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精品线路合集》编制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4)
《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编制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62070320249401
二、合同名称:《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编制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SSQYZB-FW2024061
四、项目名称:《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143号
联系方式:0991-8830857
供应商(乙方):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1516099287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编制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所有内容。服务要求:项目任务于8月底前完成,提供彩色印刷纸质版成品1000册,电子版1套。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底前完成相关成果并发布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合同金额(元):1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项目合同书.pdf
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编制项目委托方(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受托方(乙方):新疆大学签订时间:二零二四年七月日1委托方(甲方)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法定代表人:古丽·阿不力木周皓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8195895656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143号电话:0991-8834449传真:0991-8834449电子信箱:2573634353@qq.com邮编:830001受托方(乙方)单位名称:新疆大学姚强法定代表人:谢霞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13629913108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电话:0991-8592126传真:0991-8592133电子信箱:xiexia919@163.com邮编:8300462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项目“简称项目”进行编制工作,并支付相应的项目经费。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合同期限与项目要求1.合同期限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于2024年8月底前形成新疆精品线路合集初稿,组织自治区相关部门、专家研究论证。2024年9月底前完成相关成果并发布。2.项目要求(1)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贯穿于旅游线路合集编制全过程,旅游线路设计科学合理,能够体现文旅融合,符合《旅游兴疆规划(2021-2030年)》提出的“实施特色业态培育工程”“发展自驾旅游,规划建设精品自驾车风景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提出的“积极培育十大特色旅游业态,深度发展自驾旅游”等要求。(2)全面梳理分析新疆旅游资源禀赋、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明确新疆旅游线路设计思路和发展目标,根据旅游服务要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需求制定不同主题旅游线路产品,推动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展现新疆历史文化风貌,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的旅游体验。(3)旅游线路合集需深入挖掘、有效整合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制定“旅游+”“+旅游”发展方向的各类旅游线路产品100余条,包括新疆四季旅游线路以及冰雪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3游、康养旅游、特种旅游等旅游业态。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文化和旅游行业统计数据及总结报告等必要相关资料,对乙方提出的资料中的问题进行必要说明。2.甲方提供乙方开展调研座谈等工作便利条件。3.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普查成果有最终审核、验收权利。4甲方享有《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成果著作权。5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要求拨付项目经费。6.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上述资料,并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否则所导致的项目损失均由甲方承担。7.甲方应于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30日内完成验收,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合同期限和项目要求,完成《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编制工作,向甲方提交《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成果,并对《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成果质量负责,确保达到本合同项目要求。2.乙方对阶段性研究成果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开。3.乙方向甲方提交提供《新疆百条精品线路合集》成果彩色印刷纸质版成品1000册,电子版1套。第四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19.80万元(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全部费用由甲方分二期支付给乙方。2.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50%,计4人民币9.90万元(玖万玖仟元)整;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50%,计人民币9.90万元(玖万玖仟元)3整;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完税发票。区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胜利路(兵团)支行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590号帐号:30704301040002348平第五条合同生效及违约责任专牌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甲方4份,乙方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委托任务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如乙方提交的成果未获甲方验收通过,乙方应加以整改,因整改导致逾期,按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执行;如乙方提交的成果经整改最终未通过验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拒绝支付第二笔款项,乙方自愿将已经收取的第一笔款项全额退还给甲方,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甲方付款时间均为甲方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因非甲方的原因导致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55.本合同生效后,所有事宜均依法进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在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新强维吾文化开北机路H甲方: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盖章)(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20(签名)hhnw202年8月2日乙方:新疆大学(盖章)6501020230803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本合同共六页。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精品线路合集》编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