日期:年月日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详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0212)中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语言L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2.1本合同协议书1.2.2中标通知书1.2.3招标文件及答疑1.2.4本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2.5本合同通用条款1.2.6技术标准和要求1.2.7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2.8其他合同文件。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如因审计服务范围发生较大调整或者审计工作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审计工作量减少的,甲方有权减少相应的审计费用:乙方实际审计工作量增加的,非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审计费用不得增加。2.2组织配合乙方的审核人员现场踏勘。2.3根据审计项目的需要,有权调整审计服务内容以及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2.4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合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甲方同意的审计成果文件,每份报告不少于四份(报告需装订成册,甲方仅提供一份原件,其余需乙方自行复印)。乙方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乙方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5资格印章。2.5甲方现场审计代表或授权人员可以与乙方就审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有权要求乙方不定期汇报审计项目组工作进展情况,有权依照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工作进度及重点内容进行质量控制。2.6为乙方提供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贵任。2.7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2.8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审计服务费用。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审计服务费用。3.2要求甲方提供项目审计所需的必要资料。3.3要求甲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3.4乙方组建的项目组成员应当具备完成甲方委托项目所需的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工作经历、职业背景、职称等,具体要求如下: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组成员具有土建或者安装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3.5乙方指定项目组成员李顺达为项目负贵人,并作为项目组审计质量控制督导人,对整个审计项目总体负责。3.6乙方不得随意变更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如确需变更,应提前7日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3.7项目组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3.8严格按照经甲方审查通过的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工作,乙方作为专业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不因甲方审查审计实施方案而免除或减轻。3.9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审计,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审计工作转委托给其他人办理。3.10乙方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承揽业务或谋取其他利益。3.1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应按照审计法律法规、国家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管理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按约定的时间、范围、目的、质量要求等全面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台格的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保证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全面性,确保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可供甲方提交国资委等监督管理部门使用,亦可供甲方内部管理参考使用。3.12乙方应按要求保管从甲方获取的材料,在结算审计工作完成后,乙方需将甲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完整移交、返还甲方。64违约责任4.1甲方的违约责任4.1.1甲方违约金的计算及支付方法:双方协商。4.1.2甲方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并支付:双方协商。4.1.3甲方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不执行。4.2乙方的违约贵任4.2.1乙方在合同期内如被发现有以下问题,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协议,甲方保留停止支付或追回已支付的审核费用和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有关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建设造价管理部门反映:(1)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评审结果造成甲方及相关单位损失的:(2)乙方不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未按服务要求履行职责,或未能按时按质完成评审报告的;(3)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4)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5)无正当理由拒绝委托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受委托项目转委托给第三方的:(6)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被造价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8)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9)拒绝接受甲方跟踪核查的:(10)不按要求整理及保管评审资料的;(11)复审项目误差率超出3%。4.2.2延期交付报告的,每逾期一天,扣除服务费用200元/天(经甲方同意延期交付报告的除外)。4.2.3复审项目,误差率超过3%(含)在原标准基础上视情扣减50%-100%咨询费用。且今后3年内不得再参与甲方的造价咨询服务项目。4.2.4乙方不按规定程序审核或出具虚假、依据不足的审核报告,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向甲方偿付全部经济损失。4.2.5乙方工作出现重大过失,或存在因涉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评审资料,给咨询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台同。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未付咨询费用及追回已支付的费用,追究其法律责任。4.2.6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服务期间若发生乙方违规违纪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75.支付付款方式:按单个项目支付结算审计费用,结算审计工作结束,由乙方提交书面付款申请,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再一次性支付相应的结算审计费用。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6.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6.1生效6.1.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备案之日起生效。6.2变更、解除6.2.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6.2.2乙方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解除通知:(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的;(2)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3)未按本合同约定达成审计目标且未按甲方要求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整改的,或未能按时完成审计报告且甲方未同意变更完成时间的:(4)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政策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后果的:(5)不具备相应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未按服务要求履行职贵(6)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或欺骗等方式,以谋取非法利益的:(7)采取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构成恶劣影响的;(8)发生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9)被审计行业管理部门通报批评、整改、建议注销或处罚的:(10)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的;(11)不按要求整理及保管审计资料的:(12)擅自转让审计服务项目的:(1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以外,擅自披露、泄露甲方保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6.3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约定书的权利和义务终止:(1)甲方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2)甲乙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3)合同的服务期届满,但服务期届满时尚有未完成的审计项目除外。