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奇台县财政局2024)
一、采购人名称:奇台县财政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奇台县财政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71101000014158491
五、合同编号:11N01024237X202432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
详见附件
次
1.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奇台县财政局
联系人:崔园
联系电话:13579475556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魁星东街1369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会计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24237X20243202).pdf
20232023年政府财务报告汇审服务合同编号:11N01024237X20243202采购单位(甲方):奇台县财政局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市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1次30000.0030000.00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3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叁万元整二、付款方式1、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乙方。项目实施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三、服务条款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项目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帮助指导甲方完成昌吉州奇台县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及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帮助完成昌吉州奇台县汇总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保证昌吉州奇台县2023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财务报告内容全面详实,能够完整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政府财务报告经评审,达到评审满意要求。2、技术服务的内容:协助指导甲方完成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项目,提供相关数据审核、汇总、抵销调整分录及后期编报说明、数据分析报告、编写政府财务报告文档工作。(1)提供上门技术服务,协助昌吉州奇台县下属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审核、汇总单位政府部门财务报告。(2)收集财政部门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财政专户会计报表、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报表、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物资储备资金会计报表、政府持有股权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等相关报表,并录入到政府财务报告系统中。(3)根据经济事项实质,编制抵消和调整分录,做好会计数据和报表数据抵消、调整合并工作,编制昌吉州奇台县政府财1/3务报表。(4)收集相关工作资料,并依据政府财务报表,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完成财务报表附注、政府财政经济状况、政府财政财务管理情况等文字内容的撰写工作,编写完成昌吉州奇台县政府财务报告文档;协助做好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总结,提出工作建议。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为甲方用户提供上门服务,乙方派工程师进驻甲方协调安排地点统一收集单位部门财务报告数据,后期完成审核、汇总、抵销调整分录及编报说明、数据分析报告、政府财务报告文档编写工作。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甲方协调安排的所在地;2、技术服务期限:2024年6月始至2024年12月底结束;3、技术服务进度:2024年6月始至2024年12月底结束,完成培训、报表收集、审核、汇总,完成报表抵销调整分录,及后期编报说明、数据分析报告文档编写工作;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合同签署后,甲方所属单位(部门)应及时到甲方协调安排的现场提交相关数据和报表。2、提供工作条件:(1)甲方协调安排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关报表数据审核汇总所需的相关场地环境;(2)甲方协调安排汇审场地。3、其他:指定专人代表甲方对乙方服务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做出及时响应;负责落实2023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相关报表所需的数据及时上交;牵头协调并完成项目验收。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署之日按合约定的时间提供软件的安装环境与场地。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乙方。项目实施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单位信息: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单位行号:105881000116账号:65001610200052516552开户行:建行新疆区分行营业部人民路支行营业部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涉及到得所有技术、数据和资料。2、涉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所有项目成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终生保密。4、泄密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涉及到得所有技术、数据和资料。2、保密人员范围:参与本项目所有项目成员。3、保密期限:本合同签订后终生保密。4、泄密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2/3甲方(公章):奇台县财政局,乙方(公章):乌鲁木齐中盛新元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账号:,账号:65001610200052516552签订日期:,签订日期: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政和单位综合业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