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 公安系统双系统配套技术服务 公安系统单系统配套技术服务 公安系统配套通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2024)



一、合同编号:无
二、合同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XGCGZX-2024-0017
四、项目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
2、地址:槐荫大道236号
3、联系方式:2822173
4、供应商(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5、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
6、联系方式:809986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548489元
5、合同金额:388.0769(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15日;履约地点:槐荫大道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900-2024-0068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8-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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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目录第一条合同当事人3第二条合作原则3第三条项目概况..3第四条合作实施...3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4第七条服务交付时间要求.4第八条项目验收4第九条计费和结算.4第十条质保及售后服务.5第十一条违约责任5第十二条保密条款.6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6第十四条争议解决..6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7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7第十七条其他..7第一条合同当事人甲方:【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236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永新】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法定代表人:【乔辉】鉴于甲乙双方彼此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现就双方进一步合作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条款:第二条合作原则2.1双方本着互相信赖,互相支持,优势互补,为双方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服务。双方本着友好务实、协商互利的原则共同处理在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2.3双方将建立长期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沟通彼此在发展战略、项目开发等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共同督促本合同的贯彻执行。第三条项目概况3.1项目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3.2项目描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3.3合作内容:根据甲乙双方的约定,甲方使用乙方【警务系统平台开发及安全通信加密模块运行维护服务和355个用户三年相关移动公安系统通信服务】业务,服务期【36个】月。第四条合作实施4.1为顺利实施本协议,双方应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沟通和工作机制,双方将组成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及协调。4.2双方通过交流与磋商,授权各自有关部门起草并以甲方和乙方的名义签订项目合作合同或协议。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使用乙方提供约定范围内规定的项目以及相关业务服务。5.2甲方有权要乙方提供该项目各种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计划、报告等项目文档。5.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项目相关技术方案进行评审,项目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进度计划和变更计划应经过甲方的评审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5.4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甲方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的权利,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考核和监督。5.5乙方未能按合同履行售后维护服务、影响本系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扣除相应违约金,并延期支付当年相应款项,直至问题解决为止。5.6甲方负责向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时间)提供必要的实施条件,如项目实施相关的文件、测试现场等。5.7甲方需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合同款,并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提前通知和签订补充协议的义务。5.8甲方应指定专人对本次项目全权负责与甲方履行合同有关的事宜处理。5.9甲方负责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系统的详细资料,并及时组织对本项目的验收工作。5.10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组织系统内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进行相关培训5.11甲方不得将本项目转售、转租、转借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5.1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造成的相应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5.13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持续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5.14甲方其他权利和义务详见各业务子协议。5.15甲方其他的权利及义务:【无】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6.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服务。6.2乙方有义务派遣其健康、熟练、有经验、有能力的专家提供技术支持。6.3乙方应落实专门机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人管理,做好服务,制订应急预案,确保本项目服务安全、可靠。6.4乙方有义务通过服务邮箱(service@cmict.chinamobile.com)、公司热线电话(010-53991088)、以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13886060475),接收甲方咨询及意见建议。6.5乙方应负责本合同项目验收后,合同期内的所有售后服务。6.6乙方应负责处理由乙方原因引起的用户投诉事件,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给予相应配合。6.7乙方其他的权利及义务:【无】第七条服务交付时间要求7.1该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应具备项目所需服务能力,具体建设安排如下:【乙方在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警务系统平台开发。】7.2如遇下列情况,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交付时间。经甲方确认后,服务期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第八条项目验收8.1项目测试应由甲方人员严格按照甲方服务要求、测试规范程序执行。乙方应提供足够的合格的技术人员配合测试。乙方应自行携带测试所需仪器、仪表至甲方现场,双方根据项目服务清单进行验收。项目测试应由甲方的技术人员在乙方人员的协助下按照有关测试规定进行,测试结果应作记录并在测试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双方代表确认签字。8.2甲方将对该服务进行【/】个月的试行。任何在试行期间的故障甲方应清楚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给乙方,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矫正,直到其达到项目技术建议书或项目服务清单的规定。试行期结束后,服务达到项目技术建议书或项目服务清单中所描述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后,乙方和甲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一式【贰】份,乙方和甲方各执【壹】份。