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
中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中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7946790502407231077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中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设计
合同编号:
4406057946790502407231077
合同总金额:
¥5,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0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0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中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进行设计工作。
合同附件
设计合同-中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pdf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24-08-13
合同编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虫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设计人: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15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8设计人: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现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虫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的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e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1.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的规定及办法。第二条设计依据2.1委托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2.2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文件准是: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2)本合同;(3)中选通知书;(4)中标人报价文件及其附件;(5)询价文件及附件。2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实际填写)序号项目名称阶段规模及投资设计内容1虫恒海晖城小区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施工图总投资约15.25万元施工图设计第五条委托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立项批文(复印件)1满足设计进度要求2地质勘察报告(如有)1满足设计进度要求3规划部门批文(如有)1满足设计进度要求4设计要求1满足设计进度要求5原有管网资料1满足设计进度要求第六条设计人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设计文件8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件)备注:设计人按照上述约定完成设计成果后,按照约定的时间将上述文件告送交至委托人处。设计人提供的以上文件同时应附带一份电子文本。(含可编辑的*.DWG文件的电子光盘及对应的*.PDF文件)。第七条设计收费7.1本合同设计项目的费用:工程设计费包括完成本项目工程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后续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本项目工程的设计费用;(2)提供业主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等配合施工招标服务的费用;(3)施工期间派设计代表处理问题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费用;(4)由设计人支付的所有税费。7.2经双方商定,本工程设计收费以建安费预算审核价为基数(如没审核价则按预算编制价)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有关规定计算基本设计收费后乘以设计人的报价费率85%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0.85,3附加调整系数取1.0)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序号计费额计费基价12009.0250020.93100038.843000103.855000163.968000249.6710000304.8如预算审核价建安费为9.26万元,设计费结算价为:9*(9.26/200)*1.0*0.85*1.0*0.85=0.301066万元=3010.66元设计费结算价按上述计算若等于或大于100万元的,则按99.0万元计付。第八条支付方式8.1工程设计费支付如下:1、施工图完成交付并取得预算审核报告(如没预算审核报告则按预算编制报告)后,支付设计费结算价的5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由于财政拨款特殊性,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日期为准。设计人收款时必须提供有效发票。第九条双方责任9.1委托人责任9.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委托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双方约定期限,工期相应顺延,委托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费用。9.1.2委托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4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以符合变更后委托人的要求。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按照设计人实际增加的工作量支付设计费。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人因情况变化而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而不构成违约,但设计人已开始勘察设计工作的,委托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双方不再追究其他责任。9.1.4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是在合理设计周期内,设计人应当同意。委托人应当支付适当的赶工费,赶工费金额双方另行商议。9.1.5委托人应按约定付款,否则,须就逾期付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9.2设计人责任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委托人要求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出现9.1.1、9.1.2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9.2.3设计人必须负责设计基础资料的收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设计人勘测现场,设计人的人员安全责任及费用由设计人负责。9.2.4设计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或其他文件出错、遗漏的,设计人应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修改或补充,所有费用由设计人承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及造成重大变更,设计人必须及时出具书面报告,并负责采取补救措施,此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应赔偿发包人的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不超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委托人已明确要求设计人察看现场,如设计人未按要求察看现场,导致设计文件与现场不一致的,视为设计文件出错。设计人不可随意加大或提高设计范围和设计标准。若委托人按设计人提供的设计图纸经预算超出经济指标,设计人应免费为委托人调整设计文件直至符合委托人预算标准为止。9.2.5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而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按设计费合同价的2%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的,委托人可以解除合同。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赔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不超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设计人应保证相关设计文件在合同期限内通过有关部门审批,不能通过审批的,设计人负责免费调整。因设计人5原因使相关设计文件未能通过有关部门审批而导致委托人工期延长的,设计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超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9.2.8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在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负责向委托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包括工程例会)、参加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相关专业部门协调例会及提供其他后续技术服务。