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及买样服务 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2024)



一、合同编号:11N76824995420247401
二、合同名称:2024年杭州市消保委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及买样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WS2024-HZXBW-011
四、项目名称:2024年杭州市消保委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及买样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
地      址:蕙沣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571-86675590
供应商(乙方):北京煜颉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1391091605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
数量:1.00
单价(元):6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每次收到采购人下达的数据监测分析任务书后,应在7天内完成指定产品、指定区域的监测抽查任务所需的产品目标链接数据。2.合同期内日常工作日提供至少1名现场驻点人员,协助开展电商产品质量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工作。3.提供30类网售产品对应的品牌库清单。4.消费风险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公开的信息。5.根据发现的消费风险及专家意见建议,协助编制消费风险警示。服务要求:1.应在7天内完成指定产品、指定区域的监测抽查任务所需的产品目标链接数据。2.至少1名驻场人员。3.30类网售产品。4.运用信息监测模型,协助核验各条消费风险线索的有效性,锁定热点消费风险信息。5.12篇。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服务标准:1.要求用于支持监测抽查的产品数据总量至少1000万条动态更新数据。要求的数据量为去噪后精确性较高的数据。2.根据工作需要,每次下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抽查各项任务时,必须临时提供现场派驻大数据相关人员至少3名(包含日常驻点人员),用于任务所需数据采集、清洗、人工审核等应急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日常现场驻点人员工作时间与用户单位同步。3.品牌库应包括全国各地在各个电商平台销售的该类产品,并说明对

2.合同金额(元):6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标项一.pdf

合同-标项一.pdf

2024年杭州市消保委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及买样服务项目标项一: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合同甲方: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乙方:北京煜颉讯通科技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乙方采购关于标项一: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1.2.“年”,指日历年;一年按365天计算。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2、服务内容与期限2.1服务概况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为消保委业务工作提供日常监测分析服务。一是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任务提供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二是为消费风险监测分析及消费警示提供服务。三是根据消保委或者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2.1.1项目服务内容:(一)提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相关要求:1、合同期内,提供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有成熟的流通1领域产品电商大数据分析系统,并能对其产品涉及的电商平台数据、行业数据、店铺数据等进行分析,用以支撑电子商务产品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业务。大数据服务应具有产品追踪能力,能根据产品名称、型号,品牌等线索信息,快速定位并锁定各电商平台该产品销售情况。大数据服务应具有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分析能力,能自动采集核查各平台内店铺公示的经营主体相关资质信息。供应商能根据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比较试验等不同任务类型,采集分析对应产品的链接,并预测有效批次数、样品买样购置费等情况供采购方决策。2、合同期内日常工作日提供至少1名现场驻点人员,协助电商产品质量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工作,编写电商产品质量大数据分析报告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次下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抽查各项任务时,必须临时提供现场派驻大数据相关人员至少3名(包含日常驻点人员),用于任务所需数据采集、清洗、人工审核等应急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日常现场驻点人员工作时间与甲方单位同步,每月至少一次向甲方书面汇报工作进展、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工作计划安排等内容。3、根据监测抽查任务性质不同,开发随机性、问题导向性等不同维度的多种数据分析模型,可以针对甲方不同的业务场景切换不同的分析模型,提交对应的数据分析模型源代码及相关研究文档。4、根据下达的任务书,为各类监测抽查任务提供大数据及技术支撑。电商平台采集产品类目范围由采购人根据监测抽查任务计划提供,并可根据临时需求,动态定制产品类目。(1)时效要求:每次收到采购人下达的数据监测分析任务书后,应在7天内完成指定产品、指定区域的监测抽查任务所需的产品目标链接数据。(2)数量要求:合同期内,要求用于支持监测抽查的产品数据总量至少1000万条动态更新数据。要求的数据量为去噪后精确性较高的数据。(3)范围要求:数据采集电商平台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国内主流传统电商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平台名单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其他指定采集的第三方网站名单由采购人提供。采集字段须包含全网各电商平台公开可采集的所有字段。(4)质量要求:采集的电商产品大数据应符合监测抽查任务书所规定的要2求。5、合同期内,至少提供30类网售产品对应的品牌库清单,品牌库应包括全国各地在各个电商平台销售的该类产品,并说明对应产品国内产业集聚区情况。(二)为消费风险监测分析及消费警示提供服务。相关要求:1、动态采集各类消费风险信息。消费风险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公开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来自微博、门户网站、论坛等发布的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安全伤害、损害消费权益等问题的消费风险信息;来自社交平台发布的消费种草、消费推荐等信息;来自第三方平台展示的消费评价,法律及行业专家揭示的行业内幕、潜规则等信息以及其他消费风险相关信息。2、运用信息监测模型,协助核验各条消费风险线索的有效性,锁定热点消费风险信息。3、根据发现的消费风险及专家意见建议,协助编制消费风险警示。合同期内,协助编制并发布的消费风险警示不少于12篇。(三)根据消保委或者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其他大数据监测分析所需的增值服务。在下一年度类似项目招标前,期间需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工作任务的,方应无偿开展相关服务。具体工作任务以甲方下达的任务书为准。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3、合同金额:3.1合同总金额(大写):陆拾肆万捌仟元整(¥648000元)人民币。3.2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除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的责任与义务5.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人员应当固定。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乙方日常现场驻点人员未遵守甲方工作时间,或未按约向甲方如实汇报工作进展、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工作计划安排等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3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甲方下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抽查各项任务时,乙方应临时提供现场派驻大数据相关人员至少3名(包含日常驻点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5.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按合同或任务书要求的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确保提供的数据、信息、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5.3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5.4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代表更换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5.