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下水超采治理采购合同公告(山西省水利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01215026820241415
二、合同名称: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三方评估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4CCS01204
四、项目名称: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三方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方式:13903401756
供应商(乙方):山西水控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华商创智中心18层1801
联系方式:133034026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三方评估 数量:1.00 单价(元):20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全面了解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对我省2023-2024年度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进行评估。
2.合同金额(元):20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三方评估合同(11N01215026820241415).pdf
合同编号:11N01215026820241415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山西省水利厅机关地址:太原市新建路45号乙方(承接主体):山西水控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华商创智中心18层1801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三方评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2023年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第三方评估(二)项目内容:对我省2023年以来的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评估。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山西省水利厅机关-1-(二)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四)服务数量:对我省2023年以来的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进行评估。(五)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六)提供服务的地点:山西省水利厅机关指定地点。(七)提供服务的形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满足甲方要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玖万伍仟元整(¥2095000.00)。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分期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70%,计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陆仟伍佰元整(¥1466500.00),余额30%,计人民币陆拾贰万捌仟伍佰元整(¥628500.00),待当年项目验收完成后支付。(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山西水控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141141240013000604514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全面了解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对我省2023年以来的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进行评估。(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对我省2023年以来的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进行评估。2.质量指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及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3.时效指标合同签订后于11月底完成。4.成本指标不超出合同服务费用范围5.满意度指标满足甲方要求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1.验收标准: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指标。-3-2.验收方法:以专家评估的方式组织项目验收,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审核。(二)结果应用严格按照本合同开展履约验收,成立专家评估小组,按照合同的约定对乙方交付成果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质量指标、服务要求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文件,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验收结果通过后,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剩余价款。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2.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负责依法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和采购服务资金预算管理,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价款。(2)甲方应及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3)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完成由其落实的审核事项。(4)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4-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费用。(2)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2.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项目。(2)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人员。(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4)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本项目按计划进度执行,并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得到顺利实施。(5)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情况、成果总结等材料。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5-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6-(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七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7--签约日期:,联系方式:15835143854,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名称:山西省水利厅,甲方(公章):,叁份,生效。,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8-(四)本合同一式,(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十四、其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年月陆日份,其中,甲方执,甲方所在地,乙方(公章):,签约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单位名称:山西水控装备制造,联系方式:13453199025,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集团)有限公司,叁年份,乙方执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下水超采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