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触摸式终端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山东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2024)



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100101_001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000000202302010010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路46号
联系方式:67605805
供应商(乙方):济南冠宇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9号圣凯财富广场1-437
联系方式:139641686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触摸式终端设备
SS05-06B
4
9.8
39.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院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兴西路2999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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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0000002023020100101_001计划编号:37000000030001320230120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省胸科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供应商:济南冠宇电子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一月一十日采购人(全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供应商(全称):济南冠宇电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项目(SDGP370000000202302010010)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项目2.供货地点: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院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兴西路2999号3.供货内容和范围:触摸式终端设备(自助机)4台,具体详见供应设备清单。二、供货期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贰仟元整;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方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陈晓六、资金来源合同总价:¥392000元,其中财政资金:¥39200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同等金额发票后100%付款。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全额无息退还。□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质保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供应商:济南冠宇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9号圣凯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西路2999号财富广场1-437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延甜,委托代理人:陈晓,电话:15853117700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环东路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花园路支行支行账号:000000141003800000348,账号:117661400000000757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采购人: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供应商:济南冠宇电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号圣凯29住所:济南市历城区港兴西路2999号财富广场1-437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王延甜委托代理人:陈晓开户银行:齐鲁银行济南花园路支行电话:15853117700开户银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二环东路支行账号:000000141003800000348账号:117661400000000757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合同条款1.采购与供应1.1本合同价款以双方最终实际验收的数量或结果进行结算。1.2乙方应按照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所列品种、规格及数量如实如数供货,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指标,最终以采购人验收(审计)合格实际情况为准。1.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币。1.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2.质量要求2.1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2.2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2.3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2.4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审计)合格之日起:3年。2.5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3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结束后,针对甲方提出的维修、更换需求,乙方仅按照市场优惠价收取配件费,其他费用免予收取。2.6质保期内,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因此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及索赔损失差额的权利,经乙方修、换过的或甲方自行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保期在原时间上相应延长6个月。2.7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等原因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人员损伤或经济损失等情况的,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及索赔损失差额。2.8其他质量要求:无。,43.供货时间及地点3.1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3.2供货地点:山东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蟠龙院区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兴西路2999号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4.1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方式进行数量验收,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4.2质量验收:(1)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的合同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厂原造、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国际或国内公认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2)供应商提供的合同货物应通过货物制造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3)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采购人供应商双方联合组织收货,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员协助组织。对货物签收过程中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均由供应商承担。(4)甲方使用部门确认货物运行试用无问题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统一验收,验收程序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执行,本次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审计或尾款支付流程。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1安全文明施工5.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_______/______。5.1.2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法定标准及当地政策要求。5.1.3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过程中使用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或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供应商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6.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5人开具结算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6.2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6.3其他由于不可抗力、上级部门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行。7.合同变更7.1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2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的设备价格不变。8.双方责任8.1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采购人收货代表:,联系电话:供应商交货代表:陈晓,联系电话:15853117700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8.2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2人及以上签字收货确认后有效。8.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或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供应商如实向采购人赔偿或于应付货款或中直接折抵,采购人同时保留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8.4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8.5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6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8.6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8.7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8.8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8.9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8.10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所有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等,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8.11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对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差额。8.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但不限于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并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8.13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8.14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8.15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数额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时间内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照应补数额的1‰按日收取滞纳金。9.违约与赔偿9.1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7(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9.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及索赔损失差额,供应商应予以接受。9.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因乙方违约、产品质量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等事项导致采购人向供应商追究违约责任及索赔损失差额,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承担责任:(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含利息)返还采购人。(2)承担换、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换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数额,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更换符合甲方使用标准要求的新产品。(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按照合同约定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5)本合同项目甲方最终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符合要求的新产品、服务或选择终止合同。9.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完全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9.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89.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9.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9.8本合同所涉违约责任按照合同总额20%计算违约金;所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一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向第三人赔偿(补偿)费等全部维权费用。10.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0.2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事发地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10.3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60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10.4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11.知识产权和专利权11.1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12.争议解决,912.1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下列第2程序解决:(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13.其他13.1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以合同约定或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13.2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13.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的(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13964168619@163.com13.4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5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终止。13.6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无正文合同附件:附件一:《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附件二:供应设备清单附件三:售后服务,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触摸式终端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