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防水维修 防水维修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2024)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建筑防水维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9036
二、合同名称:部分建筑防水维修
三、项目编号:项目流水号[2024]19036号
四、项目名称:部分建筑防水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方式:4812633
供应商(乙方):内蒙古平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
联系方式:188471286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防水维修
1(项)
¥199,864.00
¥199,864.00
建筑防水维修工程
合同金额: 199,86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玖仟捌佰陆拾肆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9月15日
履约地点:呼和浩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IMG_0002.pdf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08月16日
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7建筑防水维修工程我施工合同建设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施工单位:内蒙古平诚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建筑防水维修工程甲方(全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全称):内蒙古平诚科技有限公司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口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内蒙古自治减二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建筑防水维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1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分建筑防水维修工程。2.工程地点:虫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院内。3.资金来源:1100%国有投资4.工程内容:部分建筑防水维修等5.工程承包范围:包工包料。二、合同工期16日。计划开工日期:02年8月计划竣工日期:p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付款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玖仟捌佰陆拾肆元整(¥199864元)。2、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定,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a门审定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质保期为五年。T五、承诺合同0105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甲方和乙方就本工程签订合同,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六、责任与义务1、甲方及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临时水源、电源。1.2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提供的各类材料。1.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2.1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内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且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撤离,乙方首先应无条件按甲方的要求撤出现场,在与甲方进行结算,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2乙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甲方不产生法技律约束力,并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3施工期间乙方不服从甲方领导,或工程质量、进度不能满足甲方专用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逐出施工现场,乙方必100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退场,结算工作必须在退场全部完成之后进行,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否则,甲方不予结算。七、签订时间16日签订。本合同于2024年8月八、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签订。九、补充协议及争议处理方式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所有因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有甲方: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乙方:内蒙古平诚科技有限和hCAIh公司善章用章律检查委员会盖章1102110魏永锋陈慧林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新城区青城巷1号城区成吉思汗东街衡达丁香河畔北门往东50米商S4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北街支行呼和浩特分行账号:15001706641058001361账号:5920101001012505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筑防水维修 防水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