6.4合同的变更或终止不影响合同中有关审计服务费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87争议解决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日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不执行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及本项目产生纠纷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预期利益、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担保费、公证费、保全费等费用。8.通知及送达8.1甲乙双方就合同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甲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0乙方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与绿洲西路交口置地广场A座26楼。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甲乙双方非诉时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包括仲裁、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等。甲方送达地址需变更时应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向乙方进行通知;乙方送达地址需变更时应履行通知义务,通过书面告知的方式向甲方进行通知。在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或民事诉讼程序时,甲乙双方送达地址变更应及时向仲裁机构、法院腹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甲乙双方未按前述要求履行通知义务的,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因出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日:已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对于上述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送达地址,法院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邮寄送达的文书,由于其在合同中的约定,也应当视为送达。8.2其他约定。9.补充条款9.1乙方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及相应的软件、硬件支持,负责所有因为咨询服务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含差旅费等)。99.2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委托项目,乙方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咨询服务并出具书面成果文书。特殊项目另行商定完成时间,服务费用不变。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报告原因。9.3乙方完成服务后,应按项目建立档案,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9.4合同履行过程中或履行完毕后,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对相关项目进行复核、审计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9.5针对施工单位对审计结果不予认可的审计项目,甲方要求乙方给出不同口径的审计结果,以供决策时,乙方不得拒绝,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费。9.6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5万元。9.7.乙方不按本招标约定组建符合甲方要求的审计小组,因此影响工程建设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工程施工方的索赔)。不能组建符合要求的审计小组超过2周,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9.8.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乙方需要根据项目要求,安排现场常驻人员并由甲方进行考勤,每人每缺勤一天,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累计缺勤15人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9.9.乙方指派的人员如不具备相应资质,应及时更换,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9.10.乙方不及时提交报告(包括月结算审核报告)的(因甲方、监理单位、承包商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仍未提交的,乙方每次按服务费用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连续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9.11.乙方和工程承包商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一经发现,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应付审计费,同时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并同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12.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发生损失的应全额赔偿损失。9.13.因乙方服务人员违背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造价条款等,出具的审计结果不真实、不准确,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损失价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409.14.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必须熟悉各个专业工程的实施范围和设计图纸。否则,由此造成的失职,每发现一次,乙方承担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连续出现2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9.15.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应立即补救更正,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9.1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甲方出具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和决算审核报告,甲方10可另行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复审,如复审结果与审核结果误差超过±3%,除扣减剩余的跟踪审计费用外,乙方还需承担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9.17.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审核存在严重失误的,乙方需承担服务费用5%的违约金。连续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10%的违约金。9.18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委托服务或终止合同。10.保密10.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甲方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其他甲方的代表机构和甲方正式聘请的中介机构处获得的任何形式的、任何内容的信息、文件、知识、数据、绘图、专有技术、分析、计算、编辑、研究以及其它材料和实物。.10.2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信息(1)在从甲方处获得前,已经为乙方掌握的且甲方不反对使用或披露的信息:(2)已经为公众所知的信息,除非该信息为公众所知是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3)乙方按照有管辖权的法院、证券监管机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合法要求而披露的信息:(4)依甲方的书面授权而向第三方所披露的信息。10.3乙方只能为本合同的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且只能在乙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但必须要求获得保密信息的相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保密;除此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部分或全部保密信息。10.4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建立严格的内部保密制度以保存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之保密信息的复制件、录音、文字记录、电子数据、磁盘、光盘、软件、录影带、照片、文件等载体,在传送有关文件资料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等,确保适当及安全地储存并保护甲方向乙方提供之保密信息,并视为机密。10.5当乙方获知发生了甲方保密信息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而被披露的情况,乙方应立即充分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告知甲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责任,消除相关影响。10.6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向乙方所有接触甲方保密信息之人员通告其对所有甲方信息都负有普遍的保密义务,如果该人员违反保密义务,则由乙方承担在相关法律法规下的法律责任。10.7所有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财产。除为进行与本合同项下的审计工作而查阅、摘抄、复制,或在制作相关文件中使用保密信息的权利外,甲方向乙方披露保密信息之行为不构成甲方向乙方转让或授予乙方享有保密信息拥有的权益。