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2024)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12000202401001985A_001
二、合同名称: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12000202401001985
四、采购项目名称: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5号
联系方式:88161270
供应商(乙方):济南明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电视塔南邻
联系方式:1867878267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ZK6729DT5
1
0.085
0.08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济南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第二阶段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07-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20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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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合同850.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12000202401001985A_001计划编号:37011200070200320240050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供应商:济南明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四年七月一十九日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东风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全称):济南明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历城区东风街道车辆租赁服务项目。2.服务地点:济南市。3.服务内容和范围: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宇通牌ZK6729DT5车辆壹部(含司机)。二、服务期限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19日,一天。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元(¥85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85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大写)捌佰伍拾元(¥850.00元)。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4.供应商提供车辆经***门检验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并保证车辆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内饰新旧程度八成以上,舒适卫生,空调、暖风等设施齐全。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7月19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5号签订。十三、争议解决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5号住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东路电视塔南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88161270,电话:18678782673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自贸区支行账号:,账号:376050100100044741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