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0240386

二、合同名称: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三、项目编号:IMPHFW2024031

四、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
联系方式:3283003
供应商(乙方):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路98号003幢(01)101号
联系方式:1386332007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
1(项)
¥38,000.00
¥38,000.00
乙方负责甲方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采购项目的一切相关工作。

合同金额: 3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10月31日
履约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40386 15553.pdf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19日

合同编号:2024038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服务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项目编号:IMPHFW2024031招标编号:ZLZB-2024-FS2024050备案文号:项目流水号[2024]15553号甲方(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月16日合同签订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甲方(采购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履行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甲方委托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分散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了采购。现甲乙双方就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采购项目及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内容本合同范围:乙方负责甲方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采购项目的一切相关工作。评估位置及面积如下:1、新门诊楼:建筑面积90561平方米,建筑高度81.3米,地下2层,地上20层;2、住院楼A座:建筑面积70135平方米,建筑高度67.65米,地上16层(含生殖中心),地下1层,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3、住院楼B座:建筑面积53153平方米。建筑高度76.2米,地上19层,地下1层;4、住院楼C座:建筑面积41150平方米,建筑高度69.3米,地下1层,地上17层;5、肿瘤中心(含放疗中心等改扩建部位):建筑面积25811.27平方米,建筑高度35.65米,地上8层,地下1层,属于一类高层民用建筑;6、心脏中心:建筑面积10330平方米,地上8586平方米,地下1744平方米,建筑高度21米,地下1层,地上5层;7、供热中心:建筑面积3116.6平方米:8、制氧中心:建筑面积677.91平方米;9、教学楼:建筑面积13234.62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六层;10、污水处理中心:建筑面积1408.4平方米;11、连廊(包括南段、中段、北段):建筑面积1463.5平方米;12、赛罕宾馆学生公寓:建筑面积900平方米;13、党委门诊:建筑面积800平方米;14、老干部中心: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第二条、签约合同价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捌仟元整(¥38,000.00元)。合同价款已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完成评估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出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评估报告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付款凭证,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支付100%服务费。第三条、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1、乙方评估内容需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3-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2-201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公消【2013】60号:2、乙方对甲方要求的消防安全评估项目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全方位评估,一旦存在任何问题,需向甲方出具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并协助甲方及时予以整改,直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最终出具评估报告:3、乙方符合应急管理部印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第五条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第四条、履行合同时间、地点1、履行合同时间: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消防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有效期一年;2、履行合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第五条、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及义务1.1按本合同约定,甲方指派监管人员在现场指导和协调,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工作质量:1.2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达不到本合同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如果乙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此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影响,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社会权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损失进行赔偿;1.3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2、乙方权利及义务2.1乙方所做的工作必须以工作列表的形式,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备案:乙方须指定该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消防工程师资质,当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2.2严格按照合同及投标文件的承诺服务,保证项目工作质量和按时完成;2.3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必须服装整齐,并佩戴有明显标志的工作牌:2.4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乙方应自行设置警示标识、自行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检测设备、应急救援等设备和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2.5乙方自行配备工作所需的各种专业工具及设备,保养或修理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事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造成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停止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第七条、商标、专利、著作权或版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欲使用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或版权的设计、设备、材料、技术方法时,应合法取得有关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所有人的同意。在服务过程中或服务完成后,如因乙方侵犯商标、专利、著作或版权而遭受法律追诉或民事赔偿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展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九条、合同修改与变更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与变更,均须由甲方与乙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后方可生效。第十条、通知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回复、确认等,都应以书面的形式通过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双方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以本合同所载明的相关信息为准。如果持特快专递送达通知、回复、确认等,收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2、如果一方的收件地址、收件人等通讯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通讯信息发生变更的一方不展行或不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第十一条、合同文件构成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本合同条款。2、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3、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澄清。4、承诺书。5、中标通知书。6、其他相关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以中文书写,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壹份。2、本合同的所有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的书面修改或补充,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由甲方与乙方签署书面的协议修改书后方可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页无正文)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0号、:邮政编码:010017电话:0471-3283003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鼓楼支行开户行账号:05510101040000910纳税人识别号:12150000460028258G2024年8月16日乙方: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富阳路与高新二路交汇香河科技大厦14层102邮政编码:276800电话:0633-3211999开户行名称: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账号:1616031009100044158纳税人识别号:9137110006739368972024年8月1日附件1.廉洁购销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采购项目廉洁购销合同(含设备、耗材试剂、后勤物资、基建工程、行业服务等)甲方(医疗卫生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乙方(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药购销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购销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后勤物资、基建工程、行业服务等产品。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产品购销合同履约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及时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经营商提供采购的任何信息。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违反廉洁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采购项目的正常运行。六、乙方指定加盖公章)张磊作为销售代表洽谈业务。销售代表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地点联系商谈,不得到住院部、门诊部、医技科室及相关部门推销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后勤物资等产品,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U七、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到医院各部门咨询采购项目的采购信息,不得干扰医院正常的采购行为。八、乙方不得代替甲方的任何科室交接文件材料或参与院内采购流程。九、乙方在销售活动中,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不以次充好,不降低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十、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合同,列入医院不良记录供应商名单,并向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廉洁购销合同作为产品购销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产品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ZhongLanInternationalTenderingCo.,Ltd.成交通知书山东明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你方于2024年7月18日参与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2024年度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编号:ZLZB-2024-FS2024050)经谈判小组评审,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3800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服务期:30日内完成消防评估工作。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指定地点。采购内容:2024年度全院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请你方接到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并感谢贵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中宝限责任公司日期:202年7月2五工扫描全能王创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安全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