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植被恢复费 遥感影像数据处理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2024)



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MB1768003202412204 

二、合同名称: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ALTZFCG2024-029 
四、项目名称: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
   联系方式:0906-2123758 
   供应商(乙方):西安长林丰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4号新世纪大厦5层518室001号 
   联系方式:180926399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89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委托第三方对阿勒泰地区各县市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服务要求:合格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五个月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893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3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pdf

合同书项目名称: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项目编号:原划定)项目ALTZFCG2024-029工程地点阿勒泰地区委托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受托方西安长林丰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6月30日原划定)项目项目编号:ALTZFCG2024-029工程地点阿勒泰地区委托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受托方西安长林丰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6月30日甲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电话:0906-21237588传真:0906-2123758地址: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乙方:西安长林丰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电话:18092639990传真:无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A2206室项目名称: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采购编号:ALTZFCG2024-029根据2024年阿勒泰地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基本草原划定)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服务内容完成阿勒泰地区六县一市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叠加国土空间规划、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和行业重要规划等相关数据,采用遥感和外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基本草原的范围、面积、类型、界线及其他属性信息,形成数据准确、界线清楚、图件规范的基本草原统计表、分布图、矢量数据库。项目具体服务内容项目具体服务内容项目具体服务内容项目具体服务内容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序号主要项目内容单位数量使用范围一数据收集与处理1遥感影像数据处理万平方公里12地区10米、30米分辨率多光谱和高光谱卫星影像数据,需要进行正射纠正、融合、植被指数分析、匀色镶嵌、分幅处理。2与基本草原划定有关的资料、数据收集整理县7完成阿勒泰地区7个县(市)收集历史资料,进行统筹整理,提取对基本草原划定有用的数据信息。二室内判读1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地图制作县7制作完成阿勒泰地区7个县(市)的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底图2基本草原属性更新县7完成阿勒泰地区7个县(市)工作底图中图斑行政区域、类型、资源信息、面积、变更情况等的基本草原属性进行更新费用三基本草原划定外业1外业核查县7完成阿勒泰地区7个县(市)的基本草原外业核查四其他1基本草原数据建库套7完成阿勒泰地区7个县(市)的基本草原数据建库2成果汇总及报告编制套7完成阿勒泰地区7个县(市)的基本草原数据成果汇总、报告编制-FF58第二条乙方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2.1技术服务地点:阿勒泰地区(六县一市);2.2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月,如遇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进行不顺利,则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日期亦可相应顺延;2.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2.4技术服务手段: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确定的草地为底数,以2023年度草原资源综合监测评价数据草斑小班为基本划定单元,结合当前草原资源利用实际,以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征占用草原等专项成果,利用遥感技术和地面核查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基本草原的范围、面积、类型、界线及其他属性信息,形成数据准确、界线清楚、图件规范的基本草原统计表、分布图、矢量数据库。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与文件甲方于2024年8月30日前,须向乙方提供与项目工作相关的资料与文件。具体包括:(1)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及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2)2023年度草原资源综合监测评价数据、基本草原数据、最新草原基况矢量数据等;(3)自然保护地矢量数据(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三区三线矢量数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重要湿地等矢量数据;(4)最新地区、县(市)、乡镇、行政村各级行政界线矢量数据;地形、土壤、水系等图件;(5)地区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重要行业规划等;(6)草原生态奖补、草原征占用、草原项目实施情况等资料。(7)与基本草原划定有关的其它资料。第四条乙方向甲方交付的成果材料本合同签订后,开展相应工作,2024年11月30日前,向甲方提交成果材料。具体包括:提交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包括矢量数据、核查报告、工作报告、分布图、专家论证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应保证“图数表一致”,统计表内、表间逻辑关系正确,以县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统计表和报告,并以电子版提交数据库、统计表和报告。(1)数据库基本草原现状数据(shp或gdb格式)。(2)统计表地区、县、乡(镇)、村四级基本草原划定登记表。(3)成果报告工作报告、外业核查情况、技术报告。第五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5.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完成阿勒泰地区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5.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及阿勒泰地区林业和草原局验收后即为履约验收通过;5.3甲方负责及时组织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工作。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6.1合同金额:捌拾玖万叁仟元整(大写)¥893000.00元(小写);6.2付款方式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分期支付:第一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支付服务报酬总价40%,即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357200.00元);第二次支付:完成项目所有内外业工作,并提交所有初步成果后10日内,支付服务报酬总价的40%(支付到总价值的80%),即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357200.00元)。第三次支付:乙方正式提交项目成果,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服务报酬总价的20%(支付到总价值的100%),即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捌仟陆佰元整(¥178600.00元)。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第七条双方责任7.1甲方责任(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项目工作所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开展工作。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开展工作,同时甲方应指定一名负责人与乙方对接,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进行不顺利或延期等,乙方不负相关责任且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2)甲方负责组织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乙方在交付工作成果中发现的问题,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相关问题未得到解决甲致使项目进程受阻,乙方不负相关责任。(3)乙方提交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成果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进行使用、处置。(4)甲方按照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5)甲方提供基础数据资料延迟或有误、国家政策和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1程规范等发生变化调整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影响工作进度,则乙方提交成果时间顺延,且乙方无须付任何责任。7.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和成果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乙方按第四条提交成果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成果材料,超过合同确定的份数,乙方免收工本费。(3)乙方交付成果资料后,参加有关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技术服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调整补充的内容如超过原定服务范围,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无偿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成果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八条违约责任8.1甲方无故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未开始开展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已开始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本合同约定技术服务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技术服务费用。8.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支付一天应向乙方当期应收费用的2%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也不再提供任何辅助义务,并书面通知甲方。8.3由于乙方错误造成质量事故或损失,乙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补救。8.4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材料的,应承担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缴纳该项目合同价款的2%的逾期违约金。8.5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合1约定完成工作成果,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8.6甲方对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若因甲方提供资料有误造成乙方返工或延迟完成,甲方承担乙方为此增加的其他费用。第九条合同变更和解除9.1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以为乙方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未能完成任务,给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上级通报等)。9.3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出现时,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4本合同中约定可单方解除合同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9.5发生不可抗力(如协议一方遭遇战争、火灾、地震、政府禁令、疫情及经双方认可的其他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等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其他10.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配合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劳动安全规定,若发生7三意外人身事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10.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10.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并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等所有因诉讼而产生费用均由违约方予以承担。10.4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10.5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10.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甲方名称(盖乙方名称(盖西安长林丰草生态科技章):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联系地址: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邮政编码:56号研祥广场A2206联系人:邮政编码:810001联系人:电话:0906-2123758唐小健电话:开户银行:18092639990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西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24年6月30日129912771910905签订日期:2024年6月30日甲方名称(盖乙方名称(盖西安长林丰草生态科技章):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联系地址:阿勒泰市文化路6号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广场A220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10001联系人:联系人:唐小健电话:0906-2123758电话:18092639990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银行账号:129912771910905签订日期:2024年6月30日签订日期:2024年6月3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草原植被恢复费 遥感影像数据处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