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信息数据错误失真、任务失误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5.6其他:无。6、甲方的责任与义务6.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6.3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前将提前通知乙方。6.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数据分析模型、数据信息以及警示、报告等文书材料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数据分析模型、数据信息以及警示、报告等文书材料,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6.5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数据分析模型、数据信息以及警示、报告等文书材料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7、验收7.1验收方式:由甲方根据本合同、任务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4文件等文件中的服务方案,结合实际服务情况组织验收,乙方所提供服务的内容、频次、时间等应符合约定,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7.2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当配合进行。7.3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内容包括书面验收申请、相关说明、报告等,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组织进行验收考核,乙方应当协助进行。验收结果可以作为甲方付款的考虑依据。7.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可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通知后两日内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费用及延误责任。7.5经验收后,乙方服务成果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8、结算原则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作为结算依据;9、付款方式9.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2】期支付:(1)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70】%,即【453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2)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即【194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9.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户名称:北京煜颉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020004960920097579659.3财政政策: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价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10、无市场开发权10.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不得进行隐性营销,隐性营销是指乙方所进行的可能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的任何活动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乙方承诺不作出任何隐性营销行为。10.2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和约定,保护甲方权益,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11、保密义务11.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终身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披露。11.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12、知识产权12.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12.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6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12.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12.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其合法化。如自瑕疵被发现之日或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无法实现成果合法化,或未能以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解决该问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交付成果权益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2.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13、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3.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3.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13.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7主要义务。13.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15日】仍未履行。13.3.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3.5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4、违约责任14.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4.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者乙方未能按合同或任务书规定的期限及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服务的,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应将延迟期间的费用退还甲方,延期超过【五】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两日内返还已收合同款,并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4.3若乙方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且经一次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14.4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损失。15、争议解决15.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15.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6、不可抗力816.1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16.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16.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及对合同履行的影响。16.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16.5如果因本条第2款和/或第4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或对损害发生有其他归责事由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17、其他17.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7.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4本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材料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京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成受美美美的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王仰欢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A505室电话:电话:13910916050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9日C102024年杭州市消保委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及买样服务项目标项一: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合同甲方: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乙方:北京煜颉讯通科技有限公司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乙方采购关于标项一: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的相关服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1、定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1.1.“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日期。1.2.“年”,指日历年;一年按365天计算。1.3.“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2、服务内容与期限2.1服务概况以大数据技术为基础,为消保委业务工作提供日常监测分析服务。