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2024)
一、合同编号:11NMB1808837202412603
二、合同名称: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TZB-2024070158
四、项目名称: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本级)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53号
联系方式:0571-85215968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旅行社协会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238号华鸿大厦A座805室
联系方式:0571-8530117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0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 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 采购文件服务时间:详见 采购文件服务标准:详见 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20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7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合同.pdf
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合同.pdf
T1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合同采购编号:CTZB-2024070158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杭州甲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乙方:浙江省旅行社协会根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甲方向乙方采购关于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1.2.“年”,指日历年;一年按365天计算。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2、服务内容与期限2.1服务内容2.1.1邀请业内专家,分析解读当前形势,为旅行社行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2.1.2邀请优秀旅游企业代表,分享创新发展典型经验做法。2.1.3组织“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研讨(1)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旅行社行业百强名单;(2)邀请业内代表现场研讨。2.1.4供应商应负责现场策划及场地布置。要求场地策划布置符合项目主题。2.1.5供应商负责现场物料的设计与制作,包括舞台、展板、材料袋、道旗、证件、桌签、指引牌、花材、活动手册等2.1.6做好媒体宣传,包括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或社交媒体平台宣传,同时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进行宣传、活动宣发不少于15篇次。供I1车应商宣传投放方案应具有较强的可落地性、覆盖范围较广且传播渠道多样。2.1.7做好现场人员的接待服务2.2服务期限:2024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3、合同金额:(以最终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准)3.1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叁仟元(¥20300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总价3.2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除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的责任与义务5.1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5.2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人员应当固定。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5.4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5.5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代表更换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5.6其他:(按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补充填21写)6、甲方的责任与义务6.1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6.3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前将提前通知乙方。6.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6.5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7、验收7.1.甲方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等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7.2.验收流程:项目结束后,将由甲方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7.3验收标准:8、结算原则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果等作为结算依据。9、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9.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2】期支付:(1)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70】%,即【142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壹佰】元整),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规合法等额发票;(2)乙方完成合同全部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即【609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零玖佰】元整),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规合法等额发票。3氵9.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曙光路支行开户名:浙江省旅行社协会账号:12020245099000225479.3财政政策: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未及时提供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9.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无市场开发权10.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市场开发活动或隐性营销是指乙方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10.2乙方承诺,除磋商文件或磋商纪要有特殊规定外,将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约定,保护甲方权益,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或隐性营销。11、保密义务11.1乙方承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11.2本合同保密范围,即为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包括但不限于:11.2.1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11.2.2与甲方的事务、运作、活动、计划和决策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财务、技术、经营、商业和创作信息,及甲方的工作机密或政府机密。11.2.3乙方受托工作中涉及的一切不对外公开或者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4L111.3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11.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的保密信息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乙方需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12、知识产权12.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12.2本合同所产生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12.3乙方保证乙方的服务行为及其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诉讼,乙方不承5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12.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12.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解除、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13、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3.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13.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13.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15日】仍未履行。13.3.4一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且经过限期整改/纠正但仍未达到约定标准。13.3.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3.6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3.4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最后报价明细单中的单价进行结算。14、违约责任14.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61+14.2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要求其按逾期时间承担到期应付未付金额0.4‰/日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20%】14.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应将延迟期间的费用退还甲方,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未实施部分已付款,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或要求乙方在指定的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内继续完成项目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14.4若乙方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作成果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5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15、争议解决15.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15.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16.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16.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7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16.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16.5如果因本条第2款和/或第4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17、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编号为【CTZB-2024070158】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纪要、成交通知书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纪要等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注:如该项目不是政府采购方式,则删去本款)4.