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
一、合同编号:N5134352024000032-1
二、合同名称:甘洛县扶贫志
三、项目编号:N5134352024000032
四、项目名称:甘洛县扶贫志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
联系方式:18481234004
供应商(乙方):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
联系方式:028-800000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甘洛县扶贫志
1(项)
¥0.00
¥686,700.00
无
合同金额: 686,7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08月15日
甘洛县扶贫志-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52024000032-1履约地点: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签订地点: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9日采购人(甲方):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采购人地址: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供应商(乙方):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甘洛县扶贫志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686,700.00品目编码C23090200品目名称出版服务采购标的甘洛县扶贫志服务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捌万陆仟柒佰元整(¥686,700.00)二、服务要求乙方服务包含所有涉及编纂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资料收集、调研、业务培训、研讨、篇目设计、篇目审查验收、资料鉴别、资料整理、内容撰写、志稿审查验收(三审三校制)、相关部门审稿(如保密、民族)、排版设计、修改以及正式出版及制作等所有事项。乙方完全接受甲方领导、指导。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74,680.002024-08-26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206,010.002025-06-05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初稿完成并通过甲方阶段验收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206,010.002025-12-09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所有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组织方式:甲方自行验收2.履约验收程序:分段/分期验收3.履约验收时间:乙方完成工作达到验收条件后书面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书后及时组织验收。4.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验收,若上级部门对验收标准、履约时间等有其他要求的,乙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第2页-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等具体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乙方在编辑、排版设计、出版过程中,甲方应该给予大力支持,并委派专人协助、协调。5.进入关键节点,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需审定的事项及时审定并反馈乙方,以免影响进度。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关键节点,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服务进度,根据甲方关切,改进工作方法。6.乙方应保证人员配置符合甲方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相关的服务团队,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人员,并按甲方要求限期内整改。7.乙方按规定参加有关的编纂工作,并根据验收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若乙方的工作成果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在30日内完成修改并再次向甲方申请验收。8.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9.乙方所提交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10.乙方提交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他目的。11.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3.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乙方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作成果交付,每延误一天,应减收本合同金额的1‰。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乙方交付的成果经甲方或其上级主管单位2次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合同款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5.乙方交付成果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外,还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合同款项,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第3页-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部分或全部工作交由第三方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应退还全部已收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7.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就甲方损失支付赔偿金。甲方主张权利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涉诉等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由乙方承担。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经另一方的书面确认,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3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5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4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中已载明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地址,任何一方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按该方式、地址或注册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5.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按载明的方式、地址向对方发送的通知、函件、包括法律文书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以电子方式送达的,发出之日即视为送达,以邮寄(含所有快递运输方式)送达的,寄出3日即视为送达。甲方: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盖章),乙方: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木乃什布,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地址: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新市坝镇团结南街393号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万科路9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谢家祠支行账号:/,账号:1001300001018913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9日,签订时间:2024年08月09日-第4页-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甘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甘洛县扶贫志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甘洛县扶贫志,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164.91万元,资产总额为28.8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甘洛县扶贫志,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地图出版社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0人,营业收入为4815.49万元,资产总额为4091.0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甘洛县扶贫志,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成都新凯江印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80人,营业收入为7032.26万元,资产总额为3469.9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叮叮文化传媒(成都)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7月12日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分包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出版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