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饮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采购合同公告(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2024)



一、采购人名称: 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 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331401000001422002 
五、合同编号: 2023M06203607270000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建筑幕墙工程


1.00
239573.66
239573.66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临塘乡项目办 
        联系电话: 07973583166 
        传真:  
        地址: 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 
  2、供应商名称: 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龙翔大道建设局院内 

附件信息:

临塘乡临江村、西坑村公厕建设工程.pdf
临塘乡塘口村、东坑村、水口村农饮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2023M0620360727000003).pdf

A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GF—1999-0201)工程名称:临塘乡临江村、西坑村公厕建设工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临塘乡临江村、西坑村公厕建设工程工程地点:龙南市临塘乡工程内容:预算造价审核书或要约价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无)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龙发改批字(2021)117号资金来源:单位自筹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2年9月2日竣工日期:2022年9月22日合同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五、合同价款2金额(小写)¥:239573.66元(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承包通知书3、公司资质证明及其附件4、龙南市限额以下(非招标)工程邀请信息及其附件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审核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3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2日合同订立地点: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月委托代理人:印志委托代理人地址:开户行:账号:2022年月上日4专用条款第二部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承包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签证记录。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语言文字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民法典、建筑法、招投标法、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以设计部门提供的技术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要求或有关专家论证结果为准。2.3适用标准、规范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标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准。不采用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3、图纸开工前提供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图纸日期和套数:无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无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职务:总监姓名: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按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54.2发包人派驻项目负责人姓名:王文强职务:项目负责人职权: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监督检查、隐蔽工程签证和工程量增加签证等。4.3项目经理姓名:谢文君职务:项目经理5、发包人工作5.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完成(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应供要求:不采用(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开通并保证施工期间水电的正常使用。(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办好所需的证件、批件。(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书面形式提供(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发包人在开工前组织(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乙方根据甲方及国家规定的要求保护,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无6、承包人工作6.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进度计划开工前提交。(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6(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费用按规定(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乙方按照规定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堆放整齐、文明施工按规定搞好施工场地清洁卫生。(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7、进度计划7.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施(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提供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接计划3天内7.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无8、工期延误8.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遇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及因发包人原因延误时间,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报告,经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四、质量与验收9、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隐蔽工程9.2乙方应按业主的要求完成好项目竣工验收后的送审和财务报帐工作,报帐凭据由乙方负责提供。如因乙方未及时编制项目结算送审资料,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拨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五、安全施工710、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做到安全施工,出现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1、合同价款及调整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不作调整。12、工程量确认13.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1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当完成工程量50%时,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当完成工程量80%、100%时,分别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结算审核后付至审核后结算造价的97%;按工程竣工结算总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满1年复验合格后无息返还。七、材料设备供应1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不采用16、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6.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除发包人另有要求外,实行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但规格和品牌应按招标工程清单所列明的内容执行,并应得到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确认。凡承包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钢材、水泥进场后均须按规定作二次试验报告送招标人。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八、工程变更根据甲方要求及现场情况变更,甲方及监理应及时签证。九、竣工验收与结算17、工程量计算方法:(1)①工程量清单中有的项目按政府预算审核单价计算后进行8结算【龙财工预审字〔2021〕195号】;②工程量清单中未列也没有类似的项目,其综合单价按执行的定额满取费行结算;材料价差执行《龙住建字(2022)15号》文件中二0二二年一月、二月份信息价及赣州市信息价执行,其中钢筋、水泥、砖、河砂材料价格按近期市场价格计算,信息价中未有的部分材料暂按市场价计取。③定额虫没有的项目及估价项目由施工单位提出预算,经业主、监理单位签证后确定,以审计单位审核为准。(2)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图纸及现场签证工程量等,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的增加,承包人必须完成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项目,涉及工程造价增加的项目,承包人在实施前必须按标后管理的相关办法申报并征得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该部分造价不予以支付。18、竣工验收18.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18.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经有权人审验签认的范围和时间为准。18.3乙方应按业主的要求完成好项目竣工验收后的送审和财务报帐工作,报帐凭据由乙方负责提供。如因乙方未及时编制项目结算送审资料,导致该项目无法正常拨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十、违约、索赔和争议19、违约1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经责2任:不采用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任:不采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9任:丕采用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丕采用1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赔偿费支付办法按合同工期每推延一天赔偿500元,情节严重者,发包人将没收投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无条件在10日退场,已完合格工程按80%结算。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应继续返工到约定条件或合格标准。20、争议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向龙南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21、工程分包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不允许分包。分包施工单位为:不采用。22、不可抗力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3、保险23.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0(1)发包人投保内容:不采用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不采用(2)承包人投保内容: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4、担保24.1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在签订合同前承包单位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到业主指定银行账户。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无息返还。(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开工前需按规定到市劳动监察局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金额为合同价的3%)o25、合同份数2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26、补充条款1、本工程需在要求的工期内全面完工,如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且滞后10天以上时,甲方有权将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终止合同,另择施工队伍,乙方无条件5天内退场。2、预算中已计算检测试验费,施工时由承包人支付此部分费用。3、施工单位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如因乙方拖欠民工工资和供应商材料款引起上访、集众闹事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包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民工工资款和供11应商材料款,代为支付。4、施工所需的接水和接电等工程费用不另行签证计费,由施工企业自行负担。5、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及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如果不按照要求接受监督管理,甲方有权随时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可单方终止合同,另择施工队伍。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2龙南市财政投资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名称:临塘乡临江村、西坑村公厕建设工程工程项目地址:龙南市临塘乡发包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承包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临塘乡临江村、西坑村公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准在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13费用。(二)不准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健身、娱乐和旅游等活动。(四)不准为甲方单位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建议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给予乙方限制其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龙南市建设市场的处罚。14(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临塘乡临江村、西坑村公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盖章乙方单位:甲方单位:(盖章)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2022年9月2日15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合同编号:2023M0620360727000003采购单位(甲方):龙南市临塘乡人民政府供货商(乙方):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工程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建筑幕墙工程--品牌:1项239573.66合同总价(元)合同总价(元)239573.66239573.66239573.66239573.66239573.66239573.66合同总价(大写)合同总价(大写)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贰拾叁万玖仟伍佰柒拾叁元陆角陆分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货款结算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四、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临塘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1/36、收货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县临塘乡临塘乡人民政府7、五、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六、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3账号:账号:1400110104000033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南市支行营业部电话:电话:地址:地址:(签字):(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3、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工程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龙南县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南市支行营业部账号:,账号:14001101040000338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饮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工程 建筑幕墙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