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行业监管与服务 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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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ZTYJY-20240702-01

合同名称: 测绘行业监管与服务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3-12-07 23:04:00

采购人名称: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合同金额: 1018000.000000

价格币种代码: 人民币

金额单位: 元

价款形式代码: 金额

优惠率或其它类型合同价格:

一、合同编号

ZTYJY-20240702-01

二、合同名称

测绘行业监管与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

ZTYJY-20240702-01

四、项目名称

测绘行业监管与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4楼
联系方式:020-39078030
供应商(乙方):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
联系方式:020-8384371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项目
1(项)
1,018,000.00
1,018,000.00

合同金额: 1,018,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零壹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4日至2025年08月13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08月14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合同编号:NSCH【2024】第3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14日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采购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二楼法定代表人:王巍项目联系人:钟苑联系方式:020-39078030+1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法定代表人:邓兴栋项目联系人:方伟钊联系方式:150187707897根据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工作内容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项目需求,对在广州市南沙区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南沙区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服务,涉及南沙区测绘资质单位不少于15家,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按甲方的要求,为市级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南沙区部分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外业检查涉及在南沙区内注册但办公场所或所承接项目在南沙区外的测绘单位;2.开展汇交测绘成果的整理入库,重点是把握汇交成果的完整性和成果质量,配合成果公开和使用;3.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测绘资质核准等提供技术服务,外业包括在南沙区内注册但办公场所在南沙区外的测绘单位;4.根据上级或甲方的要求,配合开展测绘宣传和培训工作;5.协助对测绘纠纷调处、信息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纪检监察协助等案件涉及的测绘成果开展技术核实,并出具专业技术报告;6.应急测绘。做好应急测绘储备工作,如遇突发应急测绘任务,第一时间按甲方要求开展应急测绘工作,具体费用另行计算,并按应急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年度测绘应急演练工作。第二条技术要求1、技术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019;(6)《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DB4401/T166-2022;(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9)《数字地图测绘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10)《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1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12)《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3001-2010;(1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1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3003-2010;(1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8.3-2010;(16)《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3006-2011;(1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18)《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1:500、1:1000、1:2000基础地形图》TMS/SV14-D-2015。(19)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工作方案等。2、坐标系统及分幅(1)成果平面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统及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广州市高程基准;(2)采用广州市基础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的标准。3、实际工作中,以上技术标准未包含的,以各专业类别对应的技术标准为准。第三条执行计划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成果,在项目成果验收后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数据归档成果。第四条验收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的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应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以专家评审验收或甲方内部验收等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其中专家评审验收的专家评审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第五条人员投入要求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实时实地参与内外业工作,除不可抗力和甲方要求外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乙方组织的检查工作或召开的会议的,每次扣减中标金额的1%,其它人员不能参加乙方组织的检查工作或召开的会议的,每次扣减中标金额的0.5%。2、乙方应迅速组织作业人员进场,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按甲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除项目负责人外,乙方还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保证项目工期和质量。服务团队成员须具备测绘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3、在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考勤管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如确需更改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更换数量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4、应在项目实施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如有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进行处理。第六条仪器设备投入要求乙方应按照项目实际要求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计算机、车辆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车辆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不得使用未经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车辆用于作业。第七条成果要求1、项目工作方案(含应急测绘预案);2、项目总结;3、仪器检定证书;4、质量检查报告;5、项目验收报告;N6、技术审核通过的地图;7、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其它成果等。上述成果盖章后提供扫描件。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服务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八条保密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档案保密制度及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的档案、资料内容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前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实施过程如有相关保密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条款并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就失效,该条款对各方依旧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产品和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本合同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所有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甲乙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申报奖项的名额和排名安排由甲方决定。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参与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条费用和付款方式本项目总额为¥1018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捌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960377.36元,增值税率为6%,税额为57622.64元),分3期支付:第1期: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财政部门给甲方下达财政预算经费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约16.5%,即人民币168300元;第2期:2025年年初,财政部门给甲方下达财政预算经费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约63.5%,即人民币646100元;第3期:项目全部成果通过评审验收和数据汇交后,财政部门给甲方下达财政预算经费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约20.0%,即人民币203600元;本项目合同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实际付款时间及金额以财政资金下达情况、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意见为准,由于财政部门不能及时下达经费或下达经费不足,导致不能按时支付或足额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且双方可视政府财政情况对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签订补充协议。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9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银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捷登都会大厦一楼帐号:3602000909001308342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或协助乙方获取有关资料。2、甲方保证按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并按项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款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属于甲方所有,有权内部使用或向第三人提供使用。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工作方案(含应急测绘预案)编制,并送甲方审定。自收到甲方对项目工作方案(含应急测绘预案)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10日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之前,乙方应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恶化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3、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并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四条争端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双方通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若因为未及时通报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第十七条附则(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本合同条款中所称乙方,包括乙方一、乙方二。