10.8若本合同项下的审计工作已经完成或因故未能最终完成,或乙方违反本约定书中规定11保密义务时,则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向甲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或在甲方同意,以书面形式确认已销毁所有其掌握的甲方保密信息。10.9若乙方或其有关人员违反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并负责消除影响。10.10乙方对所获的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乙方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10.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审计报告或其他审计成果文件。合同附件:廉政协议廉政协议为促进双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商业贿赂,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的规定,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安徽华普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特此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二)严格执行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的合同要,白觉履行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在业务活动中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对方纠正。情节严重的,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有权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第二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和乐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取得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有股权关联的企业兼职,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与甲方业务有关的经济活动。(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明高于市场的价格向乙方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不得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乙方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给予或赠送的钱物。(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给予或赠送的干股或红利。(八)甲方任何人不得以个人的名义向乙方推荐设备、部件等供货商以及其它合作单位。第三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甲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乙方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七)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干股或红利。(八)乙方须按专项纪检监察工作组(如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甲方按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甲方投诉联系部门:党群工作部(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551-65887956(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规定。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1.全额收取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3.终止或解除双方已签订的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合同中方作出的处理意见,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额返还通过不正当手段从甲方获取的非法所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贵任。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负责监督。可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同终止。第七条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姓名:姓名:论签字:签字:廉政监督联系人廉政监督联系人姓名:姓名:签字:签字:MF5A电话:电话:V地址:地址:日期:日期:15合同附件:项目组成人员表项目组成人员表序号姓名本项目任职执业证书执业证书执业证书备注序号姓名本项目任职证书名称级别注册证号备注1李顺达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110934000058652徐晓杰项目组土建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063400020633冯保伟项目组土建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242034000016044樊明明项目组土建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212034000008065陈国静项目组土建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212034000025996徐永昌项目组土建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112134000045417成铖项目组土建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212034000009328余自云项目组安装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142134000041999赵峰项目组安装成员注册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2120340000076016履约保证金转账回单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BANKOFCHINA客广号:47662927付款人账号:176704767031日期:2022年06月30日收款人账号:58100154700000023付款人名称:安徽华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额:CNY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报文种类:ibps.101-网银贷记业务报文业务类型:C200-汇兑业务标识号:1041000000042022063013850524发起行行号:08995收支中报号:业务编号:OBSS000339569541GIR0000000000000发起行名称:中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营业部接收行行号:310290000013接收行名称:海浦东发展银行扣账账号:扣账户名:用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附: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程项目结算计定点单位服约保证金4您已道过银行网点取得应质网单,请意对,勿承复记账!中国国行股份有限务司电子回单专用章交易机构:08995交易渠道:网上银行同单编号:20220G3038236719单验码:2120323R9EQ交易流水号:107171553-858经办:打间:打印次数:次国内支付业务付款回单BANKOFCHINA客广号:47662927日期:2022年06月30日付款人账号:176704767031收款人账号:58100154700000023付款人名称:安徽华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款人名称: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付款人开户行:中国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营业部收款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金额:CNY50,000.00人民币伍万元整报文种类:ibps.101-网银贷记业务报文业务类型:C200-汇兑收支中报号:业务标识号:1041000000042022063013850524发起行行号:08995业务编号:OBSS000339569541GIR0000000000000发起行名称:中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营业部接收行行号:310290000013接收行名称:海浦东发展银行扣账账号:扣账户名:用途: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附: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1程项目结算计定点单位服约保证金中国国行股份有限务司4您已道过银行网点取得应质网单,请意对,勿承复记账!电子回单专用章交易机构:08995交易渠道:网上银行交易流水号:107171553-858经办:同单编号:20220G3038236719单验码:2120323R9EQ打间:打印次数:次17编号:HFZTB-GC-2022-006693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你公司于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项目招标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定,被确定为中标单位。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定点单位招标项目编号:2022BFFBZ01146中标费率:响应招标文件计价基准(50%)质量标准:合格中标工期: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钱以军特此通知。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2022年6月29日,2022年6月29日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联系电话:0551-66223831令令中标通知书页目管理原交易集团项安徽公共资源交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美团项目管理目管理有限公司才集源交易价大湖名城剑新高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结算审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合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