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保洁服务外包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2024)
公告内容: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合同补充协议(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YLZB-2024-027
二、合同名称
合同补充协议(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三、项目编号
YLZB-2024-027
四、项目名称
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四楼
联系方式:020-84905237
供应商(乙方): 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南路213号自编C5栋104房
联系方式:020-361648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1(项)
6,660,000.00
6,660,000.00
合同金额: 6,660,000.00元,大写金额:陆佰陆拾陆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2日至2025年05月01日
履约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合同变更.pdf
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
2024年08月19日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编号:YLZB-2024-027项目名称: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乙方: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1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电话:020-84905237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四楼乙方: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电话:020-36164896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南路213号自编C5栋104房根据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YLZB-2024-027)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基本概况为积极建设“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东涌镇河涌保洁成效管理工作,规范环卫作业,提升全镇清洁保洁水平,结合东涌镇实际情况,对东涌镇辖区内现有约72条(段)内外河涌开展保洁工作。二、合同金额(一)合同总金额:人民币6660000.00元,大写:陆佰陆拾陆万元整。(二)本项目采用全包干形式,按中标价实行大包干,即业务包干、经费包干、按中标价格分别每月支付费用的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与本承包项目有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承包(包括但不仅限:管理质量、安全、环卫机械设备设施、环卫工具、垃圾容器、用具维修及更换、水费、电费、人工工资、劳保福利、办公费用及各类税金)。甲方按月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用与月度考核评分成绩挂钩),乙方须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开展辖区内河涌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不得将业务转包、分包。三、合同期限(一)服务期限为1年,2024年5月2日-2025年5月1日。(二)如遇上级部门进行一体化改革的统一工作部署等其他新工作要求,需对东涌镇河涌保洁工作进行管理,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项目费用按终止日截止前的实际发生量结算。后续如有其他费用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或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后双方约定执行。三、服务范围:序号所属镇街类别名称长度(m)宽度(m)保洁面积(m2)1东涌镇内河涌南边月涌158612190322东涌镇内河涌老丫涌187512225003东涌镇内河涌老丫涌支涌150910150904东涌镇内河涌十二队涌980878405东涌镇内河涌沙公堡涌(东涌段)214020428006东涌镇内河涌太石涌330218594367东涌镇内河涌太婆份涌-十字涌171412205688东涌镇内河涌三稳涌275210275209东涌镇内河涌大稳涌1330121596010东涌镇内河涌棒界涌1494202988011东涌镇内河涌沙鼻良涌(含洪盛涌)2297184134612东涌镇内河涌濠涌1560203120013东涌镇内河涌大炮楼涌960252400014东涌镇内河涌界河3800207600015东涌镇内河涌东深涌2880133744016东涌镇内河涌禾围涌1325151987517东涌镇内河涌石涌850272295018东涌镇内河涌鱼窝头涌74586044748019东涌镇内河涌均涌920181656020东涌镇内河涌茂丰涌2540235842021东涌镇内河涌大棚涌950151425022东涌镇内河涌大棚良涌34020680023东涌镇内河涌石排涌88072017614024东涌镇内河涌简沥涌54018972025东涌镇内河涌七十七涌766251915026东涌镇内河涌大指南涌4660136058027东涌镇内河涌长安涌1005202010028东涌镇内河涌简沥头涌48202411568029东涌镇内河涌东涌口涌(含新涌)1700183060030东涌镇内河涌东导东下涌1570253925031东涌镇内河涌官坦涌36703011010032东涌镇内河涌石特涌98010980033东涌镇内河涌马克涌2900205800034东涌镇内河涌三岗涌66012792035东涌镇内河涌留东涌1607152410536东涌镇内河涌南涌2130204260037东涌镇内河涌疆岗涌(含下八学涌)3851238857338东涌镇内河涌天益涌4000249600039东涌镇内河涌横滘涌55010550040东涌镇内河涌万生涌3456165529641东涌镇内河涌正尾涌1000181800042东涌镇内河涌西涌3800145320043东涌镇内河涌急流涌58910589044东涌镇内河涌海马涌1660101660045东涌镇内河涌西滘涌(西口队、西尾队)1200121440046东涌镇内河涌四龙涌1580203160047东涌镇内河涌三沙涌(含三顷涌)3613165780848东涌镇内河涌墩涌1507121808449东涌镇内河涌二妮涌1340101340050东涌镇内河涌石基涌2778143889251东涌镇内河涌三妮涌1128101128052东涌镇内河涌晒增涌97410974053东涌镇内河涌倒流涌7218576854东涌镇内河涌安顺涌1408182534455东涌镇内河涌细沥涌(含新涌)4253125103656东涌镇内河涌新冲涌34014476057东涌镇内河涌旧滘涌86310863058东涌镇内河涌滘尾涌30001236000459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斜涌斜涌1741152611560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虾道涌虾道涌2500205000061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含珠涌含珠涌57310573062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白石涌白石涌780181404063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一涌(长莫1队)一涌(长莫1队)80010800064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东涌人工湖东涌人工湖1500065东涌镇东涌镇内河涌内河涌东丫涌三涌东丫涌三涌100033000小计小计小计131382255837811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疆岗水道(蕉东联围、鱼窝头围)10000100100000022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蹈岗水道(鱼窝头围、含飞地)800010080000033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沙湾水道(含早期划入黄阁镇)15000100150000044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小虎沥(东涌段)197810019780055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疆岗水道(东涌段)2801002800066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西水道800010080000077东涌镇东涌镇外江河道外江河道西水道8400100840000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小计516585165800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830407724178A五、服务内容及标准(一)保洁时间要求每天保洁作业时间不少于10小时,其中3月至10月的作业时间为6:30至17:30,11月至次年2月的作业时间为7:00至17:00。