第九条计费和结算9.1本项目合同为按照招标时提供服务的中标含税总金额计算,计人民币【4,098,445.50】元(大写人民币:【肆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不含税总金额为【3,866,458.03】元(大写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陆仟肆佰伍拾捌元零叁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分项金额为:序号项目内容不含税价格(单位:人民币元)税率含税总价(单位:人民币元)1公安系统双系统配套技术服务3,333,842.086%3,533,872.602公安系统单系统配套技术服务219,144.256%232,292.903公安系统配套通信服务313,471.706%332,280.00合同含税总价:小写人民币【4,098,445.50】元(大写【肆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合同含税总价:小写人民币【4,098,445.50】元(大写【肆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合同含税总价:小写人民币【4,098,445.50】元(大写【肆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合同含税总价:小写人民币【4,098,445.50】元(大写【肆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合同含税总价:小写人民币【4,098,445.50】元(大写【肆佰零玖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甲方向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A)第一笔付款: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一年服务费,计人民币【1,59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由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以下单据后【45】日内以【转账】(转账;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1)标明合同号、金额为人民币【1,59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的发票原件。(2)由甲方确认的项目完工或验收报告。(B)第二笔付款:即第二年服务费,计人民币【1,59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由甲方在收到乙方于2025年7月1日前开具的以下单据后【45】日内以【转账】(转账: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1)标明合同号、金额为合同总价人民币【1,590,0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的发票原件。(2)服务质量考核表等。(C)第三笔付款:即第三年服务费,计人民币【918,445.50】元(大写【玖拾壹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由甲方在收到乙方于2026年7月1日前开具的以下单据后【45】日内以【转账】(转账;支票;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1)标明合同号、金额为合同总价人民币【918,445.50】元(大写【玖拾壹万捌仟肆佰肆拾伍元伍角】的发票原件。(2)服务质量考核表等。特别说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提供的服务,据实结算为准,支付方式不变。9.2甲乙双方按照税收法规的规定纳税,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各自纳税义务由双方自行承担。9.3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甲方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国税纳税人识别号:【114209000113015708】户名:【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开户行:【孝感建行东门支行】帐号:【4200168020659051888】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236号】联系电话:【13986506453】乙方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国税纳税人识别号:【9113010071836660XC】户名:【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塔南路支行】账号:【100147796980】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220号】联系电话:【80998630】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应提前十(10)日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十条质保及售后服务10.1在服务期内,如因乙方有缺陷的设计等造成服务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应由乙方负责改善。紧急情况下,乙方应在服务中断的【2】小时内,恢复正常服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10.2其他保证【/】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1.2按照本合同付款约定,达到付款条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业务服务费用,若因甲方原因存在延迟付款达三个月以上的(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关付款材料当月算起),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服务业务,前期收取的项目预付款以及服务款不退回甲方,并有权继续追索乙方的实际损失,包括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以及本项目乙方所花费的成本,由此导致的责任与后果由甲方承担。11.3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索赔的赔偿总额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第十二条保密条款12.1“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受方”)提供的信息,或接受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方不欲公开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12.2保密信息只能由接受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12.3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12.4接受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受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12.5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受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受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受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12.6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受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3)接受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4)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12.7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12.8由于保密信息接受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受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三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1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13.2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13.3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3.4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1)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2)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3)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13.5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第十四条争议解决14.1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2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14.3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4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14.5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14.6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15.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具体的收件人。