一是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任务提供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二是为消费风险监测分析及消费警示提供服务。三是根据消保委或者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2.1.1项目服务内容:(一)提供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相关要求:1、合同期内,提供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服务,有成熟的流通1领域产品电商大数据分析系统,并能对其产品涉及的电商平台数据、行业数据、店铺数据等进行分析,用以支撑电子商务产品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业务。大数据服务应具有产品追踪能力,能根据产品名称、型号,品牌等线索信息,快速定位并锁定各电商平台该产品销售情况。大数据服务应具有经营主体信息采集分析能力,能自动采集核查各平台内店铺公示的经营主体相关资质信息。供应商能根据电子商务产品质量风险监测、比较试验等不同任务类型,采集分析对应产品的链接,并预测有效批次数、样品买样购置费等情况供采购方决策。2、合同期内日常工作日提供至少1名现场驻点人员,协助电商产品质量大数据采集分析应用工作,编写电商产品质量大数据分析报告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每次下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抽查各项任务时,必须临时提供现场派驻大数据相关人员至少3名(包含日常驻点人员),用于任务所需数据采集、清洗、人工审核等应急工作,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日常现场驻点人员工作时间与甲方单位同步,每月至少一次向甲方书面汇报工作进展、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工作计划安排等内容。3、根据监测抽查任务性质不同,开发随机性、问题导向性等不同维度的多种数据分析模型,可以针对甲方不同的业务场景切换不同的分析模型,提交对应的数据分析模型源代码及相关研究文档。4、根据下达的任务书,为各类监测抽查任务提供大数据及技术支撑。电商平台采集产品类目范围由采购人根据监测抽查任务计划提供,并可根据临时需求,动态定制产品类目。(1)时效要求:每次收到采购人下达的数据监测分析任务书后,应在7天内完成指定产品、指定区域的监测抽查任务所需的产品目标链接数据。(2)数量要求:合同期内,要求用于支持监测抽查的产品数据总量至少1000万条动态更新数据。要求的数据量为去噪后精确性较高的数据。(3)范围要求:数据采集电商平台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国内主流传统电商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平台名单根据业务需要适时调整。其他指定采集的第三方网站名单由采购人提供。采集字段须包含全网各电商平台公开可采集的所有字段。(4)质量要求:采集的电商产品大数据应符合监测抽查任务书所规定的要2求。5、合同期内,至少提供30类网售产品对应的品牌库清单,品牌库应包括全国各地在各个电商平台销售的该类产品,并说明对应产品国内产业集聚区情况。(二)为消费风险监测分析及消费警示提供服务。相关要求:1、动态采集各类消费风险信息。消费风险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公开的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来自微博、门户网站、论坛等发布的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安全伤害、损害消费权益等问题的消费风险信息;来自社交平台发布的消费种草、消费推荐等信息;来自第三方平台展示的消费评价,法律及行业专家揭示的行业内幕、潜规则等信息以及其他消费风险相关信息。2、运用信息监测模型,协助核验各条消费风险线索的有效性,锁定热点消费风险信息。3、根据发现的消费风险及专家意见建议,协助编制消费风险警示。合同期内,协助编制并发布的消费风险警示不少于12篇。(三)根据消保委或者市场监管局其他工作需要,提供必要的其他大数据监测分析所需的增值服务。在下一年度类似项目招标前,期间需开展数据监测分析工作任务的,方应无偿开展相关服务。具体工作任务以甲方下达的任务书为准。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日。3、合同金额:3.1合同总金额(大写):陆拾肆万捌仟元整(¥648000元)人民币。3.2本合同项下的费用为固定总价,除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4、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5、乙方的责任与义务5.1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乙方向甲方委派项目组人员,人员应当固定。乙方更换人员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乙方日常现场驻点人员未遵守甲方工作时间,或未按约向甲方如实汇报工作进展、需协调解决的事项、工作计划安排等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3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甲方下达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抽查各项任务时,乙方应临时提供现场派驻大数据相关人员至少3名(包含日常驻点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5.2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按合同或任务书要求的期限,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确保提供的数据、信息、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5.3乙方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工作方案,均须事先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乙方应当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外部关系联系与协调。5.4乙方应指派一名授权项目代表,负责与甲方的联络。代表更换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5.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信息数据错误失真、任务失误或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5.6其他:无。6、甲方的责任与义务6.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6.2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以提供的资料。6.3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更换代表前将提前通知乙方。6.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项目工作方案、数据分析模型、数据信息以及警示、报告等文书材料具有审定权、修改权,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修改方案、数据分析模型、数据信息以及警示、报告等文书材料,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增加任何费用。6.5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经确认的方案、数据分析模型、数据信息以及警示、报告等文书材料进行修改、变通,乙方应当配合执行,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7、验收7.1验收方式:由甲方根据本合同、任务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4文件等文件中的服务方案,结合实际服务情况组织验收,乙方所提供服务的内容、频次、时间等应符合约定,且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7.2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有权不定期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考核。乙方应当配合进行。7.3乙方在项目完成后,应当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内容包括书面验收申请、相关说明、报告等,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组织进行验收考核,乙方应当协助进行。验收结果可以作为甲方付款的考虑依据。7.4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存在违反合同相关约定情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可终止合同履行,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在收到甲方终止通知后两日内退还给甲方,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费用及延误责任。7.5经验收后,乙方服务成果不合格的(或未通过评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乙方已经收取的款项应退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及费用。8、结算原则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等作为结算依据;9、付款方式9.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总金额分【2】期支付:(1)在合同签订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70】%,即【4536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陆佰元整);(2)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且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合法等额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金额的【30】%,即【1944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肆佰元整)9.2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开户名称:北京煜颉讯通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账号:020004960920097579659.3财政政策:付款按财政政策执行,因乙方迟延履行以及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时间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及时支付价款的,甲方不承担责任。