本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成受委托人(签)状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居元州签约地:签约日期20007月30日8T1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合同采购编号:CTZB-2024070158合同编号:签订地点:杭州甲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乙方:浙江省旅行社协会根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甲方向乙方采购关于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1.2.“年”,指日历年;一年按365天计算。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2、服务内容与期限2.1服务内容2.1.1邀请业内专家,分析解读当前形势,为旅行社行业发展提出对策建议2.1.2邀请优秀旅游企业代表,分享创新发展典型经验做法。2.1.3组织“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研讨(1)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旅行社行业百强名单;(2)邀请业内代表现场研讨。2.1.4供应商应负责现场策划及场地布置。要求场地策划布置符合项目主题。2.1.5供应商负责现场物料的设计与制作,包括舞台、展板、材料袋、道旗、证件、桌签、指引牌、花材、活动手册等2.1.6做好媒体宣传,包括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或社交媒体平台宣传,同时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进行宣传、活动宣发不少于15篇次。供I1车应商宣传投放方案应具有较强的可落地性、覆盖范围较广且传播渠道多样。2.1.7做好现场人员的接待服务2.2服务期限:2024年8月底前完成。(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3、合同金额:(以最终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为准)3.1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叁仟元(¥203000.00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总价3.2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除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的责任与义务5.1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和响应文件的承诺,按期保质完成2024浙江省旅行社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项目。5.2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人员应当固定。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3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的工作。5.4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5.5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代表更换应至少提前两天通知甲方。5.6其他:(按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在合同签署过程中补充填21写)6、甲方的责任与义务6.1为乙方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6.3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前将提前通知乙方。6.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6.5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7、验收7.1.甲方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相关条款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本项目磋商文件等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7.2.验收流程:项目结束后,将由甲方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进行验收。7.3验收标准:8、结算原则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结果等作为结算依据。9、付款方式、履约保证金9.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2】期支付:(1)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70】%,即【142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贰仟壹佰】元整),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规合法等额发票;(2)乙方完成合同全部事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即【609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零玖佰】元整),乙方须在甲方付款前提供正规合法等额发票。3氵9.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曙光路支行开户名:浙江省旅行社协会账号:12020245099000225479.3财政政策: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未及时提供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9.4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无市场开发权10.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市场开发活动或隐性营销是指乙方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10.2乙方承诺,除磋商文件或磋商纪要有特殊规定外,将严格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约定,保护甲方权益,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或隐性营销。11、保密义务11.1乙方承诺,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11.2本合同保密范围,即为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也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取得,包括但不限于:11.2.1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文件和资料。11.2.2与甲方的事务、运作、活动、计划和决策等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财务、技术、经营、商业和创作信息,及甲方的工作机密或政府机密。11.2.3乙方受托工作中涉及的一切不对外公开或者没有对外公开的信息。4L111.3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11.4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员工违反保密义务而造成的保密信息泄露或者不正当利用或者其他任何形式泄密),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30%)支付违约金,如实际损失超过前述违约金的,乙方需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实际损失。12、知识产权12.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12.2本合同所产生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12.3乙方保证乙方的服务行为及其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侵权诉讼,乙方不承5担任何责任)。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12.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的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交付成果合法化。12.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解除、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13、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3.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3.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13.3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13.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15日】仍未履行。13.3.4一方存在违反合同约定、不达约定标准情况的,且经过限期整改/纠正但仍未达到约定标准。13.3.5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3.6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3.4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最后报价明细单中的单价进行结算。14、违约责任14.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61+14.2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乙方有权要求其按逾期时间承担到期应付未付金额0.4‰/日的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20%】14.3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实施,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应将延迟期间的费用退还甲方,延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未实施部分已付款,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或要求乙方在指定的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内继续完成项目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14.4若乙方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工作成果的服务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4.5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15、争议解决15.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15.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6、不可抗力16.1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16.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16.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7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16.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16.5如果因本条第2款和/或第4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17、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采购编号为【CTZB-2024070158】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纪要、成交通知书等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纪要等文件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注:如该项目不是政府采购方式,则删去本款)4.本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成受委托人(签)状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居元州签约地:签约日期20007月30日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融合和创新发展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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