(二)保洁质量要求1.乙方需将河涌水面漂浮物、河涌两岸滩涂、迎水坡或路面与迎水波交界以及内河涌水底集聚的垃圾清理上船,并将垃圾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要求河涌水面无大于等于0.5平方米漂浮垃圾及水浮莲等水上植物;小件零星漂浮垃圾之间的距离大于30米:沿岸滩涂每10米范围内零散垃圾少于3件;回流区水面无成片垃圾;拦截点垃圾应在8:00前完成首次清5捞。2.按需在河道上设置拦漂设施用于拦截漂浮物,进行集中打捞,如设置拦漂设施的,垃圾需当日清除,不允许将漂浮物排入下游河段。汛期保洁必须服从河道防汛调度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保洁时间内开展保洁工作,保洁标准达到上述要求,在作业期间保洁船在位,清洁人员不得从事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洁船只内的垃圾要做到日捞日清,垃圾吊卸上岸后,清运人员要及时将各堆放点的垃圾运至甲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或中转站等地点,不得在岸线堆放。4.每日作业完毕后,作业船、作业工具清洗干净:河涌垃圾上下点、垃圾容器清洗干净。5.乙方接受甲方的监管和指导工作,服从甲方因工作需要的有关调配。乙方除接受甲方监督管理外,还应积极配合属地村开展河涌保洁工作。乙方清洁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该区域工作。(三)人员管理及设备配置要求1.人员要求:(1)乙方需要派驻项目管理经理不少于1名,负责本项目派驻的所有人、财、物的管理工作,有良好的工作责任感和相关工作经历,善于及时处理河涌保洁各类突发问题,能够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和解决各类日常管理工作。(2)片区管理员不少于1名,办公室文员(资料员)不少于2名。(3)乙方投入的机械船只应配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的人员。(4)乙方须配有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必须持有救援资格证书),若出现人员溺水、船只侧翻等紧急情况,能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5)乙方需根据保洁河涌长度和保洁质量要求,配备足够的清洁人员和船只(含手动及机动船只)。清洁人员需要熟悉了解本项目河涌范围及特点、有河涌清洁经验、熟悉水性、会游泳、身体健康,且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为有效地支持和促进本地劳动力的发展,提高本地就业率,优先投入本地户籍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2.设备要求:(1)乙方须建立保洁船停靠点、垃圾中转点、河涌口拦截等配套设施;(2)乙方需自备足够的清洁保洁打捞工具、保洁船只和垃圾运输车辆等,船只和运输车辆应按要求配备充足的救生圈、灭火器等。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本项目总金额中,甲方不再为此额外支付其他费用。乙方需要利用自身资源为本项目船只提供停泊场地,并保证有在6甲方应急时能一次性提供上述数量船只作为应急力量的能力,甲方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3)乙方须每日作业完毕后,作业船、运输车辆、作业工具等应清洗干净;垃圾临时堆放点及周边区域在作业后应清洗干净;(4)乙方须服务期限钱应积极对工作范围进行勘察,熟悉工作环境,并5月2日前完成辖区保洁的交接工作。3.管理要求:(1)保洁人员上班期间须穿着统一符合广州市“19式”环卫工人服(如有最新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上岗,并穿着救生衣。(2)乙方负责本项目服务团队全体人员的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人员薪酬及福利、人员着装、防疫物资、办公场所等一切需求。(3)乙方需把服务人员配置实际情况报甲方备案认可。乙方需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不得通过频繁更换人员谋利,如需进行人员调动、更换的,须提前三个工作日报甲方备案。(4)乙方需落实人员管理工作,严禁发生服务人员打架斗殿、消极急工、聚众闹事等影响服务正常运作的行为。一旦发生以上情况,乙方需确保服务正常运作的同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人员加班费、误工费等等)及其他后果、损失。(5)乙方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负责赔偿。(6)本项目所需人员由乙方聘用和管理并负全部责任。乙方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广州市环卫行业用工的意见》(穗府办规(2024)3号)等相关规定,落实项目所需人员工资福利及购买社保等,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日常监督,并落实整改工作。若乙方工作人员与乙方产生劳动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据此向甲方主张权利。如因乙方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损害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另行指派相关资质公司完成作业,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服务经费中相应扣减。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甲方的日常监督,并落实整改工作。如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损害甲方的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7)乙方所有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或对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且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同时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涉诉或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律师7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等。(8)因工作需要增加各类别工作人员,增加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不能够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追加相关费用。(9)如因乙方原因偶然不能正常开展清洁、垃圾运输等工作的,须临时另聘他人作替补做好当天的工作,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承担一切责任。确定找不到替补人员需要暂停工作任务的,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安排人员替补开展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10)乙方应做好本项目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应急方案。