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2024)
一、合同编号:12N0080356112024401
二、合同名称: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合同
三、项目编号:BSZC2024-C3-310253-GXYL
四、项目名称: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州镇迎宾路1970号
联系方式:0776-8212036
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2号
联系方式:1892866800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 数量:1.00 单价(元):18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合同金额(元):18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8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供应商(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项目名称: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SZC2024-C3-310212-GXYL签订地点: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1970号签订时间:NOO山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5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1850000.001850000.00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成果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承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质量承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质量承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质量承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质量承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质量承诺: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维保期限:3年维保期限:3年维保期限:3年维保期限:3年维保期限:3年维保期限:3年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即满足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后续服务服务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服务内容、成果文件及后续服务的价格;(2)其他技术支持等费用;(3)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所有材料编制及制作费、服务成果电子文件及纸质材料费、人员成本、劳务费、设备、技术服务费、培训、管理、交通、通讯、利润、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应有风险、责任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第二条质量保证1.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口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服务地点: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维保期限:3年。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8、交付的服务成果必须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第五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工作环境条件(如协调地方部门创造便利的环境、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解决项目可能存在的违法用地或与其他部门保护性用地的关系问题等)第六条付款方式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签订合同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后续按照实际进度申请付款,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通过验收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100%]。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2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口(一)甲方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方未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已开始服务工作的,按照各期款项支付的进度要求,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进度要求的一半时,按当期项目技术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当期项目技术服务费的全额支付。2、甲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延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工作,不构成违约。(二)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对其提交的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验收的,乙方应负责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直至成果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验收,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等相关费用和逾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非乙方(含政策原因、项目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问题),乙方应配合完成返工修改、补充和完善,直至成果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的验收,由此产生的返工费用等相关费用和逾期责任由甲方承担。2、若因乙方原因,致使其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提交工作成果的,每延期一天,按当期应结算费用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原因,延期时间超过3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剩余费用。493、因项目各项协调工作受阻,致使项目无法继续开展或终止,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口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费用给乙方。4、如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开展项目必需的基础性资料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往后顺延,乙方不属于违约。(三)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非乙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其他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问题、项目可能存在的违法用地或与其他部门保护性用地的关系问题、甲方强加乙方做出的行为等),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甲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如自然灾害、疫情、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等非甲乙双方原因)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2、如遭遇不可抗力时间导致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的,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相应往后顺延,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乙方不属于违约;如不可抗拒力持续时间较长,严重影响工作,工作难以继续开展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本合同,对于乙方未结算的工作量,由甲乙双方相互协商确定甲方应支付乙方的技术服务费用,并于商定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3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竞标报价表;3、商务响应表;蚣4、服务方案;NOO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转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366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斤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22年8月12日乙方:(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让德区分公司年月日2024年08月13日单位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迎宾路1970号单位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南国东路2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账号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账号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隆林县支行新州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市分行营业部账号:20619401040000062账号:9558852013000002352邮政编码:533400邮政编码:5283002946ZNITT70AI3ES4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维保期限:3年。