(三)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3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二楼签约日期:202年8月10日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邓兴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签约日期:202年8月1日.11合同编号:NSCH【2024】第3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项目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和自然资源局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4年8月14日签订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政府采购合同委托方(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二楼法定代表人:王巍项目联系人:钟苑联系方式:020-39078030+1受托方(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法定代表人:邓兴栋项目联系人:方伟钊联系方式:150187707897根据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工作内容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项目需求,对在广州市南沙区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开展南沙区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提供技术服务,涉及南沙区测绘资质单位不少于15家,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按甲方的要求,为市级年度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监管(测绘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南沙区部分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外业检查涉及在南沙区内注册但办公场所或所承接项目在南沙区外的测绘单位;2.开展汇交测绘成果的整理入库,重点是把握汇交成果的完整性和成果质量,配合成果公开和使用;3.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测绘资质核准等提供技术服务,外业包括在南沙区内注册但办公场所在南沙区外的测绘单位;4.根据上级或甲方的要求,配合开展测绘宣传和培训工作;5.协助对测绘纠纷调处、信息公开、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访、纪检监察协助等案件涉及的测绘成果开展技术核实,并出具专业技术报告;6.应急测绘。做好应急测绘储备工作,如遇突发应急测绘任务,第一时间按甲方要求开展应急测绘工作,具体费用另行计算,并按应急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积极协助甲方开展年度测绘应急演练工作。第二条技术要求1、技术标准(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23;(3)《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5)《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73-2019;(6)《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DB4401/T166-2022;(7)《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8)《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9)《数字地图测绘技术规程》DB4401/T31-2019;(10)《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11)《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3005-2010;(12)《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CH/Z3001-2010;(1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3004-2010;(14)《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3003-2010;(15)《基础地理信息数字成果1:5001:1000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CH/T9008.3-2010;(16)《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控制测量规范》CH/T3006-2011;(17)《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23236-2009;(18)《广州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标准1:500、1:1000、1:2000基础地形图》TMS/SV14-D-2015。(19)与本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如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工作方案等。2、坐标系统及分幅(1)成果平面采用广州2000坐标系统及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广州市高程基准;(2)采用广州市基础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的标准。3、实际工作中,以上技术标准未包含的,以各专业类别对应的技术标准为准。第三条执行计划本合同服务期为一年,自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成果,在项目成果验收后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交最终数据归档成果。第四条验收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的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验收应在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以专家评审验收或甲方内部验收等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其中专家评审验收的专家评审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第五条人员投入要求1、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实时实地参与内外业工作,除不可抗力和甲方要求外不得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乙方组织的检查工作或召开的会议的,每次扣减中标金额的1%,其它人员不能参加乙方组织的检查工作或召开的会议的,每次扣减中标金额的0.5%。2、乙方应迅速组织作业人员进场,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按甲方要求开展相关工作。除项目负责人外,乙方还必须配备足够的技术力量,保证项目工期和质量。服务团队成员须具备测绘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3、在项目执行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考勤管理,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如确需更改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并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更换数量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20%。4、应在项目实施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过程中人员和设备安全如有相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进行处理。第六条仪器设备投入要求乙方应按照项目实际要求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计算机、车辆等。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车辆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不得使用未经年检或检验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车辆用于作业。第七条成果要求1、项目工作方案(含应急测绘预案);2、项目总结;3、仪器检定证书;4、质量检查报告;5、项目验收报告;N6、技术审核通过的地图;7、项目实施过程形成的其它成果等。上述成果盖章后提供扫描件。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本项目服务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第八条保密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档案保密制度及国家其它相关保密法规,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的档案、资料内容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前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实施过程如有相关保密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如有违反,依法追究责任。本项目涉及的保密条款并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就失效,该条款对各方依旧有法律约束力。第九条知识产权归属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产品和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本合同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所有权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审批同意后,甲乙双方可共同申报奖项,申报奖项的名额和排名安排由甲方决定。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参与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第十条费用和付款方式本项目总额为¥1018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捌仟元整)(其中不含税价960377.36元,增值税率为6%,税额为57622.64元),分3期支付:第1期:合同经双方签订生效后,财政部门给甲方下达财政预算经费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约16.5%,即人民币168300元;第2期:2025年年初,财政部门给甲方下达财政预算经费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约63.5%,即人民币646100元;第3期:项目全部成果通过评审验收和数据汇交后,财政部门给甲方下达财政预算经费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约20.0%,即人民币203600元;本项目合同每笔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甲方内部发起请款流程的时间,甲方完成请款流程并将请款材料报送至区财政部门后视为已完成甲方的支付工作。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实际付款时间及金额以财政资金下达情况、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意见为准,由于财政部门不能及时下达经费或下达经费不足,导致不能按时支付或足额支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且双方可视政府财政情况对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签订补充协议。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9开户银行:虫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北京路支行银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70号捷登都会大厦一楼帐号:3602000909001308342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向乙方提供或协助乙方获取有关资料。2、甲方保证按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并按项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款项,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3、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属于甲方所有,有权内部使用或向第三人提供使用。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工作方案(含应急测绘预案)编制,并送甲方审定。自收到甲方对项目工作方案(含应急测绘预案)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10日内组织队伍进场作业。2、乙方应当根据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在乙方交付工作成果之前,乙方应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恶化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3、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乙方有义务保密,并妥善保管,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成果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完成工作任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十四条争端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双方通报,并及时采取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一方若因为未及时通报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甲乙双方均不能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第十七条附则(一)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二)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日期。本合同条款中所称乙方,包括乙方一、乙方二。(三)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合同签署】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3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E栋二楼签约日期:202年8月10日乙方: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邓兴栋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0号签约日期:202年8月1日.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测绘行业监管与服务 测绘市场行业监管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