10、无市场开发权10.1乙方知晓并完全理解不得进行隐性营销,隐性营销是指乙方所进行的可能明示或暗示其与甲方之间的任何活动之间具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商业关联,或虽具有一定的关联但未经甲方授权进行广告、宣传、商业识别或其他市场开发活动。乙方承诺不作出任何隐性营销行为。10.2乙方承诺,将严格遵守甲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开发的相关规则和约定,保护甲方权益,坚持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从事市场开发活动。11、保密义务11.1乙方确认并同意,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因履行本合同或在本合同期间接触或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予以终身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自行使用、向他人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如果乙方因任何司法或行政命令而需要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则乙方同意在进行任何披露之前,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该等请求或要求,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披露。11.2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乙方应仅为本合同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12、知识产权12.1双方确认,对所有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以及由保密信息、标志和授权称谓衍生的、以其为基础或含有其部分内容的所有信息和材料的所有权利、利益均属于甲方。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应被理解为甲方通过明示、暗示或其他方式许可乙方对甲方在现阶段或将来拥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享有任何利益。12.2本合同所产生技术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商标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技术服务人员不得实施、使用该项技术成果,也不得将该项技术6成果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12.3乙方保证乙方交付的成果不会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及甲方利益相关方免于遭受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成果而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如果任何第三方基于本合同交付的成果而针对甲方或甲方利益相关方提起任何知识产权诉讼,乙方应负责应诉,并承担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罚金、赔偿金等。如甲方为自身及甲方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应诉,并不免除乙方的前述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前述全部损失。乙方若侵害了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还应及时公开澄清相关事实,使甲方声誉免受损害。12.4如乙方发现任何交付成果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可能有瑕疵,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其合法化。如自瑕疵被发现之日或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仍无法实现成果合法化,或未能以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解决该问题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如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交付成果权益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2.5本条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即应履行,长期有效,并且不受本合同届满、提前终止或本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无效或履行完毕等情形的影响。13、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3.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合同款,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3.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13.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7主要义务。13.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15日】仍未履行。13.3.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3.3.5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14、违约责任14.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14.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者乙方未能按合同或任务书规定的期限及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相关服务的,则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应将延迟期间的费用退还甲方,延期超过【五】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如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收到解除通知后两日内返还已收合同款,并赔偿甲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14.3若乙方工作成果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且经一次整改后仍无法通过验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的服务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赔偿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14.4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损失。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间接损失。15、争议解决15.1本合同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国法律解释。15.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均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6、不可抗力816.1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16.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16.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发生及对合同履行的影响。16.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素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16.5如果因本条第2款和/或第4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但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或对损害发生有其他归责事由的,不能免除该方的责任。17、其他17.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17.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4本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上述材料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以下无正文)9(本页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京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成受美美美的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王仰欢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A505室电话:电话:13910916050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9日C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及买样服务 消费风险监测分析、电商产品质量风险大数据监测分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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