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所制定的目标或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2)供应商对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尽培训义务,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不再另行支付。(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技术支持,解决出现的问题。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后续按照实际进度申请付款,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通过验收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100%。验收要求:(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2)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提交服务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要求。维保期限:3年。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所制定的目标或范围,提出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2)供应商对其产品或服务的使用和操作尽培训义务,对采购人的基本培训,练掌握所培训内容,熟练掌握全部功能,培训的相关费用包括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不再另行支付。(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明确承诺用户的服务响应要求:7×24小时技术支持,解决出现的问题。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保险、税、费等一切费用。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付款条件:签订合同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后续按照实际进度申请付款,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通过验收后,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款的100%。验收要求:(1)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2)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进行验收。使采购人熟及时2.服务具体事项:见附件服务内容。2.服务具体事项:见附件服务内容。3其他具体事项:无3其他具体事项:无甲方(章)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构们2-24年8月12日乙方(章)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章文2024年子月13日面拥25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附件:服务内容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技术需求技术需求技术需求技术需求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项目建设内容: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基础网络管道新增2200米,利旧排查1800米;基础光网络升级,新增光缆纤芯86400米,光组网设备234套;视频监控工程新建563路监控点位,修复旧网105路监控点位,保证在线率95%以上;原安置点内公安网摄像头并入平台系统统一管瑞;补充完善45路广播点位,门磁10套,智慧康养独居老人检测仪18套,电梯监控系统108套,机房新增用电用网扩容设备一套、网络安全软件一套和视频接入能力升级设备两套等,实现手机端社区违规事件发现分拨响应处置全留痕全闭环,实现随手拍功能,建成牌安排服务专员全脱产在项目上在岗跟踪服务半年,建成后印制使用手册100份,半年内举办鹤城新区所有网格服务人员全覆盖培训,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系统调测升级服务项目建设内容: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基础网络管道新增2200米,利旧排查1800米;基础光网络升级,新增光缆纤芯86400米,光组网设备234套;视频监控工程新建563路监控点位,修复旧网105路监控点位,保证在线率95%以上;原安置点内公安网摄像头并入平台系统统一管瑞;补充完善45路广播点位,门磁10套,智慧康养独居老人检测仪18套,电梯监控系统108套,机房新增用电用网扩容设备一套、网络安全软件一套和视频接入能力升级设备两套等,实现手机端社区违规事件发现分拨响应处置全留痕全闭环,实现随手拍功能,建成牌安排服务专员全脱产在项目上在岗跟踪服务半年,建成后印制使用手册100份,半年内举办鹤城新区所有网格服务人员全覆盖培训,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系统调测升级服务项目建设内容: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基础网络管道新增2200米,利旧排查1800米;基础光网络升级,新增光缆纤芯86400米,光组网设备234套;视频监控工程新建563路监控点位,修复旧网105路监控点位,保证在线率95%以上;原安置点内公安网摄像头并入平台系统统一管瑞;补充完善45路广播点位,门磁10套,智慧康养独居老人检测仪18套,电梯监控系统108套,机房新增用电用网扩容设备一套、网络安全软件一套和视频接入能力升级设备两套等,实现手机端社区违规事件发现分拨响应处置全留痕全闭环,实现随手拍功能,建成牌安排服务专员全脱产在项目上在岗跟踪服务半年,建成后印制使用手册100份,半年内举办鹤城新区所有网格服务人员全覆盖培训,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系统调测升级服务项目建设内容: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基础网络管道新增2200米,利旧排查1800米;基础光网络升级,新增光缆纤芯86400米,光组网设备234套;视频监控工程新建563路监控点位,修复旧网105路监控点位,保证在线率95%以上;原安置点内公安网摄像头并入平台系统统一管瑞;补充完善45路广播点位,门磁10套,智慧康养独居老人检测仪18套,电梯监控系统108套,机房新增用电用网扩容设备一套、网络安全软件一套和视频接入能力升级设备两套等,实现手机端社区违规事件发现分拨响应处置全留痕全闭环,实现随手拍功能,建成牌安排服务专员全脱产在项目上在岗跟踪服务半年,建成后印制使用手册100份,半年内举办鹤城新区所有网格服务人员全覆盖培训,具体清单及要求如下:系统调测升级服务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序号名称服务内容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1全社区传输网络升级改造调测服务路由升级含管网升级、组网升级及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2AI监控集成调测服务及算法集成调测服务AI监控系统升级,包括对违停车辆捉拍、电动车入梯智能识别提醒、高空抛物等AI功能,要求摄像机参数不低于400W像素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3消防系统监测对接集成调测服务消防系统升级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2、软件模块调测升级服务2、软件模块调测升级服务2、软件模块调测升级服务2、软件模块调测升级服务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序号模块模块服务内容服务内容1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GDES1项6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1IO态势大屏积分态势大屏、党建管理大屏、园区企业大屏积分态势大屏、党建管理大屏、园区企业大屏2乡村管理PC端后台积分管理、居民信息管理、积分规则管理、积分兑换管理、网格管理、BANNER广告、活动发布、公告管理、学习信息发布、党员信息管理、党员活动管理、人口管理、党风建设、统计报表、数据导出、村务服务、厂企管理、智慧康养积分管理、居民信息管理、积分规则管理、积分兑换管理、网格管理、BANNER广告、活动发布、公告管理、学习信息发布、党员信息管理、党员活动管理、人口管理、党风建设、统计报表、数据导出、村务服务、厂企管理、智慧康养3移动端-用户端(C端)议反馈积分管理注册申请、党建管理、村务信息查询务、人口管理、投诉建GDFSE240317GDFSE240317GDFSE240317GDFSE240317GDFSE240317GDFSE240317GDFSE240317.7合同编号:GDFSE2403177CGNOO附件: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人民政府项目名称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隆林鹤城新区安置点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项目(重)项目编号BSZC2024-C3-310253-GXYLBSZC2024-C3-310253-GXYL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业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广西业隆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成交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成交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表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表成交金额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50000.00)壹佰捌拾贰万元整(¥1850000.00)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认的事项签订合同。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认的事项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章)2024年8月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章)2024年8月日采购单位:(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章)2024年8月5日备注备注备注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数字化乡村建设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