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绩效评价及内控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2024)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绩效评价及内控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绩效评价及内控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1007298946002407300473

项目业主: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服务机构: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同名称: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绩效评价及内控咨询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4401007298946002407300473

合同总金额:

¥98,7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开展项目入库全过程绩效管理评价服务及内控风险评估体系建设

合同附件

绩效与内控评价业务约定书 .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

2024-08-20

人人合[2024188号诚安信CHENGANXIN编号:【2024】诚信(01)咨询-0298绩效与内控评价业务约定书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绩效与内控评价业务约定书甲方: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100729894600X乙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Q94J80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进行绩效评价及内控评价咨询服务项目,经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约定:一、项目名称绩效评价及内控评价咨询服务项目。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相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提供绩效评价及内控评价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具体如下:(1)对2025年预算申报绩效目标审核及建议、2024年年中绩效目标调整审核及建议、协助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绩效自评、全过程绩效管理实务培训及日常咨询服务。(2)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要求,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分析单位制度健全性、实用性,评估现有制度存在的风险点并给出完善建议。(3)乙方在评价过程中,应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4)乙方的评价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三、权利与义务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有权对乙方的评价工作质量进行监督。1(2)负责对评价项目的开展进行协调。(3)负责组织验收评价项目成果。(4)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乙方的违规行为。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保质完成评价工作。(2)有权要求甲方就项目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协助。(3)应独立完成评价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评价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人。(4)应对评价项目内容履行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项目成果及评价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向不相关的其他方透露,也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目的。(5)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服务费用。(6)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甲方的违规行为。四、结算方式1.本次服务收费总额为¥98,700.00(人民币玖万捌仟柒佰元整),该收费总额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一切服务费、交通费、材料复印费、税费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一2.自甲乙双方签订本业务约定书之日起7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预付60%服务费用,服务期满,甲方出具验收报告,且收到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服务费用。3.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西支行帐号8223007880160000103524.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在合同费用结算前,乙方应配合甲方先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协助甲方向政府财政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乙方承诺其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乙方不开具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5.合同列明账户视为乙方的唯一收款账户,甲方向乙方上述银行账户汇款即视为付款完成。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收款账户。如乙方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至少在变更前15日内且在约定付款期限前,通过书面方式告知甲方,并确保甲方知悉,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汇款过程中,因乙方账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甲方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费用中扣除乙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五、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成评价的情况,应及时告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甲、乙双方应协商确定是否修改合同,延长完成期限。2.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合同价款。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要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3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以及更换服务供应商必要费用等)。4.乙方保证其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预期收益损失、名誉损失、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担保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等维护权益的成本、以及更换服务供应商必要费用等)。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数据、技术资料、文件和其他物品。因乙方自身的原因丢失或损坏、污染甲方或其他单位、个人提供的信息、数据、技术资料、文件和其他物品的,给上述各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对上述各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如果甲方拒绝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评价无法开展的,乙方有服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因项目而发生的必要费用。澳7.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匪六、约定事项的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绩效评价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绩效评价报告,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七、终止条款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价服务,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4履行本约定书。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审计费用。八、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绩效评价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九、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本约定书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签约代表:(签名)签约代表:(签名)地址:广州布天问区天河路198号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910楼楼电话:020-86322669电话:020-82208816传真0086322636传真:020-82208869签约日期:2024年8月7日签约日期:2024年8月19日5廉洁规定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与合同对方签订的主合同约定条款的合作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有效规范员工的廉洁从业,维护协议各方的合法权益,特约定如下:1、各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设备购买和市场经济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从业的各项规定。2、各方应严格执行项目相关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对方利益。4、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5、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的费用6、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人员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7、合同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规定的,给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全额赔偿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损失;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合同对方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1举报指南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文化氛围,共同推进廉洁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建设,我们欢迎委托方对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辖党支部、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线索请向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举报。一、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提倡署名举报,鼓励署真实姓名、准确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据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举报电话:020-82208816举报邮箱:所长邮箱xyb@gdcax.com、办公室邮箱869527543@qq.com来信来访: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1号9楼,邮编510623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绩效评价及内控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