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器材采购合同公告(合水县第一中学2024)
合水县第一中学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HSZC2024-0075-HT
合同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621024JH621024005
项目名称:
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
采购人:
合水县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
甘肃年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
2024-08-13
供应商:
甘肃灵雅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
其他体育
关联中标/成交公告标题:
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签订日期:
2024-08-13
合同总金额:
112.335(万元)
合同扩展信息
是否为ppp:
是否联合体:
否
牵头单位:
组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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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合同甲方(采购人):合水县第一中学乙方(中标人):甘肃灵雅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内容:1.采购内容:采购音乐、体育、美术器材各4套(以上货物含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合同附件)2.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元整(小写):1123350.00元整二、合同履约地点、时间1.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8月13日2.合同履约地点:合水县第一中学校园内3.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行业标准,并为正规制造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任何故障、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甲方认可的最佳参数及各项要求(实物参数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货物参数保持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否则视为该产品不合格)。3.乙方承担货物验收完成前的一切责任(含安全责任)和费用。10合同备案号:2024HTBA00108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验收标准或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给予答复,并负责处理,若需送法定质检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货物质量严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可通知乙方停止供货,解除合同。4.甲方在交货地点验收,如发现损坏、缺件等问题,由乙方负责。5.乙方在发运货物时需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包括货物设施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如有缺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提供,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对所供产品保质期应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在保质期内非人为损坏的,应于24小时内到达甲方处并提供免费维修,所需材料均为原厂配件,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7.本项目投标报价为固定合同价,已经确定不得变更。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货或拒绝收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货款总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运输费用。六、质量保证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货物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实物参数必须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货物参数保持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甲方可视为全部货物不合格有权拒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拒收货物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货,每逾期一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货物价款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2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时,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按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参数、要求进行更换,更换日期若超过合同规定的供货日期,按照逾期交货处理,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货物价款总值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七、项目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合同参数与招标文件参数、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所规定的货物规格、数量和参数11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由甲方指定相关人员组织初步验收,主要核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各项参数。第二步,初验完成后,甲方组织招标代理机构、专家及相关人员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合格后完成验收报告。八、合同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3.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九、售后服务1.本项目质保期一年。质保时间从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产品保修期内若发生故障或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2.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提供服务。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确需变更的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十一、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二、合同解释1.合同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包装、运费、货物安装(含车辆运输)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2.招标文件、成交结果表、合同所附供货清单,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其他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为准。3.如合同条文存在歧义,《民法典》又无明文规定,依照交易习惯和采购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做合理并且善意的解释,以维护交易12安全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十四、本合同一式八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教育主管部门各留存两份,合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县政府采购办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供货清单2.合水县第一中学音体美器材采购项目货物主要技术参数3.中标通知书甲方(采购人):合水县第一中学i盖章:Du地址:A、电话:传真:乙方i清灵雅科技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西路街道枣林路139号(总州交通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楼609室)电话:传真: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维源签订日期:2024年8月33日法定代表人:丽苏印丽授权代表人:620105507987G签订日期202年9月13日账号:开户行:账号:101112001439463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宁支行见证方(盖章):甘肃年年工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不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电话:见证方(盖章):甘肃年年工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不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市直机关南区电话:1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音体美器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