如遇台风暴雨过后、汛期前后、临时检查、重大活动等,乙方应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四)其他工作要求:1.业内工作(1)乙方须有保洁工作年度及月度计划,工作量每月有统计。(2)乙方须有保洁人员有出勤统计。(3)乙方须有日常保洁日志及巡查日志.(4)乙方须有保洁船航行作业记录。(5)乙方须有水上保洁大事记、安全生产会议记录。2.文明作业规范(1)乙方须建立水上安全生产制度、基地防火安全制度,配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做到责任到人,做到制度上墙。2)乙方应定期对水上保洁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3)乙方应制定河涌保洁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各类河涌保洁人员职责,实行“定员、定点、定岗、定责”。(4)乙方的船上作业人员应文明驾驶,遵章守法。(5)乙方的船只应保持船容船貌整洁,保持船只停泊点周围环境卫生整洁。(6)乙方应对保洁船只、作业工具等养护到位,保证作业效率。(7)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接到有关特急任务时,需积极调派人员和设备确保任务完成,但甲方无需额外支付任何费用。(8)乙方的船只须满足消防要求,船上不得设置厨房设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83.安全作业规范(1)如遇黄色台风警告、橙色暴雨警告、红色高温警告、红色大雾警告、黄色雷雨大风警告及上述登记更高的安全警告时,应停止作业,确保人员、船只安全,警告过后应立即恢复正常保洁工作。(2)乙方或替补者必须熟悉水性,在保洁期间,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守则,做好水上作业安全防范措施。乙方在协议期限内需为员工购买意外医疗保险,员工在保洁期间发生意外的,则交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手续及风险由乙方办理和承担。(3)保洁作业期间,乙方作业时必须穿着配备的救生衣,作业船只需配置符合要求的应急救生、灭火器材等,船上不得设置厨房设施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4)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不能出现垃圾撒漏等问题,驾驶人要持证驾驶,严禁酒后驾驶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均与甲方无关。4.凡出现临时性、突击性事件任务和节假日保障等工作安排,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调度或安排,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5.乙方需负责配合甲方做好各类迎检、应急保障工作。甲方可能因重大节庆、法定假期、重大活动、应急事件(如疫情)、迎接检查、人口增加等因素而新增保洁区域,乙方需保证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新增的区域进行同等服务质量的水上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不得以增加工作量为由向甲方另外申请费用。6.乙方在服务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7.乙方服务期间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国家标准,作业期间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接受甲方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在服务期间由于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规定、国家标准,或因安全生产措施不足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8.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需重新招投标的,甲方有权另行指派相关资质公司完成作业,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服务经费中相应扣减。9.本项目的服务要求均为最低的配置要求,乙方请结合自身情况和项目相关要求做好服务方案。10.乙方在服务期内不得转包,如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追究乙方9违法转包的违约责任。11.乙方应在管理工作中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运用信息化优势,注重环卫管理能力的提升和创新。六、质量检查与奖惩甲方可根据上级开展的河涌保洁考核等工作要求,对乙方的清洁作业和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监督、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成绩对乙方进行奖惩且作为评定乙方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一)乙方月综合考评等级与月合同服务费关系:得分在85分以上的(含85分),甲方不扣减月服务费;得分在85分以下的,每低1分甲方扣¥500元服务费,不足1分则按每分¥500元标准折算。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南沙区河涌保洁管理细则》的评价标准执行。(二)在区级季度考核中评定为差(或考核中排名后3名),经核查发现属乙方质量责任的,甲方直接在当月应支付服务费中依序扣减3%、5%、8%服务费用。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本项奖惩可与月度考核叠加扣减服务费。(三)保洁工作在全国、省、市的重要检查或重大突击性任务中出现问题的,发现属乙方质量责任的,每次甲方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全国、省、市等级通报情况)依序直接在当月支付经费中扣¥5000、30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四)对于市、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或群众投诉、传媒曝光等问题,乙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经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检查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每发生一次,甲方直接在当月支付经费中扣减¥3000元。(五)乙方清洁保洁时,不得将垃圾倒入河堤、滩涂等非指定地点,不得将非东涌镇河涌垃圾运输至压缩站,如有发现在每次综合考评后的当月服务费中扣减¥1000元。(六)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清洁人员黑工、上访等不稳定事件,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乙方月综合考评成绩后的月服务费中扣减¥10000元,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七)中标金额中含12万元奖励金,在区级季度考核中评定为优(或考核中排名前3名),甲方在支付当月服务费的基础上奖励3万元奖励暂列金。七、付款方式(一)服务费按月结算。每月服务费=(中标金额-12万元奖励金)/12±当月奖惩(详见本合同第六点质量检查与奖惩)10甲方于次月通过银行划账等方式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乙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如乙方有被扣罚款项,按扣款后余额划拨。但由于财政经费的迟延划拨造成甲方未能按上述规定划拨服务经费的,经费支付时间为具体财政经费到位后支付。(二)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结算1.合同;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中标通知书。(三)乙方应在月综合考评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原件。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顺延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项下义务。