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采购合同公告(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391000202402000050A_001
二、合同名称: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391000202402000050
四、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0533-2341721
供应商(乙方):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唐冶中路3277号
联系方式:1335666282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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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
2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1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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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合同包一.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391000202402000050A_001计划编号:37039100016200120240007采购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供应商: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新起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八月一十四日采购人(全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供应商(全称):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A.招标文件B.投标文件C.开标一览表等D.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等E.质疑澄清表及承诺F.中标通知书G.合同执行期间经备案部门审核同意的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二、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三、工作内容、工期、成果、双方责任3.1工作内容(1)本项目为淄博高新区2024年度拟出让地块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及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规范开发区、工业园区区域性建设项目文物影响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需要对拟出让地块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目的是提前发现保护地下文物,实现文物保护和城市发展协调共赢。(2)服务要求:满足国家、省质量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的具体地点。(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2工期、成果甲方经费全额到账、现场达到调查勘探条件,乙方进场后,在90个工作日内完成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电子版初稿,提交报告时间以乙方电子版在微信、QQ或电子邮箱等记录传送时间为准,如遇不可抗力情况发生或非乙方责任停工,排除相关时间后,工期顺延或另行议定。甲方收到电子版初稿后应及时反馈,乙方根据甲方意见再及时提交相关考古调查勘探纸版和电子版工作报告送审稿。3.3甲方责任(1)履行考古调查勘探申报手续,取得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对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的许可。提供经现场确认的kml格式范围电子图、项目考古调查勘探前期所需可行性报告等基础性资料。(2)负责考古调查勘探的现场协调保障,为考古调查勘探提供进场条件和工作环境。3.4乙方责任(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达到勘探条件组织实施受委托区域的考古调查勘探工作。(2)对勘探成果的真实性负责,若工作中因非甲方原因出现的乙方人员安全事故或者造成第三方人身事故或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关,并承担有关责任。(3)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做好项目考古调查勘探技术工作,及时、齐全、准确根据甲方需要编制提报考古报告。四、收费标准、协议款、支付方式4.1高新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2024年度第二批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文物调查勘探总面积约1455000平方米,其中文物一类区可勘探面积450000平方米,重点勘探区面积5000平方米,本次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按照片状工程普通勘探收费标准即一类区:4元/平方米,费用为¥18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重点勘探区:40元/平方米,费用为¥2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费用合计¥2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佰万元整)。最终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面积为准,据实支付。如在考古调查勘探过程中发现其他文化遗存或重大发现,需进行重点勘探,另行补签勘探协议。4.2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按照工作计划告知乙方对具体地块进行考古勘探,甲乙双方对考古面积进行确认,乙方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开具缴款码告知单告知甲方或开具相应发票递交甲方,甲方在10日内完成具体地块的缴款程序,乙方按要求进行考古勘探工作。缴款方式包括银行柜台缴费、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甲方缴款成功后,乙方换开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甲方可通过山东财政电子票据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票。打款需注明:淄博高新区土地考古调查勘探项目考古调查勘探费。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民政和文旅事业中心财务联系人及手机号码4.3乙方提供票据上客户名称为甲方协议名称。乙方保证其提供的票据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票未能通过发票真伪验证,则甲方有权将发票退还乙方并要求乙方重新开具。由于乙方开具发票不真实、不合规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虚假发票,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终止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因处理虚假发票时所花费的全部费用,以及因此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如果相应的协议款项已经支付,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还。五、违约甲方或乙方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不可抗力6.1本协议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有重要考古发现,如群众阻挠、战争、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及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而不能履行协议,则协议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6.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或考古重要发现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或微信、QQ等文字方式通知另一方联系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必要补救措施,减少或减轻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良后果,尽力争取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6.3对于未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协议条款,双方可在协商的基础上应继续履行。七、知识产权与保密7.1乙方调查勘探的相关资料和乙方所提交的完工报告不应存在权利瑕疵,甲乙双方应保证对方免于遭受因第三方提起侵权索赔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因调查勘探获取的古代遗物、资料所有权根据文物保护法归属乙方,乙方具有整理发布权利。7.2与本协议相关的信息,以及执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秘密不得泄露、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与此相悖的行为将被视为侵权,受损失一方有权依法获得赔偿。7.3为履行本协议,协议一方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另一方的保密信息的,应先获得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并取得第三方的保密承诺;如第三方违反保密义务,视为信息提供方违约,其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八、协议的终止8.1法定终止: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终止的情形下协议终止。8.2约定终止:若本协议约定期限到期或甲方、乙方存在违约情形,未违约方有权单方面通过发送终止通知的形式终止该协议。九、税费本协议价包括乙方为完成本项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乙方根据税法规定需支付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期缴纳。十、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争议事项应向淄博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一、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另盖骑缝章,缺少印章或签字合同无效。十二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备案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备案部门:(公章)地址:电话: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调查勘探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