9.2.9设计人违约导致委托人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由于设计人违约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委托人对施工方等第三方的赔偿、增加监理费用等),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不足弥补的,设计人还应全额赔偿,赔偿金额最高不超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委托人可在设计费中直接扣除设计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9.2.10违约方造成对方损失的赔偿包括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出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9.2.11设计人应加强现场调查、勘测和设计复核,做到设计文件与现场条件相符,尽可能减少设计文件中的差、错、漏,把因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减少到最小程度,对因设计原因引起的变更有修改完善的责任,同时必须积极配合造价咨询单位核对招标工程量清单,尽可能消除因清单漏项、错项、工程数量与设计不符等人为因素引起的变更。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2015)23号)第十六条(一)规定,因设计人(或勘察人)主要责任造成设计错项或漏项引起的费用变化,设计人应承担:费用变化总额超过初步设计概算3%或以上的,扣除设计人(或勘察人)10%的设计费;施工图设计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10%或以上的,扣除设计人(或勘察人)10%的设计费;设计变更累计增加超过施工合同价10%或以上的,扣除设计人(或勘察人)20%的设计费,同时提请建设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第十条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10.1知识产权归属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设计过程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成果权属归:委托人所有。10.2保密10.2.1在合同履行期间,设计人从委托人处所获得的文件、资料及在施工过程中所取得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工作成果属委托人所有,设计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在合同期内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以任何方式泄露。10.2.2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把与合同有关的资料给出版社和新闻机构发6表或学术引用,或者使用本合同任何部分进行促销和做广告宣传。10.2.3对于设计人使用的新技术和新方法,委托人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设计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10.2.4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在合同终止后同样具有约束力。-10.3权利瑕疵担保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工程设计技术有关的图纸、资料、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对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提供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合同相对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委托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2.1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承诺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按约进行设计交底、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包括工程例会)和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对设计文件修改、完善或者变更以及现场及后续服务。设计人在收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没有现场响应和服务且达到技术文件准规范要求的,每次应向委托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如设计人2次以上未及时派合格代表到现场响应和服务且达到技术文件准规范要求的,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设计人返还前期所收所有费用及要求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额最高不超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为止。12.3本工程项目中,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设计人应避免使用市场上独一无二建筑材料、设备。的委托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承担。12.4委托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委托人支付,但所需费用应事前经委托人书面同意。712.5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说明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2.7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2.8设计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应做好策划安排,提交设计进度计划,经设计部门审核确定后严格按进度推进设计工作。12.9对于甲方在设计过程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设计单位应按双方商议的时间完成,因客观原因延误应主动、及时沟通,否则扣罚设计费1000元/次。12.10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合同规定的成果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扣减本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12.11设计项目开展后,设计单位须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各专业各部门的总体协调、跟进,及时解决问题。12.12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专业负责人)应按时参加项目例会。缺席会议罚款1000元/次。评审会、汇报会等重要会议迟到罚款500元/次。12.13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业主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12.14由于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设计单位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设计单位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单位应承担全部费用。12.15由于设计人员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单位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业主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80%以上,赔偿金额最高不超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错漏导致工程实际费用大于工程预算,设计单位应减收本项目设计费,暂按突破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五扣减。12.16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I同等法律效力。L12.17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2.1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6份,委托人4份,设计人2份。12.19双方同意:设计人委托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取本次合同8费用及开具发票,因设计人委托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收款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设计人自行承担,与委托人无关。附设计人委托收款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信息:户名: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帐号:8110901012701610937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12.20订立合同时间:2024年8月2日。第十三条通知、通讯方式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或通讯文件按合同签署处载明的联系方法由专人传送、或挂号邮寄、特快专递或传真、电话送达:凡按合同约定联系方式进行的通知即为有效通知。邮寄通知的自寄出之日起满三日视为已通知到对方,传真通知的,发出传真通知的当日视为已通知到对方。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方式,应当在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更改,原方式仍然有效。以下无正文。委托人(盖章):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设计人(盖章):华的工程设计(广东)有限公司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省道证大所数经办人:单位地址:单位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雾岗路33号“华艺装饰材料物流城”内为北区第8座三层46-50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8000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57-83276780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帐号: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管网错混接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