15.2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15.3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20日视为送达;(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4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2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15.4各方地址与联系方式如下:如致甲方: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地址:【孝感市孝南区槐荫大道236号】电话:【13986506453】邮政编码:【432000】联系人:【王彪】电子邮箱:【13986506453@139.com】如致乙方: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468号CFD时代财富中心28F】电话:【13886060475】邮政编码:【430000】联系人:【王锡林】电子邮箱:【13886060475@139.com】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16.1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本协议各子协议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16.3根据甲乙双方实际需求,本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至少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4本合同生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第十七条其他17.1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17.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7.3本协议有以下附件:附件一:保密协议附件二: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签署页】合同名称: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合同甲方:【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盖章)3京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f签署日期:20048月6日1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盖章)介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2028月6日附件一: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甲方: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乙方: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合同】(合同编号为【】以下简称合同),乙方在甲方实施合同对应系统工程规划(或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调测与维护、服务支持、合作运营等)期间,乙方人员需要使用甲方网络与业务发展情况、网络拓扑、设备信息、合同对应系统账号、用户数据和信息等,双方就前述事宜中所涉及的保密信息达成以下一致:1.本协议所称“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合同对应系统网络与业务发展情况、网络拓扑、设备信息、合同对应系统账号、用户数据和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甲方没有公开和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和专有技术秘密,和/或其中的任何知识产权。2.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密信息的行为不构成向乙方授予任何与保密信息相关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3.乙方承诺仅为【工程规划(或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调测与维护、服务支持、合作运营等)】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为任何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4.乙方对保密信息的使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工程管理办法》(或《账号口令管理办法》、《用户信息保密管理办法》等)】5.乙方声明其在签署本协议时已经知道并完全理解甲方上述管理规定的全部内容。5.未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将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泄漏或遗失。乙方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7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向其特定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和/或其中的任何部分,该特定职员的范围仅限于【在工程规划(或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调测与维护、服务支持、合作运营等)期间需要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前提是乙方向职员透露或使其接触保密信息前已经从该职员获得了至少与本协议保密义务一样严格的保密承诺。8乙方的职员违背保密承诺,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使用保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或依据该等保密信息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都被视为乙方违反本协议。9.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0.甲方保留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收回所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使用权的权利。1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2.本保密协议对双方和各自所属/关联公司、机构都具有约束力(《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项目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3.对于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只有经双方授权的代表书面签署后方可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4.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年。1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根据甲乙双方实际需求,本协议一式肆份,其中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至少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军甲方盖章: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齐经乙方盖章:中移系统集成有限附件二: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考核点权重分数界值评价标准考核得分(扣分说明理由)故障处理时限50分40-50提供7*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响应时间小于10分钟,2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处理时限50分30-40提供7*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响应时间小于20分钟,4小时内排除故障故障处理时限50分0-30提供7*24小时故障服务受理,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响应时间小于30分钟,6小时内排除故障项目协调能力30分0-30配合移动公司协助客户项目技术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规范性20分16-20表现优秀,能够严格遵守合作方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性强,全心投入工作。项目实施规范性20分11-15表现良好,能够较好的遵守合作方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的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目实施规范性20分6-10表现一般,基本上可以遵守合作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大体上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与工作无关的言行较少。项目实施规范性20分0-5违反合作方规章制度的情况较多:工作时间与工作无关的言行较多。本次项目考核得分:本次项目考核得分:本次项目考核得分:本次项目考核得分:项目考核扣款标准拿出实际完成工作的结算费用的10%来考核90分(含)-100分考核后结算费用=结算费用*100%项目考核扣款标准拿出实际完成工作的结算费用的10%来考核80分(含)-90分(不含)考核后结算费用=结算费用*90%+(10%*60%)项目考核扣款标准拿出实际完成工作的结算费用的10%来考核70分(含)-80分(不含)考核后结算费用=结算费用*90%+(10%*20%)项目考核扣款标准拿出实际完成工作的结算费用的10%来考核70及以下考核后结算费用=结算费用*9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系统信息化服务 公安系统双系统配套技术服务 公安系统单系统配套技术服务 公安系统配套通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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