付款时间为甲方向政府申请办理财政拨付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拨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向政府办理拨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款项。(四)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时间内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但甲方应当确保该费用到达乙方账户。乙方不能因费用拨付滞后而影响正常工作开展和保洁质量。(五)合同有效期满后的,若乙方未与甲方或下一乙方办妥相关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后,才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经费。八、其他(一)服务期间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根据上级(市、区)环卫行业的管理需求,如后期文件实施与此标内容相冲突或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须配合甲方执行(双方协商形成补充协议),具有与主合同同等效力。(二)考核、奖罚、考核保证金以及未尽事宜将按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执行。(三)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完成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四)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五)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11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六)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七)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九、合同解除的条件(一)甲方若未能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每延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因财政审批原因延迟支付除外。(二)乙方出现两次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三)乙方出现重大事故,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四)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政府行政上的原因),甲乙双方均不需承担任何责任。(五)除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府政策调整外,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一)合同双方有一方无故解除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5%(百分之五),来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包括作业要求)不符合采购文件和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承包经费总价5%(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一方,仍可以行使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三)乙方对其所聘请的工作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如因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致使其工作人员不能正常工作而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四)乙方因经济状况不良或其它客观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与甲方协商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十一、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12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合同生效、解除及终止(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四)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五)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甲方法定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2024年_4月29东涌镇签订地点:13乙方(盖公章):甲方(盖公章):乙方法定代表(签字)甲方法定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时间:2024年_4月29东涌镇签订地点:135合同补充协议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事务中心乙方: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8月18日合同签署地:广州市南沙区甲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事务中心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吉祥东路4号B座四楼电话:020-84905237乙方: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南路213号自编C5栋104房电话:020-36164896鉴于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东涌镇河涌(外、内江段)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的保洁服务于2024年4月签订了《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甲乙双方就原合同之相关事宜签订本补充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第二条因东涌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原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更名为东涌镇综合事务中心,因此原合同甲方名称由“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保障中心”变更为“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事务中心”,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综合事务中心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15MB2D974508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第四条本协议应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及C加盖公章后生效。第五条又双方确认,签订本补充协议时不存在任何未结的权利义务纠纷。第六条本协议正本壹式肆份,本协议名方各执贰份,各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L乙方(盖章):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综合事务中心限公司代表签字:oe代表签字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乙方(盖章):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L乙方(盖章):广东恒创城市服务有综合事务中心限公司代表签字:代表签字oe日期:2024年